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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民主政治的基石 - 宗教
大約100年前,中國的先進人士已經看到西方的強盛,不只是船堅劍利,還有與其社
會相符的上層建築,意識形態。因此在1919年54運動時,提出中國要請進“德先生”
和“賽先生”的口號。100年後的今天,中國的“賽先生”似乎請的差不多了,而
“德先生”還沒有進門。一個很重要的原因,當時中國的先進人士們,不懂“德先
生”和“賽先生”背後的社會聯繫。具體地說,他們不懂西方社會,科學,政治與
宗教的關係。
民主政治的核心是“人人平等”的政治概念。歷來中國社會的政治概念恰恰相反,
為一“等級社會”。中國歷屆朝廷的政權更替,在中國沒有知道西方以前,都是
“內容”的更換,而等級社會的“形式”,從來沒有人懷疑過,更無人想到改變它。
馬克思列寧主義傳到中國以後,共產黨在需要人們的政治支持時,許諾了人民民主
的權力。人民的這種理想,表現在毛澤東寫的“論人民民主專政”一書中。共產黨
奪權政權後的半個世紀證明,象中國歷史上歷屆的當權者一樣,他們關心的最主要
的是自己的權力。與歷屆封建王朝的官吏一樣,在共產黨治下,貪污,腐化,專權,
枉法等等,無一不存在。雖然廣大人民的基本生活有了改善,但人民仍沒有相應的
政治權力。因此,中國人民上百年為之奮鬥的民主目標並沒有完成。
在中國文化中,由於中國是一個封建等級社會,中國古代沒有平等的概念,更不用
說“人人平等”的學說。而在“人人平等”作為普世概念的今天,共產黨不得不接
受,聯合國文件中包含這一概念的的“人權憲章”。但共產黨接受它以後,束之高
閣,並不執行。中國人民的政治權力被共產黨剝奪,人民並沒有揭竿而起。為什麼?
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國文化中沒有類似西方的宗教的根基。
人人平等,是一政治權力。既然這個權力關繫到每一個人,試想,誰能給每個人予
這樣的權力呢?如果這個權力的給予者是另一部分人,那麼,那一部分人的權力又
是誰給的呢?顯然,這種權力不可能是在人的手中。
西方人相信有“自然法”,它能給人不同與社會給與的,不可剝奪的權力。相對西
方人自然概念的,是中國人相信的“天”。這種權力可以是“天”給的嗎?如果是,
則中國人民早在古代就應該有這種權力了。中國歷史上從未有人產生過類似西方
“自然法”的概念,很明顯,中國人相信的“天”是不可能行使這種功能。
美國獨立宣言的起草人,傑佛遜,認為人生而平等的權力來源於造物主:上帝。西
方宗教中的上帝,是比人高出一級的智慧與心靈,是人和萬物的締造者。這樣的資
格,顯然是可以給人分配人人應該享有的權力,如同父母給兒女們的權力一樣。所
以,只有高出人類的靈性才能有資格給人類與人人平等的權力,而這樣的靈性只能
是上帝: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在中國人民學會了怎樣掌握自己的生存命運之後,中國人民只有通過再從西方請進
一位基督教的“基先生”,與“賽先生”,“德先生”一起,才能真正實現普世人
民已經早已享有的“人人平等”的政治權力。只要繼續努力,革命終會成功。二十
一世紀的中國思想界必須和世界接軌,必須在請“德”先生,“賽”先生的同時,
再請“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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