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認為Never judge a work of art by its defects, 瑕不掩瑜。
兔子的範例哲學在論述時,對"存在,客觀,主觀,相對,世界(時空,宇宙),對立, 以及絕對"等概念之間的"相互關係"沒有闡述清楚。 他近似定義了"絕對是相對的對立",認為"絕對是既不是存在,又不是不存在的",也是“不能用語言描述或指代”的。
實際按三段式推理:
1.絕對是相對的對立
2.存在的都是相對的 (相對就是存在)
3.所以絕對是不存在
【註:1和2前提都是兔子的闡述】
猜測兔子可能感到說“絕對是不存在的”不妥,因為他確實感到了(發現了)絕對的存在,才說出“絕對既不是存在,又不是不存在”,換句話說,絕對是存在之外, 或存在前的“存在”。這實際混淆了存在的定義。 “既不是存在,又不是不存在”的闡述顯然是超出了“二分法”,而絕對與相對的命名恰恰是“二分法”。 我說的不一定對,供參考。
類似的,上面提到的相互關係需要進一步闡述。 例如存在與世界是什麼關係?存在與客觀主觀什麼關係? 不存在和主觀客觀什麼關係? 潛在, 思在和主觀客觀什麼關係? 相對和世界什麼關係等等。這都是兔子多次使用的名詞。
兔子一再認為“絕對”很難理解,大多數人理解不了。他聲稱"絕對"不能用語言描述或指代, 那麼當他提及論述"絕對"時算是用了語言的什麼功能? 絕對作為宇宙起源的背景, 作為大爆炸奇點時間之前的存在並不難理解 (注意這句話已經用語言“指代”了絕對)。兔子描述絕對"既存在又不存在", 以及“語言無法指代”等不是哲學應有的表述, 只會引起問題。要說比絕對難以理解的不少, 例如佛教的一些表述:
"有, 無; 非有,非無; 既有又無; 既非有又非無"
"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
但這些也不是不可理解的。
供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