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絕對”五條公理的解釋(2)
你為什麼要來讀這篇東西?
你不知道讀這篇東西對你可能沒有任何直接的或間接的,“物質利益”增加的可能性嗎?你或者是個還在“混日子”的人,還不明確自己這輩子究竟要作什麼,只不過是隨便走隨便看看。你或者是個有些“智慧”的人。你感覺到人生其實不是什麼都以“有用”為目標。作為人,如康德所說,應該是目的不是手段。你一輩子接受的教育都是說,要作一個“有用”的人。其實,正好相反,人生的真正意義在於“知”:“知者長樂”。有用,是物質需要。知,是精神需要。從一個更大的時間範圍來看,人的物質需要是短暫的。科學的發展有一天可以使人的“吃穿住行”都作為基本人權。而人類更長的歷史則是在精神領域的探索中,這就是“知”。你迄今為止一切“知”都是為了有用,這些都是淺顯的“知”,都是通過自己的感官來知道的一切。真正的知,是“知本身”,既知的源泉,是大腦中的東西或功能,我稱其為“絕對”,絕對,是這裡要研究的對象。
要研究絕對,首先碰到的問題是,絕對不像其他的用知識研究的對象,如分子,計算機,桌子或花草,可以通過命名的方法確定下來。這些對象是存在在時空中,一物與他物,有一個“質”的區別,它們都是所謂“相對事物”。絕對則不然。絕對不存在於時空中,絕對只存在於我們的頭腦中(so far)。嚴格地說,絕對只是被發現在我們的頭腦中有。但絕對的根源肯定不在我們頭腦中。因為我們每個個人都會死,而絕對仍然存在。不是絕對在我們的頭腦中“長出來“,而是我們的頭腦發展到適合絕對存在的程度,才有的絕對。這猶如俗話所說“鳳凰只把高枝占”。很明顯,高枝上不會結出鳳凰來的。
絕對給我們知的功能,而我們卻不能用知,像研究其他事物那樣,來研究絕對。這裡有兩個原因。第一,如上面提到,絕對不存在於時空之中,不贅續。第二,絕對沒有“質的確定性”。也就是說,不僅不可以從時空上將絕對與其他事物區分開來,我們甚至無法將絕對與其他的“質”區別開來。絕對不僅不在時空中,也不在質的區別中。這猶如我們在作夢中,無法清晰地區別夢中一事物與其夢中的其他事物。無法界定的事物,也就自然地無法命名。所以我們才無法清晰地稱謂我們蒙中的事物。
絕對,不僅僅只是無法稱謂的問題,絕對是一切知的源泉。無法稱謂,卻還要表達,那就只能用借代或指代的方法來代替,這個指代的詞就是“絕對”。換句話說,“絕對”一詞不能代表絕對本身。只是我們沒有其他方法來表述絕對,只好使用這個“絕對”一詞作為替代者。最後,注意“絕對與上帝”的區別。沒人可以說“上帝一詞不能代表上帝”,這就是絕對與上帝的區別之一。(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