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物學實驗的倫理道德 |
| 送交者: 邏輯太牛 2005年12月28日21:26:3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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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特別強調“普及”的原因呢?記得前面我說過關於“優生學”的誤區。美國的科學 關於分子生物學、細胞生物學的研究,在影視媒體中刻畫得危險而恐怖,輻射棒會爆炸, 負責任地說:這些都是荒謬的,是絕不可能發生的。 P3實驗室的內部爆炸(如果有的話)絕不可能造成內容物外溢。P3實驗室封閉的損失至多 我談到過有經驗、有自制能力的科研人員;這裡從另一個角度分析一下。 在嚴格的實驗條件下,一個有經驗的科研人員不會發生隨機的操作失誤,一個有自制能力 以上談的這些,屬於超越教條的,內化的科研倫理,我希望每一個從事/準備從事生命科 作為例子,我可以談一點SARS的問題。 SARS發生的時候,基本上屬於醫學的範疇,醫學倫理的最高標準是救死扶傷,沒有任何理 然後轉入疫苗研製,這就是純科研的內容。我並沒有受命研發,只是好玩,也搞出個陽性 誘惑很大、壓力也很大--但是,很抱歉,我做不了。 第二年,病毒所的學生就出事了。我並沒有“萬幸”的感覺,只是在這種誘惑和壓力下, 外國人看美國的電影,以為美國就是這個樣子,美國人就是這麼想的。其實,美國的電影 最後順便提一下獲取科研材料的倫理道德問題,這實在是簡單不過,就是“知情同意”的 或許又有人要說了,簽名可以強迫的。是啊,吃屎也可以強迫的。 假設(雖然基本上這個假設不成立)黃禹錫強迫組員提供卵子,那麼金善鍾就是強迫黃禹 我不認為就“強迫”行為懲罰黃禹錫能起到警誡作用,更不認為金善鍾應該受到懲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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