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樣子,方舟子在北京中院確實有強大後台或門路 |
| 送交者: 白字秀才 2007年05月29日10:50:26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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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方舟子訴野鶴名譽案件中,明明一審已經判方敗訴,但是,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硬判方勝訴。而判方勝訴的理由竟然和這次判方勝訴的理由完全相反。這次北京中級法院說對公眾人物的評論,就是麼有根據,也不算名譽傷害,而應該算輿論監督。但在野鶴案件中,北京中級法院認為野鶴對方的評論就是沒有事實根據的名譽傷害。
2)在肖方案件審判中,方舟子突然大談特談自己“美國華僑身份”,“這個案件有重大影響”等等,要求案件在北京市中級法院審判。這讓人奇怪。 以上只有一點能夠解釋,就是方舟子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有強大的後台和門路,不知是通過他老婆的關係還是通過何祚庥的中宣部的關係。 再根據下面方舟子擁有法院內部轉移函的事件看,方確實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有後台。 這也是為何他可以在北京逍遙自在,甚至謊報假恐嚇信案。 **************************************
阿至 5月28日,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肖傳國訴方舟子名譽權一案,進行了宣判,一審法院駁回了肖傳國的訴訟請求. 本來這個判決宣判之後,長期處於被動狀態的方舟子高興高興也是正常不過的事情.他的信譽死和愚民們歡呼一下,高興一兩天也可以理解,但是,方舟子樂極該生悲了. 方舟子在信譽死論壇里,公布判決文書的時候,順便在判決文書下面公布了一個這樣的文件:
http://207.152.99.250/forum/db/2/49/211.html :移轉函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關於原告肖傳國訴被告北京雷霆萬鈞網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方是民名譽權
附:民事起訴書原件1份、訴訟費收據複印件1頁、委託書原件2份、被告方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
信譽死的教主也許太高興了,忘記了應當把這個事情捂住,偷偷樂,不公開這個私下的秘密,這樣也顯得他取得的勝利是輝煌的勝利. 但是,方舟子畢竟是方舟子,他的法律意識實在太薄弱,他以為這個文件是可以公開的,所以就公開了. 法院的這個內部移送函件,怎麼到的方舟子手上?而且在4月20日開庭之後,方舟子也曾經公布過這個內容,當時沒有今天這樣明顯.今天他公布了這個內容,告訴了大家一個秘密: 方舟子在北京法院有人! 至於這個內部文件是否應當給當事人,相信天底下懂法律,知道法院文件規矩的人不是一個,兩個是NNN個,也相信肖傳國教授會通過這個內部函件的渠道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失去第一審的訴訟的. 有人既然泄露了法院機密,有人就應當替"朋友"保密,不應當把泄露出來的秘密公開,既然公開了,就是證據,相信自然有人,有機關來處理這樣的重大泄露審判機密的事情. 如果這樣的"北京法院有人"的事情,使得方舟子取得了第一場勝利,那麼,第二場勝利他還敢奢望嗎? 如果這樣的勝利,也值得信譽死的愚民歡呼的話,那麼信譽死那些什麼"社會的進步"之類的語言不就成為另外一種幫凶的聲音了嗎? 肖傳國教授敢於走出武漢到北京起訴方是民,他就是抱着有理走遍天下的想法走到北京的.既然一審失敗了,他還有二審. 至於有人在法院採取的不正當方式,相信肖傳國教授在看了本帖之後,自然會向檢察機關或者是中央政法委羅干書記反映.到時候請大家看看,中國的法律是不是一體.是不是有理走遍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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