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教育青少年尊重人應從尊師開始的觀念有點兒太中國式了,但這個觀念也是有很強理據的,應為從兒童成長的順序來講,老師是兒童接觸最多、也最深入的非血親成年人,從尊敬老師開始學習尊重他人是一個自然的邏輯起點,再加上老師負有傳道、授業、解惑之責,青少年對老師若沒有最起碼的尊重,老師傳道、授業、解惑的工作就無法真正發生作用。
當然,您的意見我並不反對:若有了普遍尊重他人的觀念和行為習慣,尊敬師長就不必刻意強調,這方面你我還是有共識的。問題是,連普遍尊重他人的觀念和行為習慣,也在很大程度上必須靠教師來傳授,若沒有敬重師長的態度,這種普遍尊重他人的觀念和行為習慣,和其它的觀念行為一樣都難以傳承了。當然,家庭影響可能更大,但不能說只憑家庭教育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因為很多家長的確缺乏教育兒女的基本素養。
至於無德、無識、行為不端的老師,則不應該在話題之內,因為這類人間劣品無論出現在哪一種行業都不值得敬重。若說教師只是360行之一,不該受到過於其它行業的尊重,那我就不能同意了,畢竟以教育培養下一代為宗旨的教育工作及教師承擔着比其它行業更為特殊的重要工作。
人們可能不會在意一個犯過重罪的人在服刑之後去作小販、建築工人、小爐匠……,但若叫他去學校教書一定會有很多人反對—無論東西方莫不如此。我這樣說並不是有意貶低小販、建築工人、小爐匠等工作,而是指出教育比這些行業確實有一定的特殊性,否則世界各國就不會對師範教育制定那麼多繁雜的標準了。您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