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同你的兩個說法:落後的民族和國家不可能用文化標準影響世界以及採取適當的科學方法(將中醫)納入(現代)科學的領域。
在自然科學領域,落後民族和國家可以影響世界,只要其結果有足夠的說服力,數學天文領域不乏先例。
中醫是否科學可以在理論上探討,從治病救人的角度,中醫藥存和留只有一個標準:有效和安全。
說到中國標準,是針對這樣一個事實:目前美國通用的西藥(化學和生物製劑)要求成分清楚,否則沒法進入藥典,歐洲2004年出了一個規定,有意放寬歐洲草藥的准入條件(只要已在歐洲使用15年以上)。
中藥不是純品,很難通過美國FDA的西藥標準,所以中藥只能有自己的中國標準。
我的觀點:不談作用機理,不問是否純品,只問某個藥對何種疾病有效(嚴格的隨機,雙盲對照,客觀標準,統計處理),及安全的使用方法。結果必須申請專利或發表國際論文,不求數量,只求質量,成熟一個算一個,進入中藥典。
對現行中藥限定一個時間,比如20年,如果達不到,不得進入國家醫療保險體制。
美國是這樣處理的:中藥作為食品添加劑先放開用,發現毒副作用邊進入黑名單。其實幾乎所有治療精神疾病的西藥都有毒副作用,關鍵在於劑量和時間。中藥缺這個,吃了啞吧虧。
中國有關部門對爭論的回應缺少科學態度,只有外交和政治語言,沒有什麼說服力。
這個基礎工作早晚要做,不然再過50年,有更多人提出中醫問題。無論主張廢除中醫的人對中醫知道多少,至少,主張方應有總體評估結果,反對方應該有東西說服他們,否則贊成保留和主張廢除同樣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