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化的時代限度
鮑宗豪 李振
數字技術深入到了我們日常生活的每一個角落,已經成為我們這個時代發展和選擇的背景和必要條件;數字化改變了人類原有的生存和發展模式,也改變了人類對世界的認知圖式和價值判斷方式。但是,數字化技術所開創的數字化空間、交往、娛樂等種種“神話”,並不是無限的,“數字化”本身也具有其歷史和現實的局限性。從
發展的趨勢看,技術、自由、自然已經成為現代社會的三個關鍵詞,從這三個緯度探索“數字化的時代限度”問題,對於我們科學合理地藉助數字化技術開創人類發展的新紀元,具有積極的意義。
■數字化限度的“技術維度”
從思想源淵及其擴展的程度看,數字化技術的產生、應用和發展,並不是信息技術發展之後的產物,在此之前,“數字化”作為人類認知和改造世界的一種方式,已經發揮着極其重要的作用。數字化的摹寫和運算是對現實事物存在狀態的超越,只有依照“數字化”的方式進入人類的視野,自然、人類社會和思維才能最終得以改造,才能成為現代科學發展的一種重要力量。數字化不是數學和物理學的特有範疇,它表現為從熵到人、從物質到精神的一切領域。世界之間的“數字化關聯”不可能僅僅停留在數字、物理學所截取的層次上,如果只限定於信息技術意義上的數字,就會忽視數字與實物、精神之間聯繫的歷史性、客觀性。一旦人類對數字孤立化理解,就會忽略道德精神、美德修養、理性崇高、個性豐滿和精神健康的價值與意義,變成為數字化的奴隸。
在以數字化為中介所構建的技術整合體系中,數字化成為所有社會領域的“主概念”,它向各個領域進行滲透,甚至成為支配諸多領域的重要機制。通過遺傳密碼的數字化可以控制生命;計算機網絡信息的數字程序設計和傳輸手段可以篩選和過濾各種信息;一切社會資源與自然資源,通過規則、口令、符號等標準化的數字處理,可以塑造出一個數字控制的世界。但是,數字化的技術特性具有自身的限度,是一種輔人技術、社會技術和人文技術。
首先,數字化是一種“輔人技術”。數字化可以塑造出數字化生存的整體境遇,但它並不是獨立地發揮作用,而是與人類的原有成果進行聯結,打破部分(特定)人、部分(特定)地區限制知識與文化的狀態。在這個意義上,數字化的本質應是輔人的技術,不能將其神秘化。這是把握“數字化”限度的關鍵。
其次,數字化是一種極強的“社會技術”。數字化具有高參與性,使每個人進入“自由交往”的門檻極低,它不再成為遠離我們生存的外在技術形態,它本身就構成我們的生存方式與實踐交往方式。數字化生存以虛擬的時空結構、組織方式、交往方式加以展開,數字經濟、數字政治、數字文化等成為數字化得以展開的社會場景和具體條件。正是由於數字化的社會性,決定了它不能僅僅停留於虛擬的分析、虛擬世界的漫遊,它與個人成長、社會安定、經濟發展密切相關,必須訴諸於行之有效的人文素質教育、學習型社會和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等等。
第三,數字化又是一種“人文技術”。數字化是“高技術高人文”相互融合的產物,如果僅僅強調其中的一方面,而忽視另一方面,就會降低數字化變革所具有的整體意義。數字化作為技術選擇和進步的產物,本身就內涵了歷史人文價值的選擇因素,技術發展越快,人文價值的選擇性也就越強。可以說:數字化時代是愈加承受個體與群體選擇的時代。因此,從技術角度探索數字化的時代限度,就是認識數字化對於傳統技術觀的超越問題,走一條技術邏輯與人文邏輯相協調發展的道路,消除數字化本身的技術鴻溝、數字化與人文價值的鴻溝。
數字化的技術限度反映出技術時代的限度問題。數字化將所有知識、技能、規則、標準、程序的個性特徵加以抹煞,統一的測量與轉化是一種提升,同時也是一種對原始價值和意義的背離,數字化的程序和關聯只能是人為改造和反映而已,不可能測試出組織的功效、文化的價值和生命的意義,它揭示出的只是事件—關係—信息的一個新維度而已。
■數字化限度的“自由維度”
自由是衡量現代文明程度的一個關鍵術語。人對於自由的嚮往和追求成為社會發展的持久動力。從馬克思主義的自由觀來看,這種數字化自由極度拓展了人類的想像力自由,它從邏輯上實現了自由的四種價值:(1)促成個人自我價值的實現;(2)拓展自由空間的一種手段;(3)保證社會成員參與社會的一種方式;(4)維持社會實體與虛擬之間的平衡。但也必須看到這種數字化自由本身所具有的“單向”和“匱乏”,在單向度的、虛擬的信息面前,所有的“自由和獨立”並不具有改造世界的價值。
第一,數字化的控制難題。處於數字化時代,通過數字化邏輯機制的參與,公民對公共事件、公共議題討論、辯論及投票的權利會逐步增加,分布式、交互式的無數個節點的自由網絡,成為數字化時代自由選擇的象徵和主要內容。但這種自由涉及到用途最廣泛的Internet協議服務。文件傳送協議是數字化接受、輸錄、傳送文件的基礎性規定和服務,如果沒有被正式授權或符合協議的要求,就不能進入,這是數字化社會控制的主要方式和內容。控制病毒、截取垃圾信息往往與各種自由緊密結合在一起。這樣現代社會生活的過程和後果就被轉化為各種“數字化事件”和“數字化現象”,齊一的數字化場域塑造出被控制的新現實。
第二,數字化的共享悖論。營造平等、公正、誠信等的數字化環境和秩序,是數字化自由的應有之義,但從現有的數字化實踐來看,它有可能淪為技術上的強者獨享特權的藉口。掌握和控制數字化的群體 Knows 和不占有信息的屬體 Knows nots 已經成為現實社會的兩大階層。現在通行的數字化“自由秩序”只是單向度執行某種約定,或只是單向度地照顧技術上的弱者,它們總是有意無意地令Knows受益而令Knows nots受損。因此,數字化的自由本身具有明顯的現實限度,理想的自由空間並不能掩飾現實生活中的數字睏乏與信息過剩之間的矛盾。
因此,數字化的自由限度反映出數字化循環的簡單邏輯。數字化生成機制的連續循環邏輯,將一切轉化為控製程序所設定的信息,而程序本身的意義與價值卻被忽視,原有世界的複雜意義被程序過濾得井井有條,而複雜性問題本身卻日益被遺忘。從自由發展的維度看數字化的時代限度問題,實質上是一個技術發展的限度與人的全面發展的問題,只有站在歷史辯證發展的角度才能破除對於數字化自由的迷信。
■數字化限度的“自然維度”
在回歸自然和感性革命的呼聲中,數字化由於塑造出一個“自然現實”而被遠離自然又嚮往自然的人們所推崇。我們認為這種“自然式”的數字現實突出了數字化的感性價值,但“數字化的自然”依然具有其局限性,一旦從純粹的數字世界返回現實世界,其衝突的程度不但不會減少,相反會有進一步加大的趨勢。
首先,數字化塑造出一種新的“自然狀態”。自然狀態是人類夢想的地方,數字化的自然性取消了實物占有的等級性、狹隘性,任何參與者都可以根據不同利益、興趣、愛好和見解構造自己的“自然狀態”。因此,數字化重新塑造出一種新的可以親身經歷的自然狀態,它是一種人性最為真實的表達。但是,人不可能轉化為“無名”,被隱藏的名字與虛擬的名字之間的張力始終存在,“自然狀態”表現出人類“去文明”幻想,這種自然是一種文明的“反面”,並不是真正的自然。
其次,數字化邏輯與自然邏輯的偏離。傳統社會(包括工業社會)立足於自然物質世界的時間、空間體系之中,人直接屬於自然界的一部分,表現出人對自然環境的依賴性。數字化社會則立足於超越物理時空的結構體系之中,它不是自然存在之物,而是對於自然力的某種截取和控制。數字化的顯現、配置、占有等成為自然“數字化整形”的內在形式:數字化是一個本身封閉的循環,它以數字化的循環代替了自然界自在的循環系統,儘管數字化已經打破了機器時代僵化的邏輯控制,表現出更多的想像力和創造性,“自然”擁有更多的地位,但是“數字化自然”依然具有簡單複製的特徵,自然自身的複雜性並不能由數字清晰的畫面完全表現。
再次,“數字叢林”與社會化的背離。在數字化社會中,實踐活動的方式主要是用電腦網絡虛擬,人的數字關係是一種社會關係還是一種自然關係很難確定,數字化個人之間的直接交往、言談舉止都被轉換成二進制的語言,人的音容笑貌以數字化字符的方式在屏幕上傳播,人與人之間的“自然交流”越來越少,自然意義上的各種群體紐帶越來越鬆弛。
可以說,數字化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自然與人類的親合程度及其親密方式,數字化的轉換和測量成為我們認識自然、改造自然的一種越來越重要的方式。但是無論數字化的技術如何先進,我們時刻都要警醒數字化的自然限度問題,為數字化的社會擴張劃界,從數字化的封閉循環的邏輯中走出來,重新思考人與自然的和諧。數字化的“真理性與真實性”,無論如何不能替代原件的複雜性問題,原件的自然性一定是超越數字化的。
綜上所述,我們的結論就是:數字化技術的發展,數字化時代的到來,僅僅是人類社會發展的一個階段而已,具有自身的時代限度;數字化的時代限度問題,凸顯的是價值選擇的內在決定作用,每一種數字化現象都隱含着人與人之間價值選擇的新型關係與機制;數字化時代的真實不是“數字化物”的總和,它的關鍵部分是人,而不是物;如果一旦將數字化等同於“數字編碼和解碼”的過程,取消人在數字化中的主體價值地位,那麼,數字化必然將數字化的發展引向自身的終結處。數字化的真正價值就在於其超越性,為更多的可能性和差異性留下發展的空間。對數字化時代限度的考察帶來的不是答案,而是更多的問題,數字化改變了我們,我們也將改變數字化世界本身。
(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