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舟子在八年前被煽的一記耳光 |
| 送交者: lookatit 2007年04月21日16:51:30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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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傑:差之毫厘 謬以千里
余英時氏在一九九一年八月為《〈十批判書〉與〈先秦諸子繫年〉互校記》寫的跋語中,推測他的揭發刺着了《十批判書》的作者郭沫若的痛處,引起了郭的反彈,如此說道: 《十批判書》的作者究竟讀過這篇文字沒有,不得而知。幾年之後《歷史研究》上發表了一篇《錢穆和考據學》,把錢先生的一切著作,特別是考據著作,罵成一錢不值。此文後來收在作者的一本文集中。其中第四節「錢穆考據的剽竊和誣妄」是專罵《先秦諸子繫年》的,而且處處以吹捧《十批判書》作為對照。讓我抄摘其中幾段以供欣賞。(第122頁) 摘完了以後又總結說: 此文特別強調《繫年》是「剽竊」而成,又刻意把《繫年》的考據說成一無是處,而《十批判書》則處處精到,充滿創見。在我看來,這兩點似乎正是針對我的文章而發。否則也未免太巧合了。我雖然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支持我的推測,但是我的直覺告訴我:這一推測大概是雖不中,亦不遠。我詳引原文,也是為了存真。但是我所引的還是屬於比較「文雅」的,至於更精彩的樣板,只好請讀者去通讀全文了。(第124頁) 余氏雖然在這裡沒有明言《錢穆和考據學》的作者是誰,但根據上下文關係,一開頭就說「《十批判書》作者」,再說「此文後來收在作者的一本文集中」,摘錄時又加上「不打自招」之類的按語,讀者讀了,哪一個會懷疑寫《錢穆和考據學》的就是《十批判書》的作者?我讀了以後,也覺得郭沫若未免有點惱羞成怒氣急敗壞了。余氏此跋的用意,不就是想通過郭的失態證明自己當初揭發的正確嗎?我雖然通讀過郭沫若的史學
余氏引文: 《繫年》第一三O 條舉出一個兒說,而對於兒說即貌辯、昆辯,及《齊策》、《呂氏春秋》和《古今人表》的記載,他都沒有提,是《十批判書》鈎出來了。(原注 :《十批判書》,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257頁。)第七五條引《鹽鐵論》,說出齊緡王時「諸儒分散」,但對於稷下學風的實質說不出來。這也還是《十批判書》中的《稷下黃老學派的批判》,才把稷下的內情鈎出來了。(英時按:這一段話似乎承認《繫年》據《鹽鐵論》考據出了稷下的史實,則《十批判書》有關稷下的史實取自《繫年》已不打自招了。)──他自己還直嚷嚷「絲絲入扣,朗若列眉」,真是不知人間有羞恥事了。(英時按:此處忽然破口大罵,也特別值得玩味。)原注 該引文出自《學步集》,三聯書店一九七八年版第295頁。我核對原文,是:《繫年》第一三O條舉出一個兒說,而對於兒說即貌辯、昆辯,及《齊策》、《呂氏春秋》和《古今人表》的記載,他都沒有提,還是郭沫若同志鈎出來了。(原注 :《十批判書》,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257頁。)第七五條引《鹽鐵論》,說出齊緡王時「諸儒分散」,但對於稷下學風的實質說不出來。這也還是郭沫若同志在《十批判書》中的《稷下黃老學派的批判》,才把稷下的內情鈎出來了。至於錢穆在自序中所吹噓的其他各條,都可以說跟先秦諸子學術沒有多大關係的煩瑣的廢話,就更不必提起了。他自己還直嚷嚷「絲絲入扣,朗若列眉」,真是不知人間有羞恥事了。 余氏故意略去「至於錢穆在自序中所吹噓的其他各條」一句,使得下面的「他還直嚷嚷」一句變成了「忽然破口大罵」,以便讓人「玩味」作者的惱羞成怒,這是余氏慣用手法。而為了讓讀者誤以為該文的作者是郭沫若,余氏竟然在抄引時一概隱去原文中的「郭沫若同志」,甚至乾脆改成「《十批判書》」。在另一段有關《老子》的引文中,他也如法炮製悄悄做了這樣的改動: (錢穆)曾把關於老子的考據輯為《老子辨》專書,由大華書局出版。他費了很多力氣拼湊出來的論斷,經不起輕輕一擊。《十批判書》中說:「老聃本人,在秦以前是沒有發生過問題的,無論《莊子》、《呂氏春秋》、《韓非子》以至儒家本身,都承認老聃有其人而且曾為孔子的先生。《老子》其書是一個問題,老子其人又是一個問題。」(原注 :《十批判書》,第155頁。)話雖不多,已很可以破錢穆的「老子不得在孔子前」的妄說。至於《老子》這書的著作年代,雖不能最後確定,但認為是戰國中葉的著作,顯然比錢穆之說更為可信。(原注 :《青銅時代》,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第231-244頁。)《十批判書》中有一段話,對錢穆是具有照妖鏡的作用的,很值得在這裡稱引:「道統觀念很強的人如韓愈,認為老聃是道家的人們所假造出來,想藉以壓倒孔子的。這是為了爭道統,要想維持孔子絕地通天的尊嚴。」(原注 :《十批判書》,第156頁。)這正說破了錢穆的心事。(原注 :《學步集》,北京,三聯書店1978年版,第297頁) 我們如果僅讀引文,又怎會懷疑這是郭沫若在自吹自擂?但是如果我們核對原文,發現「經不起輕輕一擊」原作「經不起郭沫若同志輕輕一擊」,「《十批判書》中說」原作「郭沫若同志說」,「但認為是戰國中葉的著作」原作「但郭沫若同志認為是戰國中葉的著作」,「《十批判書》中有一段話」原作「郭沫若同志曾說了一段話」,在「很值得在這裡稱引」之後原來還有一個「他說」,又怎會認為是郭沫若在自吹自擂?余氏後來發現了郭沫若書中的一處無關宏旨的引文小錯誤(把「外有學堂,即齊宣王立學所也」「抄成」「外有學堂,即齊宣王所立學宮也」,是抄錯還是異文,待考),如獲至寶,為此又寫了一篇跋語,一口咬定郭沫若不是粗心,而是公然篡改,如此評論說:「──而且還公然改易文句,正是因為自負是古史『權威』,相信讀者決不敢懷疑他的論據。即使像我這樣懷疑的讀者,也完全想不到他竟會妄誕至此,所以兩次都被瞞過了,可見陳垣論考尋史源的兩句金言『毋信人之言,人實誑汝』確顛撲不破。但是史料俱在,學術欺詐終究不能行之久遠,我寫此節竟忍不住要套用兩句舊詩說:『太平《覽》、《記》分明在,莫道人間總不知!』」(第130頁)這段評語,簡直就是余氏的自我批判。他自負是「著名學者」,讀者會被他所布下的「為了存真」「文字沒有改動」「請讀者去通讀全文」(指《錢穆和考據學》)之虛張聲勢所嚇住,而決不敢懷疑他在引文時作了手腳誤導讀者。他的跋語已發表七、八年,《錢穆與中國文化》在大陸也出版了四、五年,不就從來沒有人去查核原文嗎?連我這樣早就不齒余氏文風的讀者,也完全想不到他竟會下作至此,一開始也被他矇騙了!他竟然還一再援引陳垣先生的告誡「引書非親睹不可也」,「毋信人之言,人實誑汝」教訓已故沫若先生和讀者,套用白先生的話說,「真是不知人間有羞恥事了」。我寫到此,也忍不住要套用兩句舊詩說:「壽彝《學步》分明在,莫道人間總不知!」 方先生是看了由上海遠東出版社收入學術集林叢書的《錢穆與中國文化》而寫下他的聲討文字的,所以他註明他「摘引余文均出自此書」。為了預防余氏「像封那些與之辯論的國內學人一樣,封我為『大陸官方宣傳人員』」,方先生未雨綢繆,在文章開始即稱慶「筆者幸好身處海外」,強調他「在海外多年」;而在文章末尾又再特地標示他的大作「寄自美國」。我不知道方先生是從台灣去的美國,還是從大陸去美國的時間久了,因此他對部分國情自很精通,而對部分國情已近隔膜。例如他似乎不知道,既然連他這樣置身美國的有識之士都能覺悟到余氏的「政治偏見很深」,所以大陸翻印余氏著作,從十多年前的《中國思想傳統的現代詮釋》,到近年的《論士衡史》,都是經過刪節的「潔本」,《錢穆與中國文化》也不例外。而他在上文中所指斥余氏「偷偷地做了改動」、「悄悄地做了改動」、「在引文時作了手腳誤導讀者」的地方,恰恰無一不是他斷言「絕不可能」的出版社在編輯余書時更動的。 上海遠東出版社出版的學術集林叢書凡八種,包括熊十力的《存齋隨筆》、周一良的《唐代密宗》、徐梵澄的《陸王學述》、李學勤的《古文獻叢論》、裘錫圭的《文史叢稿》、饒宗頤的《中國史學上之正統論》、殷海光與林毓生的《書信錄》以及余英時的《錢穆與中國文化》。我協助出版社做了組稿工作。其中余書是以他在台北三民書局出版的《猶記風吹水上鱗──錢穆與現代中國學術》中的全部文章與《中國文化與現代變遷》中的部分文章合成的。社方對出版這套叢書態度審慎,專門作了「出版說明」:叢書的作者,既有國內的學界前輩,又有海外的華人學者;有已故的,也有正當盛年者。治學方法與著述風格,各有千秋;一家之言與價值取向,亦各有所屬。叢書出版,供學苑比較研究。 在編輯余書時,對《〈十批判書〉與〈先秦諸子繫年〉互校記》一文,我們也感到二者性質不同,未必宜於互校,因此曾經想把這篇抽掉;但又考慮這樣一來倒像我們不敢正視這樁公案,有意諱飾,更坐實了郭沫若先生「抄襲」的罪名,不如印出來供學術界比較探討,反而能夠促使人們明辨是非。為了不讓外行輕信余氏的論斷,出版社負責人在終審時隱去了郭沫若先生之名,而代之以「《十批判書》的作者」,這樣既使學術界的專家獲得辨析之資,又試圖減免余說在局外人中的擴散。由於余氏在原書中對白壽彝先生並有微詞,遂將白先生的名字和若干語句也一併作了刪除。遠在美國的方先生自然不暇理會出版社的這番良苦用心,宜乎他要一口咬定這「絕不可能」是編輯的加工了。《錢穆與中國文化》並沒有註明刪改情況,但在書中附了《猶記風吹水上鱗》的序文,對該書的結集緣起和包括《互校記》在內的各篇目皆有說明,序末註明的成稿時間是一九九一年;而《錢穆與中國文化》序末註明的成稿時間是一九九四年,明眼的讀者不難看出前書為後書之所本(幾年前一位旅日學者就曾將二書文字加以校核,在日本一家刊物上撰文批評過大陸版的刪節)。可惜方先生為核對《錢穆和考據學》的原文,「一頭鑽進圖書館,翻遍了郭沫若文集」而不得,最後才「幸好」根據余文標示的出處找到了白書,所費的功夫不可謂不大;但卻不知在批判余文之前,也同樣去核對一下台北版的原書,未免聰明一世,糊塗一時,以至差之毫厘,謬以千里。現在,我只好把先引起方先生三分困惑、繼而激起方先生十三分遐想的兩段引文按三民書局版的原貌抄呈方先生: 郭沫若究竟讀過這篇文字沒有,不得而知。但是中共官方學術界似乎曾注意到它的存在,並且作出了間接的然而又是針鋒相對的反應。幾年之後白壽彝在《歷史研究》上發表了一篇《錢穆和考據學》,通篇都是用下流的暴力語言,把錢先生的一切著作,特別是考據著作,罵成一錢不值。此文後來收在他的《學步集》中。其中第四節《錢穆考據的剽竊和誣妄》是專為罵《先秦諸子繫年》的,而且處處以吹捧郭沫若的《十批判書》作為對照。讓我抄摘其中幾段,以供欣賞。白壽彝特別強調《繫年》是「剽竊」而成,又刻意把《繫年》的考據說成一無是處,而《十批判書》則處處精到,充滿創見。在我看來,這兩點似乎正是針對着我那篇《郭沫若抄襲錢穆先生著作考》而發。否則也未免太巧合了。我雖然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支持我的推測,但是我的直覺告訴我:這一推測大概是雖不中,亦不遠。我詳引白壽彝的原文,也是為了存真。 余氏對待郭沫若先生和白壽彝先生的態度自然是惡劣的,這我們可以繼續批判。但他無意借剝奪白壽彝先生的著作權來達到誣陷郭沫若先生的目的,卻是明明白白的。至於勞方先生費心「也來一段『互校』」而核出來的《學步集》原文,我想我就沒必要再在這裡抄錄了,因為那都是余氏本來的引文,並不曾有一個字的改動。方先生在這裡並沒有度准余氏之腹。 我不知道是因為方先生的水平過高抑或過低,竟會產生讀了遠東版的該文,「哪一個會懷疑寫《錢穆和考據學》的就是《十批判書》的作者」的幻覺,我想這也絕不會是刪改者的本意(不知他們看到方先生這樣的想入非非,是會啞然失笑,還是會心驚肉跳?)。照我這樣嗅覺不靈敏的普通讀者看來,除了「《十批判書》的作者」和「此文後來收在作者的一本文集中」,二處「作者」相銜,可能(也僅僅是可能)一時引起歧義;而只要通讀下去,那麼與方先生產生同感的可能應該是微乎其微的。一則如果余氏要「處處暗示這是《十批判書》的作者的反彈」,那麼他何以在開始就聲明「《十批判書》的作者究竟讀過這篇文章沒有,不得而知」?二則余氏說那篇文章「處處以吹捧《十批判書》作為對照」,說的是「吹捧」而不是自吹,也沒有加定語說是吹捧他自己的《十批判書》,所以按常理亦可知文章的作者當為第三者。如果這還不足以說明問題,那麼就看被刪改過的白文,其中說有關史料「還是《十批判書》鈎出來了」;又引《十批判書》語,說「話雖不多,已很可以破錢穆的『老子不得在孔子前』的妄說」,其言「顯然比錢穆之說更為可信」;又說「《十批判書》中有一段話,對錢穆是具有照妖鏡的作用的,很值得在這裡稱引」,云云,更句句都是非第三者莫屬的口吻,這本是非常明顯的。可方先生的讀後感偏就是「又怎會懷疑這是郭沫若在自吹自擂」?正所謂故作迂痴,匪夷之思,我就不知道他是真不懂還是在裝不懂了。我只是很難想像個性張揚、行文恣肆的郭沫若先生會這樣裝模作樣地象談論別人一樣地來炫示自己的著作,而不出現一個「我」字,這只要讀過《十批判書》的首篇〈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就不難體會。方先生自稱是「通讀過郭沫若的史學著作」的,不料他卻對郭沫若先生的文風隔膜如此,竟會把這樣板滯的文字當成郭沫若先生的手筆,還說「我讀了之後,也覺得郭沫若未免有點惱羞成怒氣急敗壞了」,我看這倒真是對郭沫若先生的侮辱──而那責任自然不在余氏。 鑒於方先生在文中的過失主要是出於無知,我無意再東施效顰地來作「英時《猶記》分明在,莫道人間總不知」之類拙劣的句型練習。但方先生因無知而膨脹的自負,使他不僅在文中振振有詞地教訓余氏,同時還居高臨下地教訓大陸的學者,指責余氏的「跋語已發表七、八年,《錢穆與中國文化》在大陸也出版了四、五年,不就從來沒有人去查核原文嗎」?這就太陶醉於自己的隻眼獨具了。他不知道他自鳴得意而實則是無事生非的這種查核,其他的學者不是因為無識而不知去做,而是因為無聊而不屑去做。這更不意味着大陸學者對余文就全無認識。余英時也包括錢穆的政治觀點和學術觀點,不少都是可以而且應該批判的。事實上大陸學者早就關注到了這一問題。北京的《中國史研究》、上海的《文匯讀書周報》都曾發表文章,對余說進行了駁斥。但那些文章的作者都是內行,所以用的靶子都是原本的《猶記風吹水上鱗》。方先生在這一點上不免外行,而對國內的研究狀況又一無所知,但他卻儼然作出一副國人皆醉、只有他在美國圓睜着警惕的眼睛、隻身維持着國內治安的扮相來,這樣的自視無論如何是過高了。 在全文的末尾,方先生引錄了郭沫若先生一九五○年在《十批判書》改版書後〈蜥蜴的殘夢〉中反擊他人批判時所說的一段話:不邏輯竟到了這樣的地步!老實說,做學問的人是不能夠這樣的,一定要虛心,要把別人的著述先作適量的體會,從全面來了解別人,然後才能進行批判。不懂就是不要假充內行。假充內行的結果,只是表示自己的無知。單純的無知倒還可以救藥,只要虛心地多讀書,改正一下頭腦,知識倒也會積蓄得起來的。假使在無知之中再加上敵愾,敵愾而且很強,巍巍乎儼然一個大權威那樣,是的,那才是「很有問題」的! 方先生說:「文史全才代不乏人。但近代以來,在文史兩領域都有郭沫若那樣的天才,都作出了開拓性多方面的成就的,卻幾乎找不出第二個人來。」對「近代以來」的「文史兩領域」中的眾多學者──例如從王國維到錢鍾書──的著作,我既沒有水平全部讀懂,更沒有能力詳加比較(我想恐怕也不宜於比較),所以不敢妄下雌黃。至於方先生頌讚郭沫若先生「文史全才,一代宗師」,則是我完全同意的。不過,正如越是末學而膚受者或者索性就是不學而有術者卻越要急不可耐地亮出「業師錢鍾書」的幌子,而真正的昇堂入室者反而諱言自己是錢門弟子、「原因很簡單:不配」一樣,郭沫若先生這樣的「師」也不是隨便什麼人都有資格「宗」的。全才不論,就說郭沫若先生在前面就治學態度所作的諄諄教誨,方先生就根本是佯奉而實違的。在我看來,上引方先生的文章正是一個「在無知之中再加上敵愾,敵愾而且很強,巍巍乎儼然一個大權威那樣」的「很有問題」的標本。方先生自稱他是一個「多疑的人」,但他無疑更是一個勇於自信的人。他曾懷疑:「有沒有可能是余氏記錯了,把作者搞混了呢?」回答是「絕無可能」。他又曾懷疑:「有沒有可能余氏或者編輯是因為不想讓白先生『出醜』,所以才隱去作者的名字呢?」回答是「也絕不可能」。之所以以事實為絕不可能,恐怕就是因為很強的敵愾在起作用。在提及余氏時,方先生稱自己是「不能不對他的一切學術論著都保持懷疑態度的」。但他偏偏沒有懷疑,既然余氏存心舞弊,一再「在引文時作了手腳誤導讀者」,「處處暗示」白文「是《十批判書》的作者的反彈」,卻為什麼還要清清楚楚地詳註《錢穆和考據學》的出處是「《學步集》,北京,三聯書店,一九七八年版,第291-292頁。原書出版於一九六三年,這是再版,但文字沒有改動」?以至方先生查證時只要「根據書名去找,一找就着」。這等於是余氏一面作賊,一面卻把贓證當獎盃似地高高舉起來招搖過市,以便引來方先生一捉一個正着。方先生竟不多心天下為什麼會有這等好事,還喜出望外地說「連我這樣早就不齒余氏文風的讀者,也完全想不到他竟會下作至此」。其實方先生當初最該懷疑的倒是:即使余氏出於方先生所設定的目的而真「下作」到如此喪心病狂,他也未必會「下作」得如此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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