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無”不能形容絕對?
在範例本體論,"Absolutology",我對絕對提出三條定義,其中第一條就是:“絕對不可以被任何事物形容和描述”。那麼剩下的問題只有一個了,為什麼“無”不可用來描述絕對?下面就是我的解釋。
目前最活躍的物理學家之一,除了霍金外,恐怕要數勞倫斯(Lawrence M. Krauss
)了。在他的最近書中,“A Universe from Nothing”,他試圖用量子物理學來解釋宇宙的起源。作為物理學家顯然解釋物質的生成和來源是他的專業。但我認為他在這個科學(物理學)與哲學的交界點犯了一個錯誤,一個“僭越”的錯誤,沒有得到合適的“授權”,因為他不是一個哲學家。在他這本書的副標題,他用的是這句(據說開始於德國哲學家萊不尼茲,我未查到),“Why there is something rather than nothing?”。這句話在歷史上很迷惑人,既使許多哲學家都不理解,所以作為物理學家的勞氏引用它用來為自己的書“醒目”是可以理解的。
“Why there is something rather than nothing?”,在我看來,是一個“偽問題”。因為,從根本上說,提問者不懂得“something(S)”和“nothing(N)”的關係。S與N的關係,概括地說,就是“being”與“nothing”的關係。黑格爾將巴門尼德的關於"being and nothing"的關係闡釋的非常清楚了:nothing comes from being。而不是相反。即使僅從字的結構分析都可看出,nothing 由“否定,no”和“事物, thing”組合而生成。沒有後者,否定就失去了目標。用一個比喻來說,兩者的關係就是“腳印與腳”的關係,"nothing and being"。腳印的存在依賴於腳的存在。沒有腳存在在先,就不會有腳印發生與後。凡是不懂得這種邏輯關係的人,認為可以以“無”作為啟始發生的事件,都是混淆了腳印與腳的邏輯關係。弄清楚了“某物”和“無物”的關係,就容易理解為什麼絕對不能被“無物”所形容或修飾了。絕對的性質既然不是某物,當然也不能是它的隸屬,無物,了。絕對的性質根本是“物”的對立,不論這個物是具體的物質,還是抽象的精神,不論是存在於自然界還是存在於我們的心目中。
我得到關於絕對的啟發是在那些“wee hours of the morning”。在那些“bustling hours of the day”是沒有辦法產生這種感受的。笛卡爾的“不起床”是出名的,即使見客人也有時如此。他的“沉思錄”,就是在床上這些時間內完成的。遺憾的是,當瑞典女王用軍艦來接他的時候,我們的哲學家終於也被征服了- 此時他絕沒想到北歐嚴寒的早上上課會要了他的命 - 這就是一個天才的being如何被權威和女性的雙重利誘下變成nothing的過程。但笛卡爾在歷史上的輝煌,極少人能匹敵。可以說,沒有笛卡爾的工作,就沒有絕對的發現,這毫無疑問 - 範例哲學繼承和得益與笛卡爾的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