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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華僑向中國媒體撒潑
送交者: 亦明 2007年12月12日14:43:35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方舟子之所以在中國大陸有些影響,主要是因為他借“打假”營造了一些名氣,而這個名氣,又被他十分巧妙地兌換成了話語權。有了這個話語權,方舟子幾乎是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想怎麼說就怎麼說。哪怕是他的言論錯誤百出,哪怕是你對方舟子反感透頂,但他的聲音就象是夏日在你耳邊嗡嗡作響的那隻蒼蠅一樣,揮之不去。
  
  毫無疑問,擁有話語權使一個人處於相對的優勢地位——在中國,它甚至能夠使一個人處於絕對的優勢——這從方舟子和劉縣書的論戰中就可以看得出來。本來,不論是學問的高低,還是邏輯的疏密,劉學士(很可能是個碩士,但其研究生教育似乎不在生物學專業)都比方博士高出不止一頭。但是,在《中國青年報》上,劉學士這個“本報記者”,就是鬥不過這個“本報專欄作家”方舟子——那個辯論,必須以方舟子的文章來收場。而劉學士的後續文章,也只能在被方舟子批駁一番之後,才能被大多數人讀到。其淨結果,就造成了“誰的嘴巴大,誰就有真理”這麼一個“客觀現實”。
  
  很可能就是認識到了這一客觀現實,方舟子對其他同樣享有話語權的人極為敏感,時刻關注着他們的嘴巴。任何人只要發出與方舟子不同的音響,都可能遭到他的一頓痛罵,被要求“閉嘴”。而更讓人驚訝的是,在轉基因這個問題上,方舟子幾乎到了六親不認的程度。任何記者如果撰寫了對轉基因問題持保留態度的文章,任何報刊如果發表了這樣的文章,不論是從前的戰友還是未來的盟軍,不管是舊東家還是新老闆,方舟子都會毫不留情地把他們“立此存照”,並且要沒鼻子沒臉地予以拳打腳踢。而從他反駁這些媒體的言論上看,方舟子與其說是在科普、打假,倒不如說更象是在為商家做托兒、當打手。
  
  (1) 《上海外灘畫報》事件
  
  2002年12月4日,《上海外灘畫報》發表記者許凱的文章,《6種雀巢食品含有不明基因 為何還在亞洲銷售?》。該文不過是說,雀巢等公司“在歐洲承諾不使用轉基因原料,但在亞洲卻沒有此項承諾。”而上海市政府規定“凡是列入標識管理目錄並用於銷售的農業轉基因生物,都應當進行標識。”(實際上,根據國務院2001年5月23日發布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條例》,農業部在2002年3月20日發布了三個配套規章,其中就有《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但是,雀巢公司在上海銷售的用轉基因產品為原料的食品,卻未加標記。在文章的後半部分,許凱介紹了一些轉基因食品的可能危害,以及抵制轉基因食品的“世界潮流”。總的來說,這篇報道雖然傾向性比較明顯,但文章中所說的話都有根有據,如“聯合國規定”、“國際消費者協會”、“《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等媒體”。也就是說,這篇文章並沒有什麼出格之處,即使衡之以西方國家的新聞標準,也沒有什麼紕漏。
  
  而方舟子在看到這篇文章之後,不禁勃然大怒,立即將之“立此存照”,並且對文中的十二段話做出了批駁。不僅如此,方舟子還把他的兩個粉絲的下流謾罵——“看來這位妓者和弱智基因有關”;“這廝純粹是瞎抬槓”——也當成了評論,放在這篇文章之前。
  
  方舟子當然不能眼看着自己的粉絲比自己還英勇,那豈不是把這位鬥士的風頭搶了去。看看他下面的言論,五年前方舟子那拍案而起、怒目圓睜、張牙舞爪的“鬥士雄姿”,仍然在我們眼前活靈活現:
  
  “幾乎所有的食品都含有不明基因(因為我們還沒有對哪一種食用生物的基因組完全了解),為何還在世界各地銷售?”(方舟子評論該文的標題:《6種雀巢食品含有不明基因為何還在亞洲銷售?》。)
  
  “‘天然’食品更有可能導致不可預測的疾病和突變。別吃飯算了。雀巢的同類產品在世界各地銷售,包括在美國,又不是只針對中國,憑什麼說人家是把中國兒童當小白鼠?”(這是針對許文的這樣一段話:“為了說明消息的準確可靠,發布消息者引用了香港官方的檢測結論:雀巢的奶製品和嬰兒食品大都含有不明基因的原料。消息呼籲:轉基因食品有可能導致不可預測的疾病與突變,中國兒童不是實驗用的小白鼠!中國媽媽們要行動起來保護你的家人。”)
  
  “有些記者的唾液更‘可能’影響人體抵禦病毒的能力,你是不是該因此閉嘴?”(這是針對許文的這句話:“三是有些基因工程可能影響人體抵禦病毒的能力”。)
  
  “有些記者的唾液更‘可能’破壞整個生物鏈,你是不是該因此閉嘴?”(這是針對許文的這句話:“五是有可能破壞整個生物鏈。”)
  
  方舟子的最後一段評論最有力度。針對許文的這麼一句話,“雀巢公司肯定沒有進行轉基因食品標識”, 方舟子說:
  
  “是否加轉基因食品標誌是一回事,轉基因食品是否有害是另一回事。加標誌的主要原因,我看都是因為給謠言、恐慌害的。美國市場上的轉基因食品就沒有加標誌,雖然美國市場上60%的食品含轉基因成分。看來美國人的命更不值錢。
  
  “這位記者找了消費者組織,找了綠色和平組織,找了對外經濟貿易教授,找的全都是或者已有預定的反科學立場(綠色和平組織)或者不知轉基因為何物的外行,卻獨獨不去找最知道轉基因是怎麼回事的專家,就在那裡造謠製造恐慌了。
  
  “雀巢公司完全可以控告《上海外灘畫報》造謠誹謗。”
  (見: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2/zhuanjiyinshipin4.txt)。
  
  從反覆要求記者“閉嘴”,到反對加標誌[識],再到煽動雀巢公司控告《上海外灘畫報》,我們感到萬分不解的是:這個方舟子到底是以什麼身份、出於什麼立場來發表這樣的評論的?說他是科學家、科普作家吧,他實際上沒有提供任何科學信息,相反,他卻在宣傳偽科學知識(如說“有些記者的唾液更‘可能’影響人體抵禦病毒的能力”,“有些記者的唾液更‘可能’破壞整個生物鏈”);說他是打假鬥士吧,他自己實際上是在造假、說謊話(如說“美國市場上60%的食品含轉基因成分”,“‘天然’食品更有可能導致不可預測的疾病和突變”);說他是出於所謂的“良心”吧,我們竟然看不出他的良心到底何在——是在美國,還是在中國。
  
  雀巢公司違反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對含有轉基因產品的食品未加標記,這是不爭的事實。對於這一事實,方舟子根本不屑理會——他的大板間接打到中國政府的屁股上,“加標誌的主要原因,我看都是因為給謠言、恐慌害的。”按照方舟子,恐慌是因為無知,造謠是因為搞偽科學、搞政治陰謀。聰明的方舟子點到為止,到此沒有繼續說下去,而是話鋒一轉,說什麼美國如何如何。筆者在此不妨學學肉唐僧,把方舟子的意思挑明:中國政府制訂管理轉基因產品的法規,要麼是無知,要麼是受到了偽科學組織的欺騙,要麼就是在搞“陰謀”。
  
  假如《上海外灘畫報》是西方國家的英文報刊,假如許凱是金髮碧眼的洋人,假如制訂轉基因產品管理條例的是美國的FDA、EPA、紐約市政府,假如方舟子在美國用英文來寫作,他敢如此地撒野放肆嗎?
  
  答曰:你就是嚇死他,他也不敢!
  
  當然,對筆者來說,更重要的問題是:到底是什麼東西使方舟子如此地瘋狂和野蠻?他為什麼要拼命般地反對給轉基因食品加標識?他為什麼要堵住發出反面聲音的嘴巴?
  
  【注1:2003年3月14日,《上海外灘畫報》又發表了許凱的一篇與轉基因問題有關的文章,《轉基因標識為何進展慢》。在五百餘字的“立此存照”按語中,方舟子再次破口大罵,說“這家小報配合反科學組織‘綠色和平組織’在中國的代理人炮製……嚇唬中國消費者的騙局,這個騙局在中國老百姓中造成了……不必要恐慌”,“妖言惑眾”,“無恥到這種程度,在中國媒體中也是罕見的”。】
  
  【注2:2003年11月12日,新語絲轉載了被方舟子及其粉絲稱為“唾液更‘可能’影響人體抵禦病毒的能力”、“唾液更‘可能’破壞整個生物鏈”的“妓者”、“弱智”許凱“這廝”在《上海外灘畫報》上發表的三篇文章:《蔣民華院士“剽竊”事件調查》、《院士腐敗挑戰規則漏洞》、《蔣民華VS於錫玲:學術道德的較量》。方舟子沒有發表任何評論。由此可見,許凱“這廝”之所以是“妓者”、“弱智”,唯一原因就是他發表了要求嚴格執行管制轉基因食品法規的言論。而只要“這廝”在這個問題上“閉嘴”,新語絲就可以把他的文章“到”來,充當自己的“新盜資料”。(新語絲網站現在還存有我的文章,其中有若干篇就是方舟子“盜”去的。)】
  
  【注3:2004年1月14日,方舟子在新語絲上發表《我怎麼成了“一些知名學者”?——〈外灘畫報〉之剽竊》,抱怨說該報將自己的觀點發表時,沒有亮出方舟子的名字,而只是稱為“知名學者”。2004年8月12日,《上海外灘畫報》發表《方舟子談網絡話語權與“甘德懷事件”》 一文(新語絲在次日轉載)。在文章的末尾,有這樣一段聲明:“本報2004年1月14日,刊發《院士評選不拒絕高官企業家》一文,因為技術性的失誤,將採訪方舟子先生的觀點,以某位“知名學者”的名義發表。《外灘畫報》對此,向方舟子先生表示歉意!將在以後的工作中,避免發生類似事件。感謝方舟子先生對《外灘畫報》的理解與支持。”由此可見,第一,所謂“妖言惑眾”、“在中國媒體中[無恥得] ……罕見”,不過就是因為“這家小報”刊登了要求轉基因食品依法標記的文章;第二,即使是在這樣的“小報”上,方舟子也絕不肯放棄一個露臉的機會;第三,方舟子的“嚇唬”,對於中國的媒體,還是具有相當的威力的。】
  
  (2) 《中國青年報》事件
  
  2003年1月24日,《中國青年報》發表張東操的文章,《誰在對公眾隱瞞轉基因食品 我國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受到漠視》。該文內容與許凱的《6種雀巢食品含有不明基因 為何還在亞洲銷售?》大致相似,不過是說,根據聯合國《生物安全議定書》,各國公眾都有權利知道轉基因食品的真實情況,並可以自願進行選擇;而中國政府從2002年3月20日就開始正式施行轉基因標識制度,但“國內各地、甚至在邊遠地區的食品店,都有不少含轉基因成分的食品在銷售,當然,這些食品轉基因的身份被隱瞞了。”
  
  這樣一篇不到兩千字的文章,顯然又觸動了方舟子的那根敏感的神經。他在“立此存照”中加的按語全文如下:
  
  “這位《中國青年報》記者為了配合境外反科學組織對中國的滲透,嚇唬中國公眾,愣是偽造出了一份‘聯合國《生物安全議定書》指出,各國公眾都有權利知道轉基因食品的真實情況,並可以自願進行選擇。’
  
  “聯合國與轉基因食品有關的協議是二○○○年一月二十九日訂於蒙特利爾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的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這份議定書針對的是‘任何改性活生物體’,而不只是轉基因食品,主要是為了保護生物多樣性,也顧及人類健康問題。它是對涉及國與國之間的‘越境轉移、過境、處理和使用’所做的規定,並不是對各國內部銷售提出要求,只要求在進出口時做相關標記,並沒有要求在國內銷售時也做相關標記。在‘公眾意識和參與’部分,提出的要求只包括在有關決策過程中徵求公眾意見並向公眾通報決定結果,確保公眾能夠獲得有關資料。並沒有什麼‘各國公眾都有權利知道轉基因食品的真實情況,並可以自願進行選擇’這種說法。這完全是記者捏造出來的。對公眾隱瞞轉基因食品真相的是這種只報道一方之詞而且捏造謊言、傳播謠言的不良記者和反科學組織。
  
  “順便說一下,由於美國參議院還未批准該議定書,所以美國不是其簽約國,但是美國國務院負責海洋、國際環境和科學事務的助理國務卿發表的聲明指出,議定書完全符合美國的一貫立場。
  
  “該議定書各種語言版本(包括中文版)的全文見:http://www.biodiv.org/biosafety/protocol.asp
  
  “美國國務院聲明的中文版見:http://www.usembassy-china.org.cn/press/release/2000/c/biosafty.html”(見: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2/zhuanjiyinshipin7.txt)。
  
  方舟子的上述五百餘字按語讓人感到非常的奇怪。他根據什麼指責“這位《中國青年報》記者”是“配合境外反科學組織對中國的滲透,嚇唬中國公眾”呢?這樣的指責,如果沒有任何證據,豈不是誣陷誹謗嗎?方舟子難道不怕吃官司嗎?就算那份“聯合國《生物安全議定書》”是他偽造的,難道中國政府的管理政策就一文不值,需要方舟子莫名其妙地搬出“美國國務院負責海洋、國際環境和科學事務的助理國務卿發表的聲明”,和“美國的一貫立場”?
  
  其實,按照方舟子的第二段話,人們也可以看出,這個“議定書”確實是要求“在進出口時做相關標記”,並且需要“在有關決策過程中徵求公眾意見並向公眾通報決定結果,確保公眾能夠獲得有關資料”的,那麼,張記者說“聯合國《生物安全議定書》指出,各國公眾都有權利知道轉基因食品的真實情況,並可以自願進行選擇”,不過是據此略加發揮而已,過度或許有之,但決沒有與之矛盾之處。這怎麼能算得上是“偽造”呢?
  
  實際上,“偽造聯合國《生物安全議定書》”之人,恰恰是方舟子自己。他說什麼“這份議定書針對的是‘任何改性活生物體’,而不只是轉基因食品”,就是在故意混淆概念。在方舟子提供的網址,有一個“常見問題”欄目,其中對“什麼是改性活生物體”(What is a Living Modified Organism?)是這麼定義的:
  
  “A Living Modified Organism (LMO) is defined in the Cartagena Protocol on Biosafety as any living organism that possesses a novel combination of genetic material obtained through the use of modern biotechnology. In everyday usage LMOs are usually considered to be the same as GMOs (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 but definitions and interpretations of the term GMO vary widely.
  
  Common LMOs include agricultural crops that have been genetically modified for greater productivity or for resistance to pests or diseases. Examples of modified crops include tomatoes, cassava, corn, cotton and soybeans.”(http://www.cbd.int/biosafety/faqs.shtml?area=biotechnology&faq=3)。
  
  也就是說,《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所說的“改性活生物體”,就是指“轉基因生物”,因此這個議定書所針對的,也是“轉基因生物”。“轉基因食品”當然是指來自“轉基因生物”的食品。根據中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網站上的一篇文章,《聯合國〈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相關背景》,其解釋與之完全相符:“聯合國《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是在《生物多樣性公約》下,為保護生物多樣性和人體健康而控制和管理‘生物技術改性活生物體’(簡稱LMOs, Living modified organisms;或稱‘轉基因生物’,簡稱GMOs,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越境轉移的國際法律文件。”(http://www.sepa.gov.cn/ztbd/swdyxzt/bjjs/200505/t20050519_66694.htm)。
  
  那麼,到底是誰“愣是偽造出了一份‘聯合國《生物安全議定書》’”呢?到底是誰“對公眾隱瞞轉基因食品真相” 呢?到底是誰“只報道一方之詞而且捏造謊言、傳播謠言”呢?當然是這位在那個神秘的“美國生物信息公司”擔任“諮詢科學家”、專門搞“生物學信息”的美國華僑方舟子!
  
  另外,從方舟子所說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的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並不是對各國內部銷售提出要求,只要求在進出口時做相關標記,並沒有要求在國內銷售時也做相關標記”,我們還可以看出這位自稱“知識面比較廣”的“一等一全才”,連國際法的基本常識都不懂:哪個國際公約可以“對各國內部……提出要求”?難道一個國際公約沒有“對中國內部提出要求”,中國政府自己制訂的政策就沒有法律效力了?方博士可能連什麼叫做“主權”都不知道!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方舟子為什麼要在按語的末尾,“順便說一下”那個“美國國務院聲明”呢?如果考慮到美國並非這個公約的簽約國(至今仍舊不是),方舟子的這個舉動就更讓人摸不着頭腦。順着他提供的鏈接,我仔細地閱讀了那份聲明。原來,這是美國政府按照自己的立場來解釋這個公約的,其要點就是極力強調公約中對生物技術的讚美之辭,以及轉基因技術的優點。這些,從美國自己的立場(基本上就是美國生物技術公司的立場)來看,並沒有什麼好奇之處。值得好奇的是,方舟子把它“順便”拿出來,其目的到底是要幹什麼:難道是要中國政府、中國媒體、甚至中國公眾都來接受美國政府的立場?
  
  用美國政府來嚇唬中國政府,方舟子未免太囂張了!
  
  【註:《中國青年報》是方舟子告別科學實驗室後走進中國媒體的第一個立腳點,張東操曾在方舟子與核酸營養品大戰中,給予過方舟子大力的支持。但是,因為這個轉基因問題,方舟子翻臉不認人,心狠手辣地要把這名記者置於死地。由此可見這個人之狠毒,也可見轉基因問題對方舟子是多麼的重要。
  
  附錄:新語絲收錄的張東操部分文章目錄:
  
  張東操、張同澤:《江湖騙術七個為什麼》,中國青年報2000年3月26日。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jianghupianshu.txt
  張東操:《小記者“轟炸”基因科學家》,《中國青年報》2001年1月30日。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jiyinkexuejia.txt
  張東操:《謊言編織的“光明之路”——所謂來自美國的OK鏡真相》,《中國青年報》 2001年7月18日。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okjing.txt。
  張東操:《“基因食品”對健康並無幫助 基因專家對一些公司提出抗議》,《中國青年報》2001年2月1日。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hesuanyingyang12.txt
  張東操:《核酸光環開始消散:有關機構與“核酸保健品”劃清界限》,《中國青年報》2001年3月17日。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hesuanyingyang84.txt
  張東操:《“核酸聽證會”主辦者認錯 但仍堅持其“核酸有益健康”結論》,《中國青年報》2001年3月22日。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hesuanyingyang94.txt
  張東操:《核酸產業真的面臨國際威脅嗎——“核酸之爭”再揭秘》,《中國青年報》2001年3月23日。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hesuanyingyang95.txt
  李健、張東操:《許智宏提出院士制度需要補充和完善 讓院士和學術以外的東西脫鈎》,《中國青年報》2004年6月3日。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4/yuanshi.txt
  李健、張東操:《對院士投訴集中在三類:署名 剽竊 兼職過多》,《中國青年報》2004年6月3日。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4/yuanshi.txt
  張東操、李健:《中科院建議:國家設立科學不端行為監察制度》,中國青年報》2004年6月3日。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4/yuanshi.txt】
  
  (3) 《南方周末》事件
  
  2004年12月9日,《南方周末》的頭版頭條文章是《轉基因稻米:13億人主糧後的利益懸疑》。這篇文章的導言是:“在轉基因稻米的安全性存疑的情況下,中國一些科學家大力推動這種產品的商業種植,讓人懷疑其中關聯的利益。”這些“讓人懷疑”的科學家中,就有我們在前面已經認識過的那個賈士榮。
  
  這篇文章,理所當然地是要被方舟子“立此存照”的。方舟子的按語不長,全文如下:
  
  “《南方周末》的這篇報道,想讓讀者以為那些支持推廣轉基因作物的科學家都是有關聯利益的‘轉基因科學家’,這是反科學恐怖主義組織偽綠色假和平組織所散布的彌天大謊。如果擔心轉基因科學家會為了自身的商業或行業利益昧了良心,那就請那些沒有利益衝突的分子生物學家來做獨立的評估好了。並不是所有的分子生物學家都搞轉基因,更不是所有的分子生物學家都會對發財感興趣。除了綠色和平組織的所謂‘科學顧問’和不敢透露姓名的‘生物學家’、‘水稻科學家’,有幾個懂得轉基因是怎麼回事的專家會把轉基因作物視為洪水猛獸?撰寫《中國轉基因水稻對健康和環境的風險》的‘綠色和平’科學顧問蘇•邁耶博士和珍妮•考特博士,一個是獸醫,一個是土壤專家,懂多少分子生物學,在轉基因問題上又有什麼發言權?要說到關聯利益,這些拿着綠色和平組織的活動經費利用一般公眾對轉基因技術的無知而製造恐慌的‘科學顧問’、薛達元、施鵬翔怎麼不先拿鏡子照照自己?”(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5/rice.txt)。
  
  方舟子的這個按語,與前面介紹的兩個按語有很大的不同。第一,他沒有直接罵報紙或記者,而是把矛頭指向了“反科學恐怖主義組織偽綠色假和平組織”。顯然,僅僅給這個組織冠上“反科學”的頭銜,並不能徹底宣泄方舟子對它的刻骨仇恨,因此他還要把它說成是“偽綠色”、“假和平”,並且再加上一個“恐怖主義”的標籤。這是方舟子自2002年底把綠色和平組織打為“熱衷於製造基因恐慌的反科學組織”之後,再次把對他們的定性升級。誰都知道,美國九一一事件之後,“恐怖主義”這個名稱可能是這個世界上最讓人感到恐怖的稱謂。把綠色和平組織定性為恐怖主義組織,把“薛達元、施鵬翔”們和這個組織聯繫到一起,可見方舟子要把對手置於死地的兇狠和惡毒。我們雖然理解不了方舟子為什麼對一個民間組織懷有如此的仇恨,但我們確實知道,在美國生物技術公司的眼中,這個組織是被視為萬惡之源的。他們莫不是受到共同利益的驅使?
  
  其次,方舟子沒有再提什麼美國如何如何,也沒有“順便”把美國政府的立場轉告給中國政府。也就是說,方舟子沒有再用美國來嚇唬中國。這是為什麼呢?原因有兩個。第一,八個月前,肉唐僧在《大豆里的陰謀》中提出了方舟子是美國派遣的經濟特務這樣一個猜想。儘管肉唐僧的猜想是以調侃的口氣說出的,但其中的邏輯卻頗為嚴密。方舟子之所以對《大豆里的陰謀》一跳老高,與其說是因為肉唐僧“歪曲”了他的講座內容,倒不如說是對肉唐僧的這個猜想有些神經過敏——他對《大豆里的陰謀》的反駁幾乎是針鋒對麥芒、一字對一字,但對於文章末尾肉唐僧所提出的“大豆里的陰謀”,他卻沒有從正面做出反駁。從那以後,直到將《南方周末》立此存照,方舟子除了在5月14日寫了一篇《轉基因,標不標記?》(發表在《環球》2004年第11期)之外,再就沒有正面談論轉基因問題。顯然,方舟子的囂張氣焰有所收斂。
  
  方舟子在2004年12月沒有再用美國來嚇唬中國的另一個原因就是,這年4月21日,也就是方舟子反駁《大豆里的陰謀》之後的第二天,中國農業部正式公布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它正式取代了兩年前該部頒發的三個規章:《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和《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這實際上等於中國對美國的轉基因農產品(主要是大豆)敞開了大門。至此,美國政府直接向中國施壓已經產生預期的結果,方舟子為轉基因產品奔走呼號的目的已經達到,因此他對中國政府就轉基因問題所進行的恫嚇——不論是出於本能還是受到第三者的指使——也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2007年8月,《時尚營養》雜誌記者問方舟子:“在轉基因所涉及到管理和監測等制度的問題上,國內的規則是否健全?”方舟子答道:“國內跟在歐洲後面,也要求含轉基因成分的食品做標記,這樣做會增加食品成本、加深消費者對轉基因食品的誤解,完全沒有必要,應該向美國學習,取消標記制度。國內對轉基因作物的審批是過分嚴格的,導致早該推廣的轉基因水稻遲遲不能獲得批准。”(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interview/shishang.txt)。
  
  可見,方舟子又有了下一個工作目標,這就是,要中國“向美國學習,取消標記制度。”
  
  【注1:在方舟子的打假生涯中,《南方周末》是他的一個重要戰略夥伴。即使該報在2003年發生重大人事變動之後(後來被方舟子說為“墮落”之始),新語絲在2004年還轉載了《南方周末》的18篇文章,並且在這年1月3日十分罕見地為它刊登了一則廣告:“廣告:南方周末記者徵集院士話題,歡迎有證據的揭發。聯繫:xubin71@263.net”。《轉基因稻米:13億人主糧後的利益懸疑》是該刊被方舟子“立此存照”的第一篇文章。從此之後,方舟子與《南方周末》關係每況愈下,直至2005年11月,因《南方周末》在方舟子與于建嶸的對罵中,沒有站到他的一邊,方舟子於是宣布“《南方周末》顯然成功地完成了墮落過程”。(《〈南方周末〉豈止是墮落而已——答其編輯楊瑞春、記者李海鵬》,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6/yujianrong53.txt)。】
  
  【注2:方舟子因為轉基因問題對中國媒體的攻擊,並不止上面提到的這幾次。他在2005年3月16日將《北京晚報》的《樂之餅乾疑含轉基因成分 超市下架家樂福仍賣》“立此存照”;在2005年5月23日發表了《評〈新京報〉的嚇人報道“轉基因食品威脅人類健康?”》為了節省篇幅,不再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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