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付民
最近獲悉蔡霞擔任《議報》主編,嘗試投去兩篇文稿,得到的回覆是須按照“議報編輯部”的要求進行重大修改(見後面附文)。無可厚非,任何雜誌社都有權力要求作者按照他們的價值標準去著文。但是,我認為“議報編輯部”對我著文的要求是沒有讀懂我文章的價值。同樣文章,北京之春、風傳媒、大紀元均會原文刊出,唯有“議報”要求必須做出重大修改。
我在第一稿針對編輯的回覆中已經說明,我的文章是按照自己創立的“多因邏輯”標準和原理進行思維和著文。不可能只許按照落後(或片面)的“演繹法和歸納法”的思維和原則去著文,可“議報”對第二篇文稿的要求依然是須要按照相同標準進行修改。從“議報編輯”的要求中,明顯沒有認可我的“著文價值”。我不知道,究竟是“議報編輯部”沒有高端品質的審稿人士還是另有原因?
任何一種邏輯原理(規則)不僅可以對整個人類的廣大普通民眾的思想和表達方式進行規範指導,還能對各類文化專家的認知價值、著文標準進行規範指導;不僅可以對各類科技專家的認知價值、技術驗證進行規範指導,且能對各種政治精英(領袖)的是非判斷、行政標準進行規範指導。我創立的“多因邏輯”不僅充分體現在引導和規範我自己的思想和著文原理中,也有一些專門的文章對“多因邏輯”體系的基本原理進行着具體闡述(譬如“千年法典”)。如果“議報”無法在全世界找到能夠論證推翻它的基本價值,它就必定會成為推動整個人類“文明進步”的堅定基石!據此,敢問“議報編輯部”,是真的讀不懂我的文章價值,還是要執意維護“落後的文化標準”?
我在此公開並評論與“議報編輯部”的相互回復,是希望“議報”能夠加入推動人類文明進步的行列!我第二篇文章的基本價值是着力尋找“消亡八孩母親類似的人間悲劇的核心途徑”,而“議報編輯”卻執意要求我去“尋找中共政府掩蓋事實的論證”。請問究竟是揭露中共政府“掩蓋單一事件”重要還是尋找“徹底消滅類似事件”的價值更高?這種基本的價值比重都無法分辨,還能引領人類文明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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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文稿:巨大差異的“政治抗疫”方式誰是誰非?議報編輯的回覆如下:
唐先生,您好!
這篇文章選題不錯。但是論述需要改進。 首先應該明確論點,您論點似乎是 中國抗疫模式和美國抗疫模式 分辨不出誰好誰壞。 但是也可能是中國模式不如美國的。
無論哪個觀點,您應該在說明觀點之後,再逐步論證,論證時再引用各種事實做論據。 對於不是眾所周知的事實還要註明應用的事實來源。在論證的語氣上儘量不用口頭上的偏激之言或情緒化語言,而是儘量用能說服讀者的書面語言。
我覺得有以下內容您可以考慮寫進去:
(1)比較兩國模式有何不同。
(2)中國模式有一定優點,但是代價巨大,尤其是到了Omicron變種占主流時越來越得不償失。
(3)美國是民主制度,其管制嚴厲程度會隨着疫情變化而變化。
(4)美國是聯邦制國家,各州鬆緊程度不同。
(5)民主制度會在生命損失和人民普遍自由的喪失之間採取平衡,而不是只採取一個標準。
(6)美國的疫情死亡人口雖然數字巨大,但是因為其統計方式不同,並不能說明已經嚴重到必須實行中國式清零模式的程度。因為所有染上病毒的人的死亡都歸入其中,哪怕病毒對致死作用也計算在內,因此死亡九十多萬人大部分不是純粹因為感染瘟疫才病死的。比如一個心臟病突發死亡的病人測出了病毒,在死於心臟病和死於新冠病毒的統計數字中都會出現。
如果您願意修改文章,那麼編輯部可以重新審稿。
而我回復如下:
蔡主編 您好!
首先很感謝您的認真回復!但我不能接受您的修改意見,因為按照您的意見我會失去“唐付民價值”。我是從事人類基礎理論科學體系研究的自由學者,06曾出版個人學術論文集《東方科學》(香港中國文化出版社)。19年至今已在《北京之春》刊發近百篇文章:http://beijingspring.com/bj2/2010/zz2.asp?name=%CC%C6%B8%B6%C3%F1。
如果按照您的意見,我便沒有能力和自信去徹底否定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習近平思想等“中共執政理論體系”。如果蔡主編有興趣,可以擠時間去看看我發在“北京之春、大紀元、風傳媒、萬維網博客”等網絡刊物上的一些文章。譬如早期發表的:略論馬克思主義與毛澤東思想的實質(上下兩篇)、簡論思維學的基本內涵、千年法典(認知定律)、“什麼是社會主義?”與程曉農先生商榷、為“資本主義”正名、民主不“獨立”、唯有“多因邏輯”能夠讀懂人性,及近期發表的:略談法制國家的標準、淺談“什麼是政治”、“共同富裕”是中共對中國人民的第三次欺騙和愚弄、改革開放不只是雙向的更應該是立體化的、“全過程民主”是政治霸權下的信口雌黃、我是中國人,等。
我覺的,蔡主編是用演繹邏輯和歸納邏輯來衡量和要求我的思維或論證方式。但我認為採用演繹法和歸納法都無法證明黑格爾辯證法的錯誤,自然也無法證明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是騙人的錯誤理論!而我的思想和論證方式是建築在“多因邏輯”(系統與辯證思維的有機結合)之上的,因此能夠徹底推翻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習近平思想等“共產黨理論”!
關於“不同政治抗疫方式的是非”一文,我要體現的論點是突顯“基本人權”的價值區分。即將普通百姓尊為“人格”還是當做“牲畜”,前者享有充分的“選擇權和知情權”,而後者不僅喪失了“選擇權和知情權”還會失去“公正與公平”的維護條件(機會)。我的文章只是借“抗疫方式”的差異性對比去論證中共政治制度的虛假與落後,不是要去論證抗疫方式造成的具體傷害。如果按照您的意見去增加“具體的傷害數據”,那是泛化了本文的作用。不僅會淡化“人畜價值”的核心論點,還可能導致論文重心產生“本末倒置性”效果。
以上個人觀點,如有不當敬請蔡主編多多指教!祝福新年!
我收到的再次回復是:
唐先生好,上次給您的郵件是結合了蔡霞主編和其他審稿人的意見後,有責任編輯給您寫的。 您的意見會轉告蔡主編。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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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文稿:徐州8孩母親的“非人待遇”應該消亡誰?得到的回覆如下:
唐先生好,
編輯部審稿的意見是需要做重大改進。
首先,現在網上鋪天蓋地的議論,能否找准關鍵之處很重要。 對於殘害婦女的惡行,當然人人痛恨,所以僅僅表達嫉惡如仇的態度是不夠的。 其次,現在豐縣和徐州正在千方百計掩蓋真相,所以有力的文章應該是揭露他們掩蓋真相。 您的文章把拐賣當成事實進行痛斥,雖然罵的痛快,但是對於揭露官方掩蓋真相卻意義不大。 賈平凹的言論當然也值得批判,但是那畢竟是多年前的言論,現在已經沒有了市場。官府那裡也行有市場,這得需要調查才能揭露。
我對的回覆如下:
議報責任編輯 好
首先,我文章的“關鍵之處”是:什麼是文明社會?它涉及“個人行為、社區管理、國家制度”。即造成無數中國婦女被長期殘害的重要根源是“中國的社會(國家)制度沒有建立在“相互尊重”的文明價值上”!它沒有讓“個體行為和社區管理”充分體現出人與人之間的“平等尊重”,是導致徐州八孩母親的“非人待愚”呈現出“正常現象”的根本原因!
其次,請問我的文章是建立在“罵的痛快”上嗎?希望你能找出所有“罵人的語句”!另外,針對賈平凹先生的言論,我確實存在誤當成了是他的“近期言論”。但既然民眾在翻炒它,也證明它存在現時意義。他作為中國社會的高級文人,對拐賣(殘害)中國婦女的嚴重行為和社會(社區)制度公然體現“背書”,有什麼理由不進行顛覆性批判?
還有,我感覺議報編輯部無人能讀懂我的文章(價值和層次),深表遺憾!
唐付民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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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文稿的第二次回覆:
唐先生,感謝您的回覆!
您的文章提到“八孩母親被人強迫:拐賣、性交、生產及限制人身自由,她不僅未能享受到人與人之間的平等尊重,已經成為了名符其實的“牲畜”!” 這是網民共知的事實,但是當局並不承認其被拐賣。 所以我們歡迎的是揭露當局造假的分析。
文章中您的說的人人平等、互相尊重等價值觀,在民主國家這是常識。在專制國家雖然也是褒義詞,但是因為專制極權制度導致了人們的普遍愚昧、麻木,尤其是官府帶頭造假、壓制真相,為謀一時私立不惜損害基本的社會正義。 所以這些什麼好什麼壞的說教對讀者來說沒有多少吸引力。 賈平凹的觀念您當然批評的對,只不過現在恐怕其本人也不敢再堅持了。
願我們共同守衛正義,還“徐子捌”/李瑩一個公道!
我的再次回復是:
我現在只能告訴你一句話,你一輩子讀不懂我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