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西斯暴行 in Stanford U. 殘忍狠毒,血腥暴力;黑白顛倒,荒唐至極;誣陷報復, 天理難容。 有道是:打人犯法,殺人償命;打人後再誣陷報復受害人則罪加一等;打人誣陷受害人 後再用她人不白之死威脅受害人生命則是罪不可赦。 又道是:有錢能使狗叫爹。 (i.e. Money makes mare go.)
如圖所示,我身上累累傷痕,誰相會信當今時代,Stanford校園裡會有這樣的法西斯暴行;誰又會相信有如此暴行者在斯坦福仍趾高氣揚,而被打者倒受盡迫害。 我特別希望斯坦福計算機系的公眾能夠了解我所受冤屈,看到這些血色照片,認清此案的本質,因為對方勢力一直是借斯坦福計算機系公眾的名義誣陷我的。
這與我數年前在斯坦福校園裡合法工作的時候遇到的一起襲擊案件有關。在那個案件中,我莫名其妙地被一個素未謀面蠻橫無理來自歐洲的女人毒打一頓。她第一天見我就對我行為及其無理,言辭粗鄙。我及時報告給斯坦福有關人員,但沒人管得了她。第二天她見面就叫我滾蛋,沒等我反映她就開打。她搶我工作的計算機鍵盤使勁砸我一個已經骨折了的沒有指甲的手指(三個星期前被車門夾的),我劇痛無比。我電話呼救並大聲呼救都沒人理。她拳擊我工作的機器,還在我事先毫無察覺的情況下用水筆突然從背後扎我好幾下。她數次做流氓動作踢我的襠部,我告訴她: “You got it, very painful.” 她竟回答說: “It’s not good for fertilizer, eh?” (這是我至今聽到過最流氓的話)。有幾次我試圖走開,她看我不還手就追着從後面使勁打,她好幾次幾乎把我踹翻在地。她的暴行在我身上留下了累累傷痕。附圖聊以證明此女有多麼兇殘。後來我撩起褲腿給她看我腿上被她毒打留下的傷痕,她竟說: ‘you like this do you?’ 然後突然猛踹我的傷腿。最後我被迫將其推倒在地她才停止對我的毆打(我比她勁大,我要想跟她對打的話,怎麼會讓她在我身上留下那麼嚴重的血痕?)。警察報告中明確顯示她當時已經向警察承認覺得我好欺負才會一次次地使勁揍我,她也承認我並沒有威脅過她。她說自己也有很多傷痕但不敢給警察看。我當時的老闆說她以前跟那個實驗室的一個日本Kyoto University的訪問學者也動過粗,並告訴我她跟警察撒謊。警察也告訴我說知道她在編故事,不會相信她。此案證據明晰,案情並不複雜。官方正式的調查結果我是受害人,對方是嫌疑犯。我以為這事就結束了呢。但是對方有錢有勢,總想找查報復我並推卸責任。我們當時的老闆說一定會趕她走但她沒走。斯坦福里有人解釋說管不了她,因為1.她(背後的人)會帶來錢(money talks);2.她會興風作浪(with strong backup in legal system)。 這裡有那毒打我洋女人的網頁,她本人比照片上的人年歲大很多。 http://www.stanford.edu/~scheler/
那女嫌疑犯為逃避罪責就誣告說我sexual assault她。但我對Sex的態度極為保守,至今從未與人有過sexual behavior。她大我11歲,又丑又凶,打我前一天就對我行為粗魯,我事先報告給斯坦福有關人員了,也有人管了但沒人管得了她,斯坦福里從開始就欠我一個解釋;第二天我還是讓她毒打一頓。我被打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我要回辦公室關掉機器。那個機器電路暴露在外,很容易造成短路發生火災。我告訴她我要回實驗室關機器拿我東西走人,她使用暴力阻止我回實驗室關掉機器。她的暴行嚴重地傷害了我的 身體。我犧牲了自己身體被她暴打至傷而保護了斯坦福的財產不受損失,斯坦福在此欠我一筆血債。我又怎會sexual assault她。 我保證沒人能夠提供任何有效證據證明我sexual assault她,因為那根本就沒發生過。而那些想極力證明我sexual assault女嫌犯的人都不敢面對我澄清事實,因為他們根本是理虧心虛(bluffing)。 無論如何,那女嫌疑犯能下如此狠手毒打一個人(我)至如此傷害,她是沒有人性的 --- Fascism atrocity, inhuman by 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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