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立春就公開信事件的幾點說明。 |
| 送交者: 安立春 2007年04月11日14:26:11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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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啟蒙,算是個常識啟蒙,還不是法學的。 首先,一般群眾比較容易受思維定勢的影響。舉個例子,八十年代初,大陸群眾還保持着對報紙等出版物的絕對信任。結果大批江湖騙子應運而生,靠大肆刊登虛假廣告愚弄欺騙消費者,紛紛賺取了第一桶金。又如王江雨博士分析提到的,不少人深信老方一向絕對正確,於是有公開信就馬上簽了。還有更絕的,近年來有些人始終堅信網上搜索不到的事物就不存在了,也是類似思維的結果。 說到這個思維局限性,對於廣大網友來說一定的輔導還是必須的。比如查找一個人,你先得知道這個名字是否就是正式名字(OFFICIAL NAME),即使是,你還得確定其拼寫方法,常見的就有漢語拼音、韋氏拼音、各種方言拼音等,甚至有不少華人同行的姓名是完全脫離了亞洲語系拼音的。挑個容易的例子,比如有個叫蔣利的朋友也簽了名,你就得想想該如何查找了。 再比如我創立的安氏律師事務所,這個中文名字只限於和來自漢語文化圈的公司客戶接洽時使用。本事務所既不是麥當勞,也不是唐人街小店,我們服務的對象全部是離岸運作的大型跨國公司和企事業單位,大家可以憑常識判斷一下我們有無出現在黃頁上的需要;也可以初步思考一下我是否必須是加州律師。安氏律師事務所創立經年,在行業內口碑不錯,競爭對手雖有杯葛,所幸尚未有攻擊本人或本公司不存在者,甚慰。 很多朋友都問,我為何至今仍然支持舟子呢?因為我覺得舟子的打假事業造福了普羅大眾,我對其的支持乃屬於一個鼓勵機制。密州別後,多年來我一直關心着舟子打假事業的成長,故我覺得自己對舟子很熟悉。方先生這次攻擊肖傳國雖然有點理虧,但無損大節;現在繼續支持也算對他以往打假事業的肯定和回報。我妻子穎苑是穎苑,我是我,這點上我們見解不同。 有網友推測本人就是在讀書論壇上提出承接方肖一案而被封殺的幾名法律界人士之一。現在突然指責方舟子是出於被拒絕而翻臉,這種猜測也是不符合事實的。比如老方去年寫給我的信是這樣的: ------------------------------ Shi-min Fang wrote: 方舟子 ------------------------------ 由於我的專長是稅法和商務法規,這種官司非我所長,所以後來婉拒了。根本不存在我嘗試加入該團隊被拒的可能。正是由於感覺不到舟子對我有遇故人的態度,我才說“他未必還記得我”。認識我的人都知道,安某一向不喜歡主動和人攀親帶故,所以我也沒主動和方先生扯起多年前的往事。而且我出來只是闢謠,完全沒有指責是民的意思。方先生假如在法庭上出示本文作為對他支持的證據,我沒有任何反對意見。 最後,再次提請朋友們不要再打電話來求證任何猜測。認識我的人完全可以從我一向的觀點風格來判斷文章是否出自本人手筆。謝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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