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懂,那賀少強為何要回大陸? |
送交者: 白字秀才 2007年12月24日14:17:40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如果是因為 問題好像不是這樣。 我依稀記得,賀家在打官司的時候,有許多海外華人指責賀家要親生女兒賀梅就是為了他們貪圖“能留在美國”。那時,這樣的指責好像還很成氣候,導致賀家一再表示:他們得到女兒之後就帶全家回國,以此承諾試圖“乞求得到一些同胞的支援”。 最終,賀家贏得官司,得到了女兒。 最近有傳說賀家要全家回中國大陸,並希望能再次得到幫助等等。 我就很奇怪,如果在美國生活得好好的,為何還要回中國?難道這是在“兌現”承諾嗎? 賀家回國是為了女兒賀梅嗎?肯定不是,照理來說,賀梅以及其他幾個小孩,都是在美國出生。按正常的邏輯,他們幾個小孩在美國得到的教育絕對會比在中國大陸得到的教育要好:因為至少他們的小孩可以免費讀到高中。 而在中國大陸,先不說賀家夫婦能否承擔幾個小孩的教育費用問題。還有個是“戶口”或“身份”問題。如果賀家在中國大陸沒有“城市戶口”,他們的小孩就決定不可能得到“較好的基礎教育”。 特別是那個賀梅,現在也上小學了。回中國大陸,肯定不會適應,我說的是教育方面。聽說賀家要送她去“國際學校”,他們能承擔這個費用嗎? 既然在美國免費就得到的教育,又何別畫許多錢到中國去? 就算要回國,至少也得讓賀梅或其小孩在美接受完免費高中教育後再回中國也不遲。 我估計,賀家自己是不情願回中國大陸的,或不是因為非法移民問題而不得不回中國大陸的。 我想問問賀紹強,如果作出回中國大陸的決定是“兌現”當初對那些幫助你的人的承諾的話,那麼,你又如何“實現”要讓賀梅過上幸福生活的承諾? 如果是因為當初的“承諾”或那些曾援助他的人“希望他全家回中國”,這實在有點不智,甚至是“弱智”。 在哪裡自由居住,是他家的權力,就象當初要回親生女兒是他家的權力一樣,別人是不可“越權”的。 那些自己身在美國追求“美國夢”,而又鼓勵賀家回中國大陸以證明或顯示“我們中國人不貪圖或不屑於留在美國”的人,實在是che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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