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是“在”- 而不是“存在”或“定在”?
範例哲學的“絕對論(Absolutology)”討論,絕對的背景和相對世界,“範例”,的關係。而它的“範例論(Instancology)”,討論人類理性認知能力所知道的一切。這樣直接涉及範例的本體論有四個範疇,既“在”,“存在”,“定在”和“思在”。這裡讓我先不談思在,而集中談談其他的“三在”,在,存在和定在。
直接了當地說,在,指的是“潛在”。存在,指的是“出現”或名字,既被別人承認,開始存在於世界上了。定在,指的是“規定性的存在”,既是“質”的確立。比如你的名字代表你當下被譽為“中國頭號地產商人”,或“中國頭號零售商人”,或“中國第一美女”。直到您見上帝的那天,世人對你的名字的含義理解不再有新的變化了。我這裡想強調的是,人活在世上應該作一個“在”,而不滿足一個“定在”。
人都是從呱呱墜地開始的生命之旅。在你需要被“照顧”的時間裡,你就是一個“在”。既你的潛在的能力還沒有發揮出來。這個照顧首先是物質的,是作為動物的基本需要。待你能夠自食其立了,你就得到了社會的承認,你也就“存在”了。你接着繼續奮鬥,成家,立業,開始“平天下”。到你將天下“平定”了,或在某個領域取得了特殊的成就,你基本就停止了,開始坐享其成,沒有什麼新的發展,在等待被其他人超過。直到你見上帝前,就是你的“定在”時期。
定在沒有什麼不好的,只是和一個動物的一生,比如豬,沒有太大的區別。按照亞里士多德的說法,既“奴隸”的人生,而不是“人”的一生。因為你在為物質的發展浪費了一人生,這就好像豬為了建造更高更大的“豬槽”以便可以積攢更多的豬食,沒有本質的區別,所以亞氏認為你可以被稱作“物奴”,既“為物質而勞動的奴隸”。這樣的一生就是基本只有兩個階段:找食和吃食,然後見上帝。亞氏認為,這不是人的生活。
範例哲學對亞氏哲學的補充是,作為人生到這個世界上來時,其實你只是潛在地是“人”。人剛生下來時,僅僅是個“物質”,連動物都不是,因為你還沒有學會覓食生存,你還可能稱為其他“動物”的點心。當你到了自立的狀態,你開始稱為一個“動物”,比如“豬”,開始自己終身為物質奮鬥的歷史。等自己的物質積攢,或叫資源,比如金錢,到了自己滿足的時候,就反過來,開始消耗(自己消耗或和其他動物一起消耗),以此完結自己的一生。科學會發展到有一天世界所有的人,從生下之時起,就有基本的物質保障,無論你自己是否選擇幹活與否,如現在瑞士等歐洲福利國家一樣。這種保障叫做“普世權利”。然後,剩下的就是你如何作為一個人來發揮自己的人的功能了,既作為“範例”的功能,來實現你作為人的意義。
脫離了物質上的照顧,你需要的就是怎樣擺脫前輩人的“精神照顧”了,這就是要強調的“在”。你必須首先學習他人的精神成就,比如,藝術,哲學,音樂,美術,文學,詩歌等思想領域的遺產,再考慮如何增加自己的貢獻。沒有自己的貢獻,我們也就失去了做人的意義。從潛在到現實,也是精神產品的發展道路。在亞氏死後兩千五百年後的今天,我們仍然記着他,顯然不是由於他是“古希臘第一富翁”。同此,又有誰在乎你是“當今第一富翁呢?”因為按照亞氏的觀點,“第一富翁 = 第一肥豬”。他只是個“定在”,而不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