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袁偉時:要干粗鄙的革命還是要當文明的奴才? |
送交者: 南海之子 2006年01月27日14:58:53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讀袁偉時的《現代化與中國的歷史教科書問題》有感 作者:斷臂殘刀疲敗兵
袁偉時先生是個高知,看完這位專研哲學的高知的大文後,我對一個人的頭銜和其實際能力並不一定成正比,這一哲學意味很濃的話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下面是幾點淺見,僅供參考。 一火燒圓明園是不是不可避免的?
袁公開宗的開場白大談教育的重要,並聲言要把國人所受錯誤教育糾正過來,可他糾正的到底是什哪?叫我們先看他的第一節<火燒圓明園是不是不可避免的?>,些文首先提出了法國天主教神甫馬賴被殺我們是如何理虧,其理由有二,首先是直至現在人們仍無法確定馬氏確有該處死刑的哪些犯罪行為,其次是1844年10月訂立的中法《黃埔條約》規定,法國人只准在五口通商的雙方“議定界址內”活動,“法蘭西無論何人,如有犯此例禁,或越界,或遠入內地,聽憑中國官查拿,但應解送近口法蘭西領事官收管;中國官民均不得毆打、傷害、虐待所獲法蘭西人,以傷兩國和好。”馬氏1842年起,便到西林傳教,《黃埔條約》訂立後仍不離開,這是違反條約的錯誤行為。但把他處死,顯然是西林地方官員的“胡作非為”,違反了應把拘捕的法國人解送領事的條約義務。 先說這個現在人們仍無法確定馬氏確有該處死刑的哪些犯罪行為,根據並不難找到的資料:
以上資料隨手可得,以袁先生大學教授的條件,對如此易得的有關自己重要研究的資料竟無所知,實難令人相信,果如此袁教授的研究態度又如何負擔其開篇正史的豪言,袁先生如對上面這個說法知道但對其真實有疑,大可通過調查與以否定,當然時過境遷如無條件調查也是正常,但也應提出自己的懷疑和理由,無論如何以一句“現在人們仍無法確定”一語帶過,此言如何今人心服。 接這袁教授卻不得不認可一個事實,那就是這個馬賴連清被迫簽定的《黃埔條約》都違反了,不過馬上又指出這一行為罪不足死,把他處死,顯然是西林地方官員的“胡作非為”,違反了應把拘捕的法國人解送領事的條約義務。如馬確只是越界那確罪不足死,但如其不光只是越界哪?袁先生對馬越界以外的問題已給出了現在人們仍無法確定的結論,果如此張鳳鳴確是胡作非為了,但我想袁先生作為一個要以正史為己任的學者,是不是該對馬在華有關行為作更充分的了解,對有關馬在華惡行的資料提出反證,或其碼提出懷疑及理由,再來作出結論哪。如果我說袁先生上面的結論有問題,有隱瞞資料作春秋筆之嫌,或其碼有論舉證不足之嫌,算不算是一種過份的批評那。 應該說,在這個問題上目前的史料是有出衝突的,主要的資料中,教會的基本上把馬說成了個聖人,這一點是不奇怪的,而清的結論是在炮口下作出的有多可信也可要而之,目前國內正式的資料是在解放後才在當地調查得出的,我個人傾向於國內的,因為當時傳教士決不是誰要辦就能辦的,那怕他們違了約,與他們的親關係決不是僅僅靠個人的喜惡能定的(這點具體的我下面會說),當然袁先生對於國內的正式調查是肯定不信的,但又不好直引洋人的說法,所以只果把他的不能確定,認定為現在人們仍無法確定,不嚴格的來說,雖然袁代表不了現代人,但總還算現代人之一,,如果我們強拿這政府去壓他們,這些人只怕是不服,而且袁雖認國內的調查,但也沒敢拿洋人的說法說事,我們也就跟這他抹一把稀泥。
1848年3月8日,英國傳教士麥都思、雒魏林、慕維廉三名傳教士就違反"不得越界活動 "的約定,跑到江蘇去傳教,結果在渡河的時候,與中國漕船的水手發生衝突,被當地的官員護送回教堂。但是,英方抓住機會大做文章,要求必須"懲 辦兇手",如果帝國政府不答應,就"不惜發動一場戰爭"--英國軍艦奉命封鎖中國海口,扣留了1400艘中國漕船。結果,清政府將江蘇地方官員"革職",漕船上的10名中國水手 "枷號示眾",其中兩名"主犯"被判以流放。首開因教案而拒付關稅、封鎖海口的先例,一千多艘漕船被阻半個多月;首開因教案而派兵艦進入內河、要挾封疆大吏的先例,首開因教案而懲辦地方官員的先例,也首開因教案而任意處罰人民的先例。另外上海道咸齡出身滿族貴族,一秉委屈退讓的溫和精神,在處理教案過程中,他不過據章指明麥都思等人到青浦本系違反約章,對英國的無理要求沒有立即應允,其他並無過激之處,但落得撤職下場。這一前車之鑑,使得地方官場由此形成懼怕洋人的慣性。
在為馬賴叫完屈後袁先生又指出,這些都不過是導火線。教科書隻字不提引發這次戰爭的兩條根本原因:一是英國政府要求清政府忠實履行《江寧條約》《黃埔條約》和《望廈條約》的規定,接這就把這幾項條約里幾項非常合理無害但未被清履行的條款拿出來,除這些已有條款,袁對清未答應的洋人對舊約的修改要求作出了如下結論:修改有關的通商條款,本屬平常外交事務,折衝樽俎,總比兵戎相見好得多;清政府也一再拖延,加深了雙方的矛盾。直至兵戎相見,喪權辱國!並引用當時所謂的有識之士深悉內情的薛福成的反思:“英人初志在得入城見大吏,藉以通隔閡、馭商民,乃粵民一激再激,葉相(葉名琛)復一誤再誤,使拱手而有粵城……益知中國易與,遂糾法、俄、美三國兵船北上,駛入大沽,阻我海運,立約而還……粵民激於前此大府議和之憤,萬眾一辭,牢不可破,必阻其入城一事以為快,屢請屢拒,紛紜者二十年,而大沽之失,天津之約,皆成於此,由今觀之,甚無謂也。”並把這一點未被教科書說明視為咄咄怪事。接這又引用了香港的中學歷史教科書指出這次戰爭的起因歸結為四點:1,外人入城問題。2,續修條約問題。3,阿羅號船事件。4,馬賴神父事件。並指出這樣說符合歷史實際,無損中國國家利益,有利於年輕一代學會冷靜地分析歷史問題,顯示出編者是合格的歷史學家。這裡面的第四項我們上面談了下面先說說前兩項。
在大約描述了一下<天津條約>前情況後,袁為問題總算有個着落,鬆了口氣,但歷史並不讓他老人家省心,如其所說,誰也沒有料到純屬程序性的最後一步還會節外生枝,招來更大災禍!這個節外之枝就是大沽之戰,這裡其對教科書再次發出了批評,他首先沒有指出其所謂教科書的錯漏,而是先提出從後果看,這一仗顯然打錯了。所謂後果就是打敗了,但我不明白打敗了的就一定是打錯了嗎?其說如果不打,不是對中國更有利嗎?問題是當時不是中國人去打外軍,而是外軍以入京換約為由強沖中國要塞,中國軍反擊有錯那放其大軍不戰而進入就對了,在打不打這個問題上我們的要塞軍人有選擇嗎?他們真的該如作者所說因此為後來的一切負則嗎?那下面就叫我們看看袁先生的理由吧。
袁最後的結論是,面對咄咄逼人的強敵,作為弱勢的大清帝國一方,明智的選擇是嚴格執行現有條約,避免與之正面衝突,爭取時間,改革和發展自己。而當時的政府和士紳,完全被極端愚昧的情緒支配,在小事上製造違約的蠢行,結果釀成大禍。如果清政府決策層和有關的地方督撫不是那麼愚昧,這場災禍是可以避免的。可是,朝野上下的認識水平和專制的決策程序,是歷史的積澱,不是朝夕所能改變的;侵略者的本性又決定了他們不可能成為文明之師;於是,這場災禍又是難以避免的。我要問這真的是明智的選擇嗎?袁先生不是歷史學家,但他在談歷史問題,敵人的艦隊在和談後突然突入我國,請問各位有多少認為這是小事,如果他認為這是明智的選擇,那我們可以看看歷史,有多少古今中外國家民族,是因這樣的明智完蛋的,僅清一朝,一次鴉片戰爭初敗後依約毀損炮台裁撤兵勇,結果緊接這就是進一步的攻擊和勒索,甲午避戰終不免北洋之滅,南洋更是明智的敵艦開進港都一動不動,這些明智到底是給了我們時間還是給了敵人時間,發展了我們還是發展了敵人,改革了還是退化了。我要再次問一遍,我們反擊了,敵人打了我們要了更多的東西,如果我們不反擊,任其兵不血刃入境誰保證他就不攻我不搶我了,誰保證?憑什麼保證?袁先生看這那道不論不類的命令是義憤填膺,責其莽撞,可我只想哭,一個國家連敵人主動挑事,先禮而不為所動後企圖反擊,都要象作賊一樣,偷偷摸摸,不敢光明正大,讀之那裡有絲毫血氣,根本就是小心翼翼。此尚不足,尚思退避,真不知其後何以為退。
二 是愛國壯舉還是摧殘文明和反人道的罪行 1鐵路,電線,和時間。 在這一章中袁先是引用了一段教科書對聯軍入京後的暴行的批評,然後就開始責怪教科書沒有隻字提及義和團敵視現代文明和盲目排斥外國人以及外來文化的極端愚昧的行為。如毀電線、毀學校、拆鐵路、燒洋貨、殺洋人和與外國人及外國文化有點關係的中國人凡沾點洋氣的物和人,必徹底消滅而後快。但我們這位想糾正歷史的袁先生,在責怪教科書只提聯軍暴行沒提聯軍入侵前團民暴行時,給人的感覺是言果不言因,但同樣他隻字未提在團民起事前各國那些文明人在魯冀津等地的劣行。而這些不但在各種相關史料中不少見,在教科書裡也是有的,有時我甚至懷疑袁先生對歷史書的所謂糾正,是不是專給沒看過歷史書或看了也不走腦子的人看的。接下來袁先生作了深入的批判。 由於在袁先生指責的一系列對文明事物的毀壞中,其中只提到了鐵路和電線大破壞,那我們就來談一下這個問題吧。在拆毀鐵路這個問題上,袁先生指出,教科書只提拳團在六月十至二十六日間八國侵略軍入侵時拆鐵道抗敵,卻不提五月二十七團民就開始在涿州至琉璃河一帶焚毀鐵路及電線,而這一資料恰恰說明了,他們破壞這些設施完全出於對外來事物的敵視,而不是為了抵抗侵略者不得不採取的應急行動,義和團燒殺搶掠、敵視和肆意摧毀現代文明在前,八國聯軍進軍在後,這個次序是歷史事實,無法也不應修改,這是拳團反文明反先進文化的鐵證,是其因無知而毫無理性的瘋狂破壞先進事物的鐵證,事實上這一觀點在幾乎所有反團貼中都能看到,真可謂鐵證如山,天下皆知。
具體到袁所舉的例子,全是在聯軍入侵清拳合流後暴發的,在其所提供的資料中記載了上萬教民和洋人被殺,其說全國各地1900年6月24——7月24日期間,被殺外國人231名,其中兒童53名。僅山西一省,就有中國天主教徒5700餘人被殺。[20]奉天(遼寧)全省“教民人命千餘”。[21]“而直隸(河北)全省殺人焚屋之案,幾於無縣無之。其殺人多者,一縣竟至一、二千名口”![22]甚至浙江亦“搶劫、焚毀教民家室至一千餘家之眾”。袁對這些沒寫入教科書很是不平,我想寫上也不要緊,但凡事有因果,加了這些最好也把因加進去,叫大家知道,為什麼教徒和洋人如此招人恨,必欲殺之後快。
袁世凱儘管極端仇視義和團運動,然對於民教相爭一節,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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