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歧視,不應成為西方政治的“玩物”!
唐付民
“種族歧視”似乎隨時會出現在西方(美國)社會,難道人類始終無法尋得解決之道?是人類“無能”還是“另有原因”?我認為,既有人類一直未明白正確的處理方法,也有人為因素在故意操弄!
簡單說,“種族歧視”只有三種方式處理:一是文明的教育,二是鋼性的法治,三是彈性的政治。我認為,對於精神方面的種族歧視最好採用文明的“教育”解決。對於行為方面的種族歧視則需要鋼性的“法治”處理。採用“過度”的政治力量介入必定會降低“文明教育和鋼性法治”的作用!而政治介入通常會與“輿論媒體”配合進行,它們的共同介入便會出現“大事化小或者小事變大”。“大事化小”通常會掩蓋真相,而“小事變大”則直接擾亂社會秩序。因此,“過度(過多)”的政治參與不是真正傾向於減少(化解)社會種族矛盾,而是試圖“從中漁利”!最可悲的是,政治力量的過度炒作還為“外敵”提供了攻擊自己的有力武器(中共外交部門或者官員經常利用)!
中共的毛澤東是最樂(善)於利用“政治和輿論攪動社會運動”也是從中獲利最多之人,更是製造中國人民悲劇最多的罪惡之人!將政府(或政黨)內矛盾轉移到民眾中,或者將國際間的官方矛盾轉移到國內民間,製造出“民族情緒”是中共極權政府慣用的手段。因為輕易弱化“教育和法治”的作用是極權社會的優勢,也最容易獲得巨大利益!其實,被政治和輿論化調動的所謂“愛國主義者”並不明白誰是真正的“受益者”。由於它不是容易被直覺理解的,因此常常會被極權政治力量利用來愚弄民眾。只有當那些民眾明白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被“共產權貴”(官員、法官、警察)侵犯後,且四處求告無路或者真正了解到民主制度下,個人的利益是不容易被政治官員、法官、警察隨意侵害時,他們才能明白“什麼樣的國”才是屬於自己的,才是值得自己去維護的!
教育、法治、政治三種力量能夠分別參與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包括各種“種族歧視”。最重要的是,誰在操作,選擇什麼方式,誰會受益!如果重點選擇“文明教育”去處理,應該是最理想的。而偏重依靠“公正法治”去解決,應該是最合理的。若傾向於推動和利用“隨性政治”去處理,應該是最愚蠢和最傷民眾利益的!
從希特勒推動“種族主義”以來,這類問題一直在困擾人類。明顯是在佐證西方社會一直未能出現合格的政治家,或者是,一直未出現合格的政治理論學家!在中國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更不可能產生合格的政治家和理論家!甚至無法產生“合理合法”的政治家和理論家,只能催生投機取巧、魚肉百姓和罪惡累累的政治家和理論家!
我希望,心理學應該創建一個名詞:被迫情緒轉移症。它是反映某類個體或群體在受到“情緒壓迫”後,無法反擊(反駁)壓迫力量來源只能將受壓迫情緒轉向偏弱方向釋放。譬如一些成人殘害幼童或者一些傷害小動物現象,以及一些群體覇凌個體或者中國的一些所謂的“愛國運動”(以大欺小)的現象都是基於這種“病症”!專治極權制度不僅會培育這種“病症”更會依賴這種“病症”,如果它容許“犯上”的力量存在它便無法存活!而民主、自由、法治制度會包容“犯上”(反向)釋放壓力,自然會大大降低“被迫情緒轉移症”的存在和產生(不可能沒有)!
我們應該期待,儘量弱化“隨性政治”參與解決包括“種族歧視”的各種重大社會矛盾的社會管理模式。而應當着重於依靠“文明教育和公正法治”去解除各類重大社會矛盾和差異,才是利於人類的最佳選擇或制度建設!西方(美國)社會的“種族歧視”常常是被民主政治力量“過度關注”(誇大或放大)的難題。做為中國人(亞裔),真正最應該注重的是生活在“共產極權”政治環境中的“權貴等級岐視”!這種嚴重的、普遍的、隨時突現的“權貴等級歧視”,中共政府始終在努力讓人們麻痹和無視!它是一直被中共政府嚴重掩蓋和弱化了的真正值得反對和推翻的“罪惡性共產權貴等級歧視制度”!中國人真正應該敵視的是在自己國家裡被“上面人”的岐視,而不是民主、自由、法治國家裡的種族之間的被歧視。因為別人國家裡的“上面人”不可能剝奪你的自由和財產,但自己國家家裡的“上面人”常常在做,只因你們被它麻痹和壓制着無力(無權)反抗。這些無知且可恨的人常常將被人壓制的情緒轉移到“別人家裡”,無疑是被“以大欺小”的罪噁心態實現“複製轉移”的罪惡行為,可悲可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