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老》相通初探
《老子》一書為道學之祖,其後學稱《老子》之術為“黃老之學”。史傳黃帝嘗作《歸藏》之易,然其人其事已不得詳考。黃帝之陵尚在,卻給人一種“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餘黃鶴樓”之感覺。《老子》成書則取法於《歸藏》、《周易》二書,是論古已有之。本文試從三個方面論述一番,初淺之探,希求得到同道斧正。
一、老子嘗傳易理於孔子
史載先秦諸子治易者自孔子始。《論語·述而篇》:“子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又:《史記·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讀《易》,韋編三絕。”是為明證。孔子於《易》精熟之極,乃至順口引《易》以明事理。《論語·子路篇》所載孔子援引《易·恆卦》“不恆其德,或承之羞”一例可證。實則孔子之前已有人嘗研讀《周易》,其學之形成咸與《易》相關。斯人即為老子,其學則以尚柔、主靜、貴無三論為主。《易》、《老》相通之論,前賢早有高論。然老子講《易》之語,史書無徵,似不可得而聞。本節試為述之。
《孔子家語·執轡篇》:“子貢問於孔子曰:‘商聞易之生人及萬物、鳥獸昆蟲各有奇偶,氣分不同。而凡人莫知其情,唯達德者能原其本焉。……是以至陰主牝,至陽主牡。敢問其然乎?’孔子曰:‘然,吾昔聞諸老聃,亦如汝之言。’”子貢所聞不過陰陽、牝牡、氣分等易理,孔子則雲“吾昔聞諸老聃”。孔子見老子事,詳載於《史記·老子韓非列傳》:“孔子適周,將問禮於老子。老子曰:‘子所言者,其人與骨皆已朽矣,獨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其時則駕,不得其時則蓬累而行。吾聞之,良賈深藏若虛,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嬌氣與多欲,態色與淫志,是皆無益於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試將此論與易理比較。所謂“良賈深藏若虛”之謹慎態度與《周易·乾卦》庶幾相類。《易》之始也首以“初九:潛龍,勿用”為論,進而又以君子“夕惕若”之辭相告,力主“或躍在淵,無咎”之兆。而老子所聞始於“良賈深藏若虛”之論,正是潛而勿用之意。所謂“君子盛德,容貌若愚”之謙遜態度則與《周易·謙卦》相近。如何才得“若愚”之貌,則“去子之嬌氣與多欲。態色與淫志”便可得也。《老子》書中嘗言“大智若愚”,則“君子盛德”大智已備,是《乾卦·九五》中所謂“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之時也。然仍須以愚為節。《謙卦》:“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又,“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故君子盛德大智乃備,為求有終,則須做個“謙謙君子”,否則便遭“亢龍,有悔”之境則無終矣。欲求盛德而謙,必有所損益方可。故所損者“是皆無益於子之身”也。證之以《損卦》:“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所損之疾,乃是無益於子之身之疾。惟其如此方可達到《益卦·初九》所云“利用為大作”之境地,從而《老》學“柔弱勝剛強”之論得以實現。上述諸卦乃作《易》者之憂患意識,故其辭危。老子講《易》之語,不過若是而已。則《老》學深得易理也。信夫!宋之邵堯夫“老子得《易》之體”之論非妄言!
老子講《易》,深明大體,於其書中亦可尋覓。《老子·四十二章》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萬物之所以皆具陰陽,究其本來則“各有奇偶,氣分不同”者也。老子講宇宙生成之模式,於萬物誕生之時即有“負陰而抱陽”之稟性。所謂“知其雄,守其雌”是“至陰主牝”者也;所謂“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精之至也”是“至陽主牡”者也。此論後世亦有言之者。《淮南子·天文訓》:“陰氣極,……萬物閉藏。陽氣極,……萬物蕃息,五穀兆長。陰陽合德,則刑德合門”。此論點明陰陽之氣與萬物之連帶關係,堪稱以《老》學之宇宙觀詮釋自然之典範。又:《墜形訓》:“凡人民、禽獸、萬物、真蟲,各有以生,或奇或偶、或飛或走,莫知其請,唯知通道者能原本之。”《大戴禮·易本命》“夫易之生人、禽獸、萬物、昆蟲,各有以生,或奇或偶,或飛或行,而莫知其情,惟達道德者能原本之矣。”二篇所論與子貢所聞皆相同,其源本出自老子傳授孔子易理之語則無疑。
司馬談《論六家要指》謂道家之學為“因陰陽之大順”,而《漢書·藝文志》謂儒家之學為“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何其相似乃爾。老子責其逆陰陽之大順,也即指其學說“其人與骨皆已朽矣,獨其言在耳”。夫陰陽之大順,以物觀之,即為“易之生人、萬物、鳥獸、昆蟲,各有奇偶,氣分不同”;以人事觀之,即為“君子得其時則駕,不得其時則蓬累而行”。孔子之學“其人與骨皆已朽矣”,可謂時過境遷,不得其時也。此為“至陰主牝”之義也。然孔子干七十餘國,堪稱至陰主牝,是為逆陰陽之大順也!老子得《易》之體,授孔子以易理,使其“五十以學《易》”,得知天道。子貢所聞,老子所講,孔子皆“吾昔聞諸老聃”。故莊子云:“《易》以道陰陽。”
老子深明易理,古人亦嘗言之。宋·程大昌《易老通言》云:“《老》語皆《易》出也。”逮至明代,洪應紹《道德經測》中力主《易》、《老》相通之論:“即謂《道德》為老氏之《易》,可謂老氏為《周易》作爻辭作繫辭亦可。”
二、《老子》一書分章之舉為易理之影響
今本《老子》一書,共分八十一章。然《韓非子》中《解老》、《喻老》二篇引《老子》尚未言及援自某章之說。且帛書《老子》甲、乙兩種抄本為傳世之最古者,均無分章之證。則此書本不分章,已成鐵案。蓋分章之舉乃道家後學受易理影響所為,即:若將《易》視為卜筮之書,分章之舉乃易理對道家後學之影響也;若將《易》視為孔學經典,則分章之舉為儒、道互補之旁證也。
八十一章者,九九之數也。《易傳·繫辭傳》:“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以易理而言:一、三、五、七、九為奇,為陽;二、四、六、八、十為偶,為陰。《內經·素問》云:“天地之至數,始於一終於九焉。”《漢書·杜欽傳》注引張晏說:“九,數之極也。”試以實例證之:九州,國土之極也;九鼎,權力之極也;九霄,天空之極也;天子至尊則位居九五之爻……《老子》分為九九八十一章,與《易》以九表示陽爻數密切相關。
《易緯·坤鑿度》:“七變而為九;九者,氣變之究也,乃復變而為一。”論九以氣,陰陽、氣分之理顯而可見。九乃復變而為一,由極復反,正與《否卦》所謂“大往小來”相合。《老子·二十二章》:“少則得,多則惑。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又:十章:“載營魄抱一,能無離乎!”數動至極,其陽剛若此,為老子所不取。老子講“弱者道之用”。一為數之始,與九相比是柔而弱者也,故其欲抱一以守,以九為惑。此論似為人所不取,故其又云:“古之善為土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識”,則“玄之又玄,玄妙眾門”正在於此。復變後之一再變為三,為五,為七,由七“變而為九”,自初至極,則又合於《泰卦》“小往大來”之論。於是乎大往小來,小往大來,循環往復,生生不已。則九與一之變與爻義正同。“爻者, 言乎變者也”,“爻也者,效天下之動也”。數之動與爻之動其義者,一也。而且:爻本由數衍變而來。(詳見張政烺先生《帛書<六十四卦>跋》)一雖變動至九,然《老子·五十四章》中於抱一之動言:“善抱者不脫”,則終歸九,復變而為一,是“反者道之動”之理,此為非常之道。故老子云:“道可道,非常道。”常道則守九,非常道則守一。此《老》學高於《易》學之一證也。《老子》所謂“萬物得一以生”,即“非常道”也。
《易緯·坤鑿度》又云:“陽動而進,陰動而退,故陽以七、陰以八為彖。易一陰一陽合而為十五,則彖之數若一也。”陽以七,陰以八為彖。“彖者,斷也”,故七與八為彖、為斷。當其始也,陽數由一變為三,為五,為七,陰數由二變為四,為六,為八;自此以降,則應陽變七為九,陰變八為十,方合於量之變動程式。七與八則均未有限遞增數列之常量。變量之量變,誠以此量之變動程式而變,則其數與河、洛之數相悖。宋之朱熹《周易本義》嘗言河、洛之數為“故其數:戴九屢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圖騰成下表:
四九二
三五七
八一六
橫、豎、交叉相加其和均為十五。此和即《易緯·坤鑿度》“易一陰一陽,合而為十五之謂道。”《易》以道陰陽,則易道之數為十五。七與八 若變動至九與十,則其數當為十九,不合易道之數。故《坤鑿度》作者反覆言及七與八之變應使“彖之數若一也。”可知陰陽共進之法為易道所棄。《易傳·繫辭傳》:“天尊地卑”方能“乾坤定矣”。天為百陽之長,地為百陰之首。故“天尊”則陽七進以九;“地卑”則陰八退以六,九與六其和為十五。故此,彖之動前後一貫之也。七變而為九與八退而為六乃相關之變,二者相應使易道得以實現,也即“剛柔相推”,如此方能有變化也。
天地之數始一終十,《易》則以始一終九截之。《老》學則抱一不脫,故一具有一和九兩重含義。當其守則為一,當其用亦應為一,此《老》學之本義。然其後學於其用則以九。《易傳·文言傳》:“乾元用九,乃見天則”者也。用九見天則,然《老》學主張“天法道”,則抱一之體暴露無遺。用九與用六合而為十五,是道也。而十五者又須三五歸一,則《老》學後者用九之義與《老》學守一之義於此相通。
於其用而言,則九為陽數,而《老子》一書多女權之論,是書重偶數。若以陽數九九分章,女權之論屈從天尊地卑之儒學倫理,似與其義不符,無怪乎嘗有人云《老子》本應為百章。然九實為一變之極,老子抱一,道不離身,一與道之義相通,則九亦為道包含。用九九之數分章,“天則”見於後也。故易理於其書形、質皆可見。“乾元用九,乃見天則”,其義不過若是而已。故《老子》一書分八十一章。
三、《老子》對《周易》之取法
《老》學以其尚柔、主靜、貴無三論稱著於先秦學術之林。是論之源當取法於《易》卦爻辭中具有憂患意識之辯證法思想。《易傳·繫辭傳》云:“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尋其緣由。《繫辭傳》認為:“《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耶?當文王與紂之事耶?是故其辭危。”拙論以為:《老》學從以下三個方面取法《易》憂患意識之卦爻辭。
其一,《易》卦爻辭之女權思想為《老》學所法。
呂思勉先生《先秦史》云:“道家之書,最古者《老子》。此書上下篇之義,女權皆優於男權”。查《周易》卦爻辭中女權思想亦甚突出。如單講女子卜筮之卦爻辭,《觀卦·六二》:“……觀,利女貞。”又:《大過卦·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又:《家人卦》卦辭云:“家人,利女貞”,等等。約二十餘條。男女共同卜筮然獨以女筮為吉兆之卦爻辭,如《恆卦·六五》:“衡其徳貞:婦人,吉;夫子,凶。”有二條。其他如純為男筮之卦爻辭涉及到女性,如《蒙卦·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又:《困卦·六三》:“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等等。約十一條。此為以人事觀之。《易》卦爻辭中尚有重陰牝動物之例,如《坤卦》卦辭“元亨,利牝馬之貞”。又:《離卦》卦辭“畜牝牛,吉”。《易》卦爻辭重陰牝動物其源當上溯至殷商之時以陰牝牲畜祭祖之禮。如《殷墟文字乙編》八七二八片講:“先匕牛”也即選牝牛;《殷墟文字外編》六七片講“辭匕牛”也即用牝牛。殷商選用牝牛為祭品,則平日“畜牝牛”以備祭祖求得吉兆,非“吉”字末能述其功。《禮記·表記》:“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則陰牝牲畜以為祭品事鬼神,殷商重之不足為怪也。且當其時正為母權社會,女權之大使其受寵;畜牧業之盛,使陰牝牲畜兼有食用、耕作及繁殖幼畜三大職能,重陰牝牲畜理當如此;原始生殖崇拜之作用亦使之然也。故殷易以坤為首,以陰為尊。
孔子觀殷道得坤乾焉,《歸藏》之易為《周易》之先,其所增損可知也。故《周易》雖正以乾坤而坤乾之學尚遺存其中。
以上諸論至老子而大成。
《老子·六章》:“穀神不死,是謂玄牝。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玄牝可為天地根,也即講道生天地。道者,一陰一陽之謂也。《易》則專以道陰陽。故“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即“易之生人及萬物,鳥獸昆蟲,各有奇偶,氣分不同”之大道也。以《二十五章》而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尋其根,則萬物之生也緣於道。穀神、玄牝,道之別名。“玄牝之門,是為天地根“以重陰牝牲畜之論解說宇宙萬物之生成,以陰牝弱化牝之性為道所用,此玄牝之大義也。故五十二章中又云:”天下有始,以為天下母。”而二十五章中又講道“可以為天下母”,故《老》學之道在於玄牝。而玄牝之義,首以尊陰為要。殷易之義於此可概見矣。然《老》學重牝有其本義,其義且與《老》學相與為一。即六十一章所謂:“大國者下流,天下之變,天下之牝。牝常以靜勝牡,以靜為下。”其義昭然若揭。重陰牝牲畜為《老》學主靜論之具體取法,原來如此。“牝常以靜勝牡”,靜者何謂也?老子云:“歸根曰靜”,此根當為“玄牝之門,是為天地根”之根。歸根者,歸入玄牝之門也。靜歸入玄牝之門,靜又可為天地根——“無為而無不為”之宗旨也。故靜與牝緊相關聯矣。靜與牝相關聯,則《老子·十六章》所云:“致虛極,守靜篤”之義便可知曉。蓋“守靜篤”者,守牝也。守牝即為守玄牝之門,即為守一。故此則崇坤尊陰之道即可道也,即可名也。守牝、守靜、守一之說,以及二十八章中所謂“守其雌”之說,其義不過如此。則女權思想為《老》學闡述道論起着象徵意義,此兩周歷史文化傳統之特殊觀念。
其二,《易》卦爻辭中夕惕若之謹慎態度亦為《老》學所法。
《乾卦·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廣雅·釋詁》:“惕,懼也。”宋之朱熹《周易本義》:“君子,指占者而言。言能憂懼如是,則雖處危地而無咎。”此爻“夕惕若”一句堪稱《易》卦爻辭中憂患意識之集中體現。圍繞該爻之精神狀態,作《易》者提出其獨到見解,以《易》卦爻辭來表述。如:
“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見《謙卦·初六》)
“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見《損卦·上九》)
“甘節,吉,往有尚。”(見《節卦·九五》)
“潛龍,勿用。”(見《乾卦·初九》)
“入於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見《需卦·上六》)
“不遠復,無袛悔,元吉。”(見《復卦·初九》)
……等等。
上述諸論,老子深領悟之。為道之途,老子以水喻之,自此則易理成為道論之本。老子云:“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以水喻道,君子比德焉。《管子·水地篇》對此論之甚詳。管子曰:“夫水淖弱以清,而好灑人之惡,仁也;視之黑而白,精也;量之不可使概,至滿而止,正也;唯無不流,至乎而上,義也;人皆赴高,己獨赴下,卑也。卑也者,道之室,王者之器也。”老子講水幾於道,而管子詳論水之卑性,卑則為“道之室”。卑者為弱,屬陰;水之五德止乎卑,則卑之義與守一、守雌、守牝、守靜諸義相通,卑與道合,順理成章。老子曰:“水善利萬物而不爭。”《易》則云:“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管子曰:“人皆赴高,己獨赴下,卑也。”《易》則云:“亢龍,有悔。”“亢龍”者,清之王念孫《廣雅疏證》引王肅注《乾卦》:“窮高曰亢”,飛之極高處之龍也。處極高之位則易受困,動悔有悔,此“人皆赴高”之弊。為其如此則管子贊水之“己獨赴下”之德。易理之尚謙思想至老子則升華成與道相合之宇宙觀。由倫理上升至哲學,由水之自然屬性上升至象徵性含義,此時代之哲學觀——先秦理性主義使然也。故老子之道,以自然物喻之為水,以動物喻之為牝,以數喻之為一。又可為穀神,為雌,為靜,為玄牝……舉凡宇宙萬物中屬陰性而柔弱之物皆可喻道,所謂“弱者道之用”也。老子欲將宇宙萬物全納入其道統中,以物喻道,此道統物。此物非常物乃道統中體現道論之物,此道非常道,乃“玄之又玄”,是為“玄牝之門”之道。是道既廣且大,然出於自然仍須歸於自然,故此道雖大尚須法自然。“道法自然”,不假絲毫之人力,人之無為守靜為其首要。惟其如此方可無不為。故在《易》則曰“潛龍,勿用”、“或躍在淵”,在《老》則曰:“致虛極,守靜篤”。
《老》學“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之主無思想,正是《易·損卦》之理影響下之產物。《損卦》:“上九: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無家。”高亨先生《周易古經今注》:“弗損益之,謂於事物仍其舊貫,勿損之亦勿益之也。”若求《老》學無為學說及其文化否定倫之來由,此爻可為一證。二章:“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為始,生而不育,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有為必有是非損益之別,《易》中所謂“動悔有悔”正在於此。在《易》主張有為但要“夕惕若”之,在《老》則“夕惕若”雖必要但無為更佳。因為“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乃“道法自然”而成,既如是論則聖人只有效法天道而無為,否則便是有是非損益之別,故此老子講“多言數窮,不如守中”。《易》中位登九五之爻之龍尚須以“無首”為吉,則《老》學將其闡述為“聖人處無為之事”亦不足怪矣。顯而可見,無為之術乃是與“夕惕若”之謹慎態度相配合者也。如何方能無為?拙見以為《老》學行無為之法有三,即:
十九章:“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私寡慾”——絕。此其一也。
四十八章:“為學日益,為道日損,以至於無為。無為而無不為。取天下常以無為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損。此其二也。
八十章:“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陣之。使之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寡。此其三也。
此三者之共性即為徹底之否定論。是損之又損以求其無為。分而論之:“絕”則有利於民眾本性之復歸。老子認為“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章,盜賊多有”,非絕之棄之不足以歸根守一。“損”則有利於人君政權之穩固。所謂“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故此,他主張為道者應損之又損以至無為,則侯王“取天下常以無事”,其政權之安穩可知也,其主張無為之謹慎態度亦可知也。“寡”則有利於社會之長治久安。若使什伯之器有所用,則“民多利器,國家滋昏”,於是乎“盜賊多有”。故此,老子主張“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則“雖有甲兵,無所陣之”方與道合。合而論之,“寡”之社會與政治基礎正在於“絕”與“損”。“小國寡民”一番論述,是《老》學之求靜處,亦是其理想國之模式。“民至老死,不相往來”,守靜而不脫者也;有為而夕惕若既不足取,則無為而夕惕若便與道相近。《老》學之出世觀可概見也。
其三,《易》卦爻辭中循環論思想為《老》學所法。
往古之時,未有曆法,其可循者為天象也。自然中之物,或生或物,不可馮藉也。惟天象與時而動,可以知四季之更替焉。故《易傳·繫辭傳》曰:“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懸象者明莫大乎日月。”恩格斯《自然辨證法》:“必須研究自然科學各個部分的順序發展。首先是天文學——游牧民族和農業民族為了定季節,就已經絕對需要它。”清之顧炎武《日知錄》:“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七月流火’,農夫之辭也,‘三星在戶’,婦人之語也,‘月離於華’,戍卒之作也,‘龍居伏辰’,兒童之謠也。”《易》卦爻辭中循環論之思想正賴於初民對天象之認識而產生。
《易》之循環論以樸素之辯證法為始點,當量變到極點時,循環論於此發生作用。“九乃復變而為一”。於是乎量變又重新開始。《易·坤卦》:“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此為一事物由反到正、由壞到好之變化過程。《泰卦》“小往大來”,《否卦》“大往小來”,分而論之,二卦所講皆為量之變也。然泰與否為陰與陽之關係,則“大往小來”與“小往大來”之對立循環性成為一連帶關係。《隨卦》:“六二:系小子,失丈夫”;“六三:系丈夫,失小子”。二爻亦為一連帶關係。而且,《泰卦·九三》講“無平不陂,無往不復”亦同此理。上述諸論可等同成下式:
往 小子 往
大 小 系 失 平 陂
來 丈夫 來
於此可知:《易》以為大與小、平與陂、系與失於量或形上可相互轉化。如此一來卻摒棄......之因素,其後果為:大與小同,系與失同,平與陂同;充其量是量與量之更替,其歸宿便與唯心論同途。表現於《老》學中如”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之論,是論以“有無相生”為始,則《老》學之無為思想之基礎正有賴於斯論也。有與無既可相生,陰與陽亦應同理。魏晉玄學中有無之辨亦應源於此。故老子又云:“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而其在二十五章中嘗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也即萬物生於道。兩相對比,有與道同也。“有生於無”,則道亦應本於無。其循環路線為:無→有→無。而且,此循環為“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是故《老》學講“反者道之動”,宇宙之循環往複合於道者正賴於反也。莊子深得此中三味,其在《齊物論》中云:“物無非彼,物無非是。……彼亦一是非也。果且有彼是乎?果且無彼是乎?”究其本來,不離《易》、《老》二學。
其宇宙觀既如此,則其認識論亦與之相應。四十七章:“不出戶,知天下;不闚牖,見天道。其出彌遠,其知彌少。是以聖人不行而知,不見而明,不為而成。”有既生於無,則知可由不為來。故此老子才講要“絕聖棄智”,要“為道日損”。
《老》學唯心至此,然以道詮釋宇宙,以哲學解釋自然為其首功,實可被於萬世也。台灣學者徐復觀先生《中國人性論史》評價曰:“由宗教的墜落,而使天成為一自然的存在,這與人智覺醒的一般常識相符。……老子死死昂最大貢獻之一,在於對自然性的天的生成、創造,提供了新的、有系統的解釋。在這一解釋下,才把古代原始宗教的殘渣,滌盪得一乾二淨,中國才出現了由合理思維所構成的形而上學得宇宙論”。是論極為精到。》之女權思想、夕若惕之謹慎態度、循環論之觀點皆為《老》學所法,形成其以尚柔、主靜、貴無三論為宗旨之《老》學。斯學為吾國文化心理結構之形成起着重大作用。基於此,《老》學與儒學為構成此文化心理結構之兩大骨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