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過程民主”是政治霸權下的信口雌黃!
唐付民
近來,中共在習近平的領導下針對以美國為主的民主政治力量的抗爭,創生了所謂“全過程民主”名詞。毫無疑問,這個所謂“全過程民主”是在政治霸權下的信口胡說!
習近平政府針對自己提出的所謂“全過程民主”有這樣描述:“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毫無疑問,這種描述除了羅例一堆模糊籠統詞彙毫無具體含義!我們知道,以美國為主的西方民主包含了廣大普通民眾享有“選擇、批評、罷免、審判”政府官員和政治領袖的具體實施權利。同時,政府官員和政治領袖還需要透明自己的財產、歷史和社會關係,因此,他們會儘量去平衡各類人群的利益訴求(譬如盡力維護和縮小不同社群的政治與經濟差距)。也就是說,以美國為主的西方民主是建立在維護廣大普通民眾具體利益之上的,而習近平(中共)的所謂“全過程民主”全是建立在空洞的口號之上的!不但沒有體現出維護普通民眾具體利益的內容,反而透露着是在竭力維護“共產權貴”的核心利益!即這所謂“全過程民主”除了體現着儘量維護和維持“共產權貴”的優勢地位,與提升和維護中國十多億普通民眾的實際權利毫無關係!這種所謂“民主”離開了覇權(綁架人質)誰會選擇?誰不應該選擇?
民主,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它的基本價值是廣大普通民眾的政治地位不可低於少數政府官員和政治領袖!脫離了廣大普通民眾能夠享有大膽選擇、批評、罷免、審判政府官員和政治領袖的實際權利,只是享受了被空洞的口號宣揚的“民主”豈非是“強盜民主或綁匪民主”?
在廣大普通民眾充分享有了選擇、批評、罷免、審判政府官員與政治領袖的現實意義,民眾的政治和經濟地位才能得到合理保障(或提升)!按照現有國際標準,在普通民眾充分享有選擇、批評、罷免、審判政府官員和政治領袖的國家,社會底層人民的政治和經濟地位才能得到實質性提升,而上層社會人士的政治和經濟地位也才能夠受到有效的合理限制(降低)!
中共政府不許廣大普通民眾充分享有選擇、批評、罷免、審判政府官員和政治領袖的權利,只能用空洞虛幻的口號來“強姦民主”!十分明顯,中共的所謂“全過程民主”就是名符其實不折不扣的“綁匪民主或流氓民主”!既不能體現出實際(現實)意義也無法坦然面對理論應證(論證)!
沒有實際意義的“全過程民主”能夠被堂而皇之的在世界各地宣揚,足以證明成為了“綁匪政府或流氓政權”的中共多麼強大與張狂!也充分佐證了西方政治力量的虛弱和無能(無知)!更體現着十幾億中國民眾的愚昧、軟弱和無能,他們在不被享有真實民主的條件下卻要被迫接受(享有)“空洞民主”,可悲可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