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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金現象”的再思考
送交者: bunny2 2018年03月19日09:23:16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霍金現象”的再思考

當今的著名物理學家霍金去世,給世界留下了很多遺產。其中有個很明顯的問題:霍金既然如此著名,為什麼沒有獲得諾貝爾獎?

我在短文“霍金印象”的短文中給出的回答是,因為他沒有提供可供觀察的物理現象和數據,不像愛因斯坦所提供的對相對論的實驗證實。但在與“雙不”博(“不見兔子不撒鷹?”)的討論中,我發現了一個“潛在”的關於現代物理學的科學哲學問題?這就是,“我們是否已經走到了物理學的極限,而必須開始不再依賴經典物理發現的原則?”

我們知道,在量子領域和微觀粒子等的研究中,如歐洲加速器中心的實驗後波色子的發現,完全是依賴加速器的性能的結果。換句話說,沒有加速器就沒法產生證據,也就是自然界不存在這樣的粒子(為此作者等了40年後的今天獲得諾貝爾獎)。如果你注意的話,這個物理概念,“理論必須有實驗數據支持”的根深蒂固的概念,是從伽利略用數學公式在小球落體實驗後,開創了科學的定義,以來一直固守的物理科學原則。霍金的成績之一,是“完美”的數學解釋公式,而且很高深以至於很少人懂。但是,這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原則,既是否在經過5個世紀後科學發展的今天,我們還是否需要堅守在宏觀世界的時空中的這個物理實驗的原則?或根據天體物理和量子物理在今天的發展,顯然已經不能最少輕易地發現物理實驗證據的情況下,依然依賴這個原則作為真理的判斷?這裡有最少四個問題?一,在多大程度上新的物理現象,如新粒子的預測,不容易發現?二,不“容易”發現和“不能”發現的界限在什麼地方?三,不能發現的“邏輯”根據是什麼?最後,霍金研究的領域(數學公式)是否符合“不能發現”的“純粹理論物理”的領域?這四個問題中,我只有資格談第三個問題,留其他三個,我愛莫能助,只有留給我們這裡的物理大拿們顯身手吧。

霍金有一個著名的哲學批評,大意是“哲學在本體論上沒有新的發展,當今已經不能引領人類文明前進了。這個重任必須由現在的科學(物理學)家來完成。”霍金的這個批評是正確的但僅僅在,我毫不猶豫地說,範例體系問世之前的哲學狀況。為什麼呢?

根據康德,“自在之物(noumenon)”是世界的本體,是世界的現象的來源。沒有自在之物,人類不可能取得經驗,不可能取得知識。另一方面,人類的經驗也在此畫上句號了,因為人類不可能懂得自在之物。對此,他的同胞黑格爾的反駁是,如果自在之物存在但不可理解,那你如何知道這個界限的呢?對兩種觀點,以後都有支持與反對自不必說,關鍵的要點是,他們的學說,都至少有“部分真理“的見識。

範例提出這樣的思想。我們的世界實質分為兩個:宏觀世界和微觀世界。宏觀世界的特點是,時空是特徵,質和量並存,運動僅僅是“物質的運動”等。宏觀世界還具有兩個基本性質:一個叫“相對的相對”;另一個叫“絕對的相對”。簡略如此。

自在之物,屬於“絕對的相對”的範圍。也就是人類的物質探測儀器,不可能比“被探測物”更微小了。如果你硬要探測,必然會干擾被探測物的存在,既,量子理論的“測不準原理”。如果將數學的推導和發現用於這部分物質,科學家必然無法得到以往的物理實驗證據。至於是否霍金的奇點研究和黑洞輻射理論,適合這個範圍而可以不再提供經典的物理支持,那是物理學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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