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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教育的目標
(與邏輯網友商榷)
討論一個行為會達到為什麼樣的目標,首先應該確定這個行為是確切可以達到某個
目標。如果人們不確定一個行為肯定會達到一個目標,我們定下的目標就失去了
意義。
如果教育的目標是塑造人,首先的問題是,人的行為都是教育的結果嗎?如果這是
個有爭議的問題,我們就不能以塑造人為教育的目標,更不用說我們想要達到的
目標了。一個目標的定義,必須包含所以的個例,找到這些個例最大的“公約數”,
才是一個嚴謹的定義。
如果不能將教育目標的定義,歸結為塑造人,我們的教育還能做什麼呢?教育的目
標只能是,向被教育者傳授人類文明的成果。
教育的目標可以是被教育者完全為社會服務嗎?不可以。並不是所有的社會都
是合理的,所以一個人有脫離社會的自由。一個脫離社會的人,仍有保持自身價值
的自由和權力。
教育的目標可以是被教育者完全為自己利益考慮嗎?更不可以。因為在多數情
況下,人是生活在社會中,個人需要學會如何與社會的其他人合作,以促進社會
的發展。個人和社會都會在社會的發展中得到益處。
被教育的個人在得到所傳授的知識後,會變成什麼樣的人?會形成什麼樣的價值觀?
這不是教育者能完全控制的。教育者唯一應該作的,就是提供全面的學習機會,徹
底的人類文明的全部知識,確保被教育者完全理解這些知識。將來,由被教育者決定
形成什麼樣自己的價值系統和掌握什麼樣生存技能。
一句話,正確的教育目標,加上最民主的教育機會和方法,才能教育出最文明,最
進步的人類未來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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