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任何人相處,時間長了肯定都能看出毛病,因為眼睛就是業力專門為我們準備的。因此,我們需要認清自己的評判標準來自於自我,而不要輕易評論他人的是非功過。其實,你看到的,只是業力允許你看到的。如同佛陀在《諸法無生經》中說:在所有可能的蔽障中,最微細也最強大的就是業障。想要避免被業障染污的人,應該避免批判別人,而要隨喜他人。並如此思惟:我永遠無法了解他人的心,因此也無法了解他們的行為
作為一個無明的眾生,我們有那麼多的業障,我們都只是業力的副產品而已。一旦業的輪子開始轉動,通常就會一直轉下去,而能停止它轉動的力量又如此薄弱,致使我們只能隨業流轉。但是你能有這樣的覺知力,發現自己正被困在業力當中,就已經是讓業輪變慢的開始。業力並不是宿命論,並不是一旦你造了什麼業就被困在其中,一定會得到相當的處罰或獎賞。業也不僅是“這是我的業”的結果而已,它既是因,也是緣和果。“相信業”的意思,指你對自己的行動和生活負起完全的責任。
業力會超越所有的邏輯,比如你以為這樣做會讓你更愛別人,或是如果你有又大又長的手指,人們就會更愛你等等,當業力擊中了你,所有的這些邏輯都毫無意義。業力也是一種很理性、很科學的過程,它和宗教或神秘主義沒有關係。如果把花種丟入空中,就永遠得不到花——適當的因緣是必要的。如果具足因緣,又沒有鳥吃掉種子或乾旱等干擾,花就無可選擇地茁壯起來,即使你不想要它,它也會長下去。如果出現了一些干擾,例如水分不夠或被馬匹踐踏到,那麼花雖然還會長,卻受到阻礙或是變形;如果出現非常強烈的障礙,例如被火燒到,那麼花便永遠長不起來了。
根據佛法,沒有一件事是偶然發生的,一切現象都有因緣,要摧毀某件事物,只有摧毀它的因緣才行。果報是特定的現象,能生成或毀滅某種事物的因緣,對於其他事物並不具有同樣的效用。例如,水可以滅火,但卻能讓鴨子快樂。許多人認為業力意味着命中注定,且無法被改變的。當然了,如果因和緣已經聚集在一起,而你又沒有做任何事來阻斷它們,那麼不管你喜歡或不喜歡,業力一定會成熟。但如果你明白了這個道理,就可以操縱業力,甚至能夠用善業來摧毀惡業,也能用惡業來摧毀善業。但這些都不是修持佛法的最終的目標,佛法的真正目的是為了超越善業和惡業,我們根本不想受到因緣的影響。
對我們很多人而言,在真正達到嫻熟的程度之前,我們的修持還缺乏力量。這就好像開車,如果你還不是一個好的駕駛員,你依然會犯很多錯誤,你也可能出事故。成為佛教徒,並不意味着你能一夜之間摧毀所有的惡業。這意味着過去存留的惡業當然還會繼續,但只有繼續聞思修行,我們才能知道如何把所有的惡業全部摧毀。法會也好,放生也罷,都是積累資糧或補償業力,但非佛法核心。佛陀不是為指揮眾生去買魚、放魚而從兜率天掉下來的。他來到世間,只為一個誓願:讓眾生在痛苦與問題中去直面,洞悉並超越煩惱,獲得自在的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