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情愛史---原始的激情(婚姻 戰爭與神女) |
送交者: 芨芨草 2022年05月31日03:36:43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人類情愛史---原始的激情 蕾伊·唐娜希爾 著 (台灣)李意馬 譯 10、新世界篇 婚姻・戰爭與神女 西班牙人對同性戀的嫌惡有其根源,雖然他們自己也許看不出來,其根源可遠溯自希伯來時代,耶和華神聖的命令:“你們要多子多孫”——而對同性戀施以重罰的印加人和阿茲特克人,似乎也出於相同的出發點。 印加帝國有非常明確的人口政策,而她確實也需要這種人口政策,因為在短短的60年間,帝國的疆域從約相當於現今加州大小的本土急速擴張,北起今日的厄瓜多爾,南抵今日的智利中部,綿延2500英里。他們修路、開闢梯田、引水灌溉,在荒地上種植農作物,並派遣官員、軍隊、農夫及傳教士到征服的領地上建立印加文明。從一條法律上,我們可以看出她人口政策之一斑。一個男子強暴處女的話,應受亂石擊死的懲罰,但“如果她願意跟他結婚,則他可以免死,而必須立刻和他結婚。” 婚姻與勤奮工作是印加帝國政策的兩大基石,在每個城鎮都有一位法官專門對付“懶人與閒人,處罰他們,命令他們去工作”。貴族和酋長們“可以有50個服侍的女人,以便增加帝國的人口”,而不管喜歡或不喜歡,男人都不准獨身。 印加國王是他所有子民的“父親”,有責任幫他所有的“女兒”找到丈夫,而歷屆國王似乎也都認真地履行此一責任。有一年,印加國王親自在Cuzco地方主持一項盛大的集團訂婚儀式,而他的代表則在帝國的邊際地帶為他主持這項儀式。因為每一對結婚的新人都能得到一塊田地及一棟房屋,房屋由地方政府興建,家俱則由親屬提供(阿茲特克人也有類似的制度),因此,要結婚的人通常需要有能承擔社會責任的能力,結婚的年齡女性為18到20歲之間,男性為24歲,以當時歐洲的標准來看,是屬於晚婚型的。當時,沒有一位來自西方的權威人士能同意印加人的“處女觀”,一位17世紀的主教即曾抱怨說,當地婦女仍無法被說服應“注重他們婚前的貞操,世界所有國家都尊崇婚前貞操,但他們卻將之視為一種恥辱,她們認為如果沒有人要她們將是一件不幸的事”,因此,印第安男人不可能純潔地踏入結婚禮堂,“除非和即將成為他妻子的女人進行好幾個月的邪惡性交,知道她是否合適之後,才會結婚”。 因為正妻是由印加國王“頒賜”的,所以她不可能被離婚,即使在她死後,續弦的妻子也無法擁有她的地位。丈夫在妻子死後,如果願意的話,可以續弦。但一個寡婦除非是嫁給先生的兄弟,否則即不可能再嫁。這種“兄終弟及”的制度使得16世擔的某些學者更加相信,印加人是早年從以色列失蹤的某一部落的後裔,該部落有一個習俗即是長子需“照顧”他父親所留下來的所有女人(註:這種習俗並非此一部落所獨有,中國北邊的游牧民族如匈奴等,也都有這種習俗)。(王昭君在呼韓邪單於死後嫁給他繼位的兒子。) 印加國王的後宮當然是美女如雲,政府官員定期到各地挑選才貌出眾的10歲女孩,在一特別的“女宮”中調教4、5年,然後由印加國王從中挑選中意的當繽妃,另一些則當“禮物”贈送給他要獎勵的人,剩下來的則成為“太陽神的貞女”(Virgins of the sun),終身守貞祭祀印加人所祟拜的太陽神。 這種將全國漂亮的女孩挑選出來,服侍太陽神的舉動,宗教的意義當然大於人口的意義。但印加國王的繽妃需選自“太陽神貞女”的作法也有其政治用意,因為印加國王聲稱自己是“太陽神”的後代,他常有需展示其正統身份的強迫性觀念,在每個場合里,都需強調太陽的象徵,以及他血統的純潔性,象3000年前的埃及皇帝一樣,他們以亂倫來維持其純潔性。印加國王只能和“太陽神”的另一個子孫——也就是他的姊妹——結婚。 在一般老百姓中,亂倫如果被官方發現,就象在阿茲特克或北美的很多部落社會一樣,當然要受到殘酷的處罰。大多數美洲印第安人對強暴、通姦、墮胎等都極不贊同,處罰也都相當嚴厲。 在印加帝國境內,人口在和平時期即會呈現急速的自然增長。但在墨西哥境內的阿茲特克人,則有人口越來越少的趨勢,因為阿茲特克人盛行以人做祭品,這些犧牲者象流水般迅速消失,一直無法由新出生的人口來加以補足。 戰爭,對阿茲特克人來說是一種天職,但他們的戰爭跟歐洲的戰爭卻大異其趣。在墨西哥,戰爭的主要目的是在俘虜,當戰爭開始時,弓箭手和標槍手都放下武器,一排排的戰士拿着盾牌和劍沖進戰場,象狗咬狗般抓對廝殺,將對方擊倒,然後由一旁的非戰斗人員以備好的繩索將俘虜捆綁起來。在沒有正規戰爭的時候,阿茲特克人的部落與部落間也會舉行“友誼戰爭”,一種騎士般的競技比賽,輸的人就象戰場上的俘虜般成為獻給神的祭品。 這種永無休止的、正規的或友誼的戰爭對阿茲特克的人口造成嚴重的腐蝕。專家認為,這種以人為祭品的規模相當大,最高峰是在1486年間,4天之內共屠殺了20,000人,其他時間雖沒有這麼多犧牲者,但據人類學家估計,1年250,000人(平均1天將近700人)是逃不了的。因為很多神廟都經常有這種犧牲儀式(沒有人知道到底有多少神廟),所以這個數目並非危言聳聽。 在阿茲特克人的悲劇性信仰里,他們只有兩種選擇,一是在神威震怒下全族滅絕,一是以大量的犧牲來祈求神明的息怒。雖然在某些特殊的儀式里,是以婦女和小孩為祭品,但大多數時候都是以年輕男子為祭品。為了彌補人口的損失,阿茲特克人除了處罰單身不婚的國民,並對墮胎處以死刑外,還鼓勵早婚,女孩子的結婚年齡為14、5歲,男孩為20歲(比印加人的婚齡早),對離婚與再婚也不加歧視。而且,他們也實行一夫多妻制,部分原因可能是希望“多播種、多收成”,以彌補人為犧牲中的損失。但一夫多妻制似乎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譬如其中一位國王以擁有2000名繽妃而知名於世,但卻只有144名兒女,比起只有一個妻子而生了10幾個孩子的丈夫來說,其“投資報酬率”顯然是少了許多。想以一夫多妻制來增加人口顯然是行不通的,但它卻使很多婦女得到了棲身之所,否則在年輕男子大量被犧牲的情況下,她們可能連結婚的機會都沒有。 當然,象世界其他各地一樣,有些女人是不想結婚的,她們可以做縫紉、烹飪、助產士等工作,還有一項最原始的行業——妓女。阿茲特克人對通姦雖然採取嚴厲的態度,但卻縱容妓女的存在,而且讓她們在宗教儀式中扮演即便不是重要也是次要的角色。印加人則禁止妓女公然出現在城鎮或村落,而只允許她們在小地方出沒,並稱之為“沒有住所的女人”。 阿茲特克的妓女跟自古以來出現在巴比倫、希臘、中國、巴格達的妓女沒有什麼兩樣。根據16世紀西班牙人所寫的《印第安通史》的紀載,她們這種出賣肉體的生活從年輕時候就開始,有時候到年老時還無法退休。她們美麗而無恥、多話而淫猥。在臉上塗上一種黃色的乳液,再加上層層色暈,使臉部看起來蒼白、有光澤,而且凹凸分明。牙齒則塗上用胭脂蟲釀成的胭脂,,長發披肩,在街上勾搭不道德的男人。 在較大的城鎮里,妓女這個行業可能採取企業化經營的方式,但在村落里情況則不太一樣。譬如在靠近現今美國亞利桑那州的邊界地帶,一個新出道的妓女需要在一個大慶典里舉行獻身儀式,當地的部落酋長歡聚一堂,舉行裸體舞會,當每個酋長和這位妓女跳過舞後,她被帶到一間小茅屋裡,由酋長們提供披肩、項鍊等飾物加以打扮,然後酋長們一個個輪流進入茅屋中,和她“躺在一起”。此後,這個妓女就是“大家的女人”,她不能拒絕任何能付出合理價錢的男人。即使她後來結婚了,有了丈夫,也有義務陪付出床頭費的任何男人睡覺。 在西班牙人征服中美洲及南美洲後,在官方的鼓勵下,基本上的一些冒險家及年輕子弟紛紛前往新大陸,追求國家及個人的財富。這些人大多數都只在當地作短暫的居留,他們也覺得自己是到海外做公務之旅而已,因此經常在大西洋的兩岸來來往往,要到一兩個世紀以後,才有正式的移民。 剛開始時,西班牙政府禁止妻子和她的丈夫同赴美洲,結果無可避免地,西班牙男子和印第安女子間“自由”的性關係乃應運而生,雖然這里所說的“自由”並不一定是“自願”的。有些關係只是偶發的,譬如駐軍和村姑間的關係,有些則是合法的,譬如官員和當地社會階級高的女子間的關係;有時候雖然不是合法的,但關係卻是終身性的。如果沒有這些異國情鴛的幫助,西班牙人要征服墨西哥可能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這種結合所生的子女,同時具有雙親的特質,他們一方面對歐洲疾病帶有某種程度的免疫力,一面又能在當地建立起良好的關係。雖然有人懷疑梅毒是哥倫布從美洲帶回歐洲的,但西班牙人從歐洲帶往美洲的某些傳染病,卻象瘟疫般在美洲大陸蔓延,據信這些疾病比西班牙人有計劃的屠殺奪走更多印第安人的生命。在未被征服前,墨西哥及Yucatan約有土著2,500萬人,但在征服後不久,人口迅速降為700萬人左右,至公元1650年,該印第安活的純種土著只剩下1500萬人。在秘魯,情況也差不多,西班牙人剛抵達時,土著人口約有1000萬,但到1050年(原文如此,此年代明顯不對。哥倫布四次抵達新大陸在1500年前後。此年似應為1650年),只剩下200萬。西班牙與印第安人混血的後代,遂逐漸成為現今中南美洲的主要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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