從蒸汽機到搜索引擎,實用性創新是讓美國出類拔萃、而其他條件優越的國家落後乃至失敗的首要原因。創新不僅僅指發明。對發明的衡量要看專利的數量,或是那些冷清的實驗室里傳出了多少聲成功的歡呼,而創新是指實用的發明。正像托馬斯•愛迪生(Thomas Edison)告誡他助手時所說的:“我們必須拿出成果,不能像有些德國教授那樣,畢生研究蜜蜂身上的絨毛。”
貝爾(Alexander Graham Bell)的傳奇故事很能說明這一點。他發現了聲波轉化成波動電流的方法,但並不是創新者。的確,1876 年 3 月 10 日的那個晚上是個偉大的時刻,貝爾年青的助手托馬斯•沃森(Thomas Watson)聽到了貝爾在電話線另一端的聲音:“沃森,來幫個忙!”但是,正如沃森日後評價的,貝爾的電話並沒有方便交談,反而讓美國人鍛煉了嗓門和肺活量。發明高效碳精按鈕麥克風的是愛迪生 [還有查爾斯•巴徹勒(Charles Batchelor)]。因此,真正的電話在西部聯盟電話公司(Western Union)買下愛迪生以及貝爾的競爭對手埃利薩•格雷(Elisha Gray)的專利權後方才出現。接著,西奧多•韋爾(Theodore Vail)將西部聯盟電話和貝爾電話公司(Bell Telephone Co.)合併成了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merican Telephone & Telegraph Co.)。韋爾預見到了長途電話系統的潛力,克服了來自政界、技術以及官僚體制的諸多障礙。韋爾是電話的創新者 [他還創辦了一家研究機構,1952 年,這家機構成為貝爾實驗室(Bell Labs)]。
切斯特•卡爾森(Chester Carlson)的情況與貝爾類似。卡爾森致力於研究靜電,1938 年,他在紐約市昆斯區自家廚房裡用爐子製造出了可以將一張紙上的乾燥圖標轉印到另一張紙上的化學物質,但商業機構對此不感興趣。1944 年,哥倫布市的巴蒂爾記錄學會(Battelle Memorial Institute)再度開始了這項研究。當時,約瑟夫•威爾遜(Joseph C. Wilson)剛接替父親成為攝影產品生產商哈洛伊德公司(Haloid)的董事長,他派遣從海軍退役不久、關心公益事業的好友索爾•利諾維茲(Sol M. Linowitz)律師前往考察。利諾威茲說:“我們到了哥倫布,看見一塊被貓用尾巴蹭來蹭去的金屬物體。”1947-1960 年間,威爾遜共在這個發明上投入了 7,500 萬美元,令公司瀕臨破產。威爾遜是靜電複印機的創新者。
沒有創新的發明只是一種娛樂。許多創新者也許連六孔哨子這類小玩藝都發明不出來,但像愛迪生這樣的發明家確實能讓自己的靈感在社會上付諸實現。調頻收音機的出現全靠發明家埃德溫•阿姆斯特朗(Edwin Armstrong)在 1939 年親自把它推向市場。此前,美國無線電公司(RCA)的老闆大衛•薩爾諾夫(David Sarnoff)害怕調幅收音機的利潤受影響,不讓調頻收音機上市。
所以說,創新者最大的特點是:具有把靈感推向市場的決心。一旦下定決心引進新事物,就得準備承受未來的風險,忍受外界的輕慢。在我為撰寫新作《他們製造了美國》(They Made America)所做的調查中,幾乎所有受調查者的經驗都表明,創新者最重要的素質並不在頭腦,而是在臉皮。臉皮不厚的創新者一定失敗,因為倡導變革的人必然要面臨一大群尖刻的反對者。雷蒙德•達馬迪安(Raymond Damadian)認為核磁共振成像可用於醫學診斷,成了“可笑的傻瓜”;西奧多•朱達(Theodore Judah)提出在高峻的內華達山脈修鐵路,被稱作“瘋子朱達”;阿馬迪奧•賈尼尼(Amadeo Giannini)想開設服務大眾的銀行分支,結果成了“衝動的意大利佬”。但後來,他締造了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年輕的分子生物學家赫伯特•博耶(Herbert Boyer)在成功實現基因拼接後,因為從事大批量生產人造激素受到學術界非難;但他卻帶來了合成胰島素,創辦了 Genentech 公司。
新的想法會觸動大公司里的教條主義者,他們的觀點是“東西沒壞,就不需要修”。新想法成功了,這些官僚主義者自然不會再提他們的預言;但若一開始遭遇挫折 [例如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或是亞馬遜網上書店(Amazon.com)],這些人就想表白自己一貫正確。成功的創新者有個惹人惱火的特點:過度。通常,超越常理的想法才能帶來好處。為了發電,通用電氣董事長塞繆爾•英薩爾(Samuel Insull)要求製造功率超常的發動機;同樣,為了改變航空旅行,泛美航空老闆胡安•特里普(Juan Trippe)提出的飛機發動機功率也是前所未聞。假如他們的要求未能實現,在美國幾十年來的工業發展進程中就不會有不斷降低的電價,美國人也不可能買得起泛美 747 航班飛往歐洲的機票。
賽勒斯•麥考密克(Cyrus McCormick)寫道:“正確理解業務,堅持下去不動搖,終會成功。”儘管缺乏充份的證據,但毅力似乎比創造力更重要。可以拿兩種重要的原材料─石油和橡膠為例。人們對於誰最先想到鑽井找油仍有爭論,但大家一致認為,1859 年賓夕法尼亞州蒂圖斯維爾著名富礦區的發現,完全要歸功於埃德溫•德雷克(Edwin Drake)的不懈努力,在所有精明的投資人已經放棄的情況下,他仍然執著;1838 年,一位不識字的青年納薩尼爾•海沃德(Nathaniel Hayward)已經摸到了利用天然橡膠的門徑,卻和別人一樣放棄了。是查爾斯•固特異(Charles Goodyear)沿著海沃德的思路,最終取得成功。為此,他負債纍纍,一生多次進出監獄,還為硫化橡膠犧牲了家庭。
由借鑑和結合產生的創新,要多於出自單純發明的創新。亨利•福特(Henry Ford)說:“我沒發明任何新東西,只是把他人幾百年來的發明組裝成了汽車。”這話聽來好懂,但卻強調了另一種比創造力更重要的品質─想象力,一種洞察事物間相互關聯性的能力。創辦第一家信用機構的並不是劉易斯•塔潘(Lewis Tappan),但他融合了早期的理念,創辦了鄧白氏公司(Dun & Bradstreet);Weight Watchers 公司的減肥食品並不是瓊•奈德奇(Jean Nidetch)發明的,她借用了嗜酒者互戒會(Alcoholics Anonymous)的互助技巧,讓這些食品具備了減肥效果;魯思•漢德勒(Ruth Handler)製作了芭比娃娃,原型依據一個叫“莉莉”的德國產性玩偶,可她還提供各式各樣的服飾,把原本不動的娃娃變成了各種角色的模特。而這個點子本身也是從紙板遊戲裡偷來的。畢加索說:“優秀的藝術家靠借;偉大的藝術家靠偷。”也許這話他也是聽來的吧!
創新者來自社會各個階層,在美國包容、平等的社會風氣中成長。看看美國曆次經濟大變革的主要締造者都是哪些人,你會感到特別吃驚。他們當中有卡車司機、肖像畫家、修鞋匠、哈佛大學教授、海員、水果批發商、毒販子、美髮師、小商販、廣告員、磨房主、奴隸不識字的女兒、60 年代舊金山街頭的暴亂分子、海灘出租車司機、女裁縫、鋼琴銷售員、發電廠的領班、二戰末在戰艦上無所事事的美海軍士兵、花花公子、業餘無線電愛好者、小職員......當然,還有兩位自行車技工(指發明飛機的萊特兄弟─譯註)。
法國偉大的現實主義作家巴爾扎克有句憤世名言:“巨大財富的背後,都隱藏著罪惡”。有人認為這話千真萬確,其實並非完全如此。為了財富,犧牲家庭、背叛夥伴的事情不算罕見。前者有固特異、愛迪生,後者的典型有艾薩克•辛格(Isaac Singer)、山姆 科爾特(Sam Colt)和科利斯•波特•亨廷頓(Collis Potter Huntington)。但改變歷史的創新者多具備一種救贖的品德,人數之多,令人驚訝。他們想改善我們的生活,想把從前上層社會才能享受的產品和服務提供給所有人。他們做到了:賈尼尼開設分行服務於平民,福特生產 T 型汽車,喬治•伊斯曼(George Eastman)發明了照相技術。年輕的軟件天才加里•基爾多爾(Gary Kildall)和工程師肯•奧爾森(Ken Olsen)擴展了電腦用戶,電腦不再由少數精英獨享。皮埃爾•奧米迪亞爾(Pierre Omidyar)在 eBay 網上創建了民主的供需關係。在里諾(Reno),雷蒙德•史密斯(Raymond Smith)把賭場從煙霧繚繞、全是男人的昏暗房間改造成了公共娛樂場所,預示著拉斯韋加斯的崛起。有人可能會說這是浪漫的臆想,那些大眾化的推行者不過是為了爭取高利潤才去迎合普通人。當然,這些人服務大眾的目的絕不是為了受窮,但根據我對這些創新人士生平的研究,他們的動機並不總是賺錢。成為上帝的代言人,服務全人類,才是莫爾斯、韋爾、塔潘、朱達、奧爾森和馬薩•馬蒂爾達•哈潑(Martha Matilda Harper,美容店的開創者)等人的最終願望。賈尼尼根本不看重財富,他說:“沒人擁有財富;而是財富擁有了人”。一向務實的福特堅信:“凡事先想到錢而不是工作,只會讓你充滿憂慮,成功無門。”
我把創新者稱為大眾化的推行者,他們有利他精神,但無疑也摻雜了虛榮心,還渴望成為受讚美的施恩者,渴望得到同行的認同。有這種混雜的想法並不是錯。不過,美國人創新的巨大熱情主要來自共和體制固有的大眾化本能,而不是“強盜資本家”式的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