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這個討論有意思,我也說一點。第一篇在於說清楚事情,不過大部分都已經被tmdhe和南泥灣說過了;俺就修改一些,補充一些。第二篇想說,其實是說不清楚的。
科學研究的對象是對世界的感知形成的象。似乎所有人都同意,不多說了。(既然科學研究的不是大自然本身,而是人類接收自然所成的象,那麼“存在即被感知”是科學的;或者說,科學無法區分存在與被感知)
但是是所有的象嗎?如南泥灣所指,不是,科學研究的是“客觀的像”。按照他的定義,客觀的像指同一個人通過不同感知手段(看、觸,儀器等)或不同人通過相同感知手段能獲得共同認可的對外在物體(表現)的感知結果。我覺得需要修改成:不同人能獲得共同認可的對外在物體(表現)的感知結果。。至於後來討論的虛象,滿足這個條件,是科學的研究對象。
科學就是尋求客觀的象之間的聯繫。這聯繫遵循一些原則,就是前些時候討論的那些科學該遵循的那些。
雖然科學研究的對象是感知,但並不能僅僅由此就得到“科學的本質是人的意識形態”,因為科學的對象是共同認可的感知。
不過“科學的本質是意識形態”,竊以為是對的,因為科學是尋求聯繫,而這些聯繫的並非唯一,是受不同人的影響的。不過,這聯繫要遵循一定的原則,並非沒有限定,所以不能泛泛的說“科學的本質是意識形態”。這樣容易讓人以為科學==意識形態。tmdhe說的---科學的鬥爭、東方的科學、西方的科學等都來自於沒有注意限定條件,當成了“科學==意識形態”,偷換了概念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