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視諾貝爾獎 |
| 送交者: Trisha Gura 2003年02月13日23:26:39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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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諾貝爾獎設立一百周年。其聲望是勿庸置疑的,但其挑選獲獎者 的方式,是否考慮了二十一世紀科學發展的方式呢? 每年的十月總有幾天,原本只在狹窄的前沿領域裡知名的人,忽然被譽為拓展人類知識疆域的英雄先驅。平時要費力吸引媒體注意的研究領域,一時間成為炙手可熱的明星。 這就是三項諾貝爾自然科學獎的聲望。今年宣布獲獎者的通告,標誌着頒獎百年紀念——這是一個反省這些獎項如何獲得今天的地位的好時機,也是詢問其評選過程是否與二十一世紀科學發展合拍的好時機。 對科學研究——至少是諾貝爾獎所涵蓋的有關學科——而言,諾貝爾獎起着重要的公關作用。它們描繪了一個鼓舞人心的圖景:孤獨的先驅者終於因其個人才華獲得了崇高聲望。但現在,科學已經進入一個合作時代,研究項目可能花費數十億美元,需要千萬名科學家參與。在這種狀況下,上述圖景是否合適呢?每年那幾位重要的獲獎人物是如何被挑選出來的?對於每一獎項,評委會的商討細節須到頒獎之後五十年才能公布,因此個中細節仍然十分神秘。不過當科學史家們在更早的文獻中搜索時,發現選擇的過程有時候是挺古怪的。 勝利的分界線 阿爾弗雷德·諾貝爾寫下遺囑時,並不知道它將導致什麼結果。他因發明炸藥積累了巨大財富,決定把大部分財產用來設立五個獎項,獎勵那些在化學、物理、生理學或醫學、文學與推動和平方面“為人類做出傑出貢獻的人”。 諾貝爾指定4個斯堪的納維亞國家的機構來選擇獲獎者,瑞典皇家科學院負責物理獎和化學獎,瑞典文學院負責文學獎,瑞典權威醫學院卡羅林斯卡研究所負責生理學和化學獎,挪威議委任命的一個委員會負責和平獎。經濟學獎是一個現代版本,由瑞典銀行設立,1969年首次頒獎。 獎勵的金錢價值是空前的。1901年即諾貝爾去世五年後首次頒獎時,一份獎金是一位大學教授年薪的30倍。現在,如有人獨獲一項獎,可得到1000萬瑞典克朗,折合94萬美元。 巨額的金錢無疑為諾貝爾傳奇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但金錢不能完全解釋諾貝爾獎的獨特地位。一些其它類型的科學獎(有些是為那些諾貝爾獎所不涵蓋的學科領域而設立的)也付出高額獎金,但沒有一項能夠達到同樣高的聲望—— Crafoord獎的獲得者你能說得出幾個? 科學史家認為,諾貝爾獎的聲望部分得益於它設立時的地緣政治氣候,以及一些早期獲獎者的才華與人品。諾貝爾希望這些獎項是完全國際化的,這與十九世紀末激烈但和平的國家競爭環境有關。現代奧林匹克運動也是那時候設立的,世界性的活動正是時尚。在頒獎的頭五年裡,諾貝爾獎獲得者包括X射線發現者倫琴、生物學家巴甫洛夫、居里夫婦(他們因對放射性的研究與貝克勒耳分享獎金)。 現在,獲獎者能得到的好處又要多得多了。除了獎金,其所在的實驗室還可望立即獲得大量的公共及私人資金,四處旅行的機會也空前地增加。那些樂於享受名望的人,還可以簽訂寫書合約及在電視上露面。 馬里蘭州羅克維爾的Celera遺傳公司的Hamilton Smith(因發現DNA限制酶而於1978年分享生理學獎。他說:“在你得獎之後的頭幾年,研究資金大概會偏愛你。” 瑞典德堡大學的Arvid Carlsson是2000年生理學獎獲得者之一,因對神經信號傳遞物質多巴胺的研究而獲獎。他曾想創辦一個衍生公司,生產治療帕金森氏症的藥物,但遇到了許多阻礙。得獎之後,諸如資金和校園內的場地之類的障礙突然全消失了,“許多問題完全解決了。” 名望 諾貝爾獎獲得者還可以成為公眾人物,當權者急於要徵求他們的意見。例如在田納西州孟菲斯的聖猶大兒童研究醫院工作的Peter Doherty,因研究細胞介導免疫系統而於1996年分享生理學獎,成為1975年以來首次獲獎的澳大利亞人。他說:“我時常出現在澳大利亞的公眾舞台上。”他被設定成為科學方面的發言人,並可以與國家的主要政治領導人接觸。他開玩笑說,得到一種這樣的名聲,感覺就像“一個小人物來到了咖啡節”。 毫無疑問,全世界的科學家都對選擇獎者的過程很感興趣。這些過程是人們在諾貝爾死後非常費力地制訂出來的,因為他並未留下明確的指示。創立者事先並未向他指定的任何機構諮詢過,也沒有向他的兩位執行人說明。這兩位執行人是他的個人助理Ragnar Sohlman, 及工程師Rudolf Lilljequist,後者從前根本就沒有與諾貝爾接觸過。 當執行人、學術機構、瑞典政府及分得了極少部分遺產的家人坐下來制定一個合法的規章時,產生了許多爭論。爭論各方最終就自然科學獎達成一致,擬定了一個在一百年內基本未作改變的方案。諾貝爾關於把獎授給在頒獎前一年內作出貢獻的人的意願立即被拋棄了,原因很簡單:這樣根本沒有足夠的時間來評價一個發現的影響。此外還加入了一條原則,即如果有兩位發現者都對同一成果有貢獻,則必須分享獎金。 要成為合格的候選人,必須得到提名,提名者來自六個方面:頒獎機構成員;每一獎項的評選委員會委員;前任獲獎者;瑞典及其它斯堪的納維亞國家在1900年已經成立的大學及理工學院的物理、化學及醫學教授;頒獎機構選擇的其它六所大學相關系科的教授;受到特別邀請的科學家。 各獎項的評委會通常由3至5人組成,是決策過程的核心。成員的國籍不限,但歷史上通常是瑞典人。評委會成員由頒獎機構選擇,任期不得超過9年。許多決定委員會工作方式的規矩是不成文的。CERN(歐洲粒子物理研究所)的Cecilia Jarlskog在1999年前曾擔任物理獎評委會負責人,她說:“學會這些規則要花很長時間。” 通常,委員會的意見即為最終決定。但委員會必須接受頒獎機構監督,後者偶爾會干預一下。例如,1906年,瑞典皇家科學院就駁回了評委員將化學獎以發現元素周期表為由授給門捷列夫的大多數決定。這次干預是瑞典科學家阿累尼烏斯(因1903年發現電離效應而得獎)強力干涉的結果——門捷列夫是他的主要批評者之一。次年門捷列夫去世,永遠沒有得過諾貝爾獎。 選擇獲獎者 與20世紀初一樣,提名邀請現在仍於每年9月發出, 提名截止期限為次年2月。在夏季,評委會成員必須埋頭閱讀大量的評價文章和文獻。 在四分之三世紀的時間裡,公眾對選擇過程的了解僅此而已。但在1975年,諾貝爾基金會決定公開那些頒獎時間已經超過50年的文獻。自那以來,科學史家仔細研究了那些早期獎項的提名細節及委員會成員意見。文獻表明,從一開始,評獎規章就存在許多混亂與爭論。提名者對如何理解“對人類做出傑出貢獻”有分歧,甚至對如何定義物理與化學也意見不一。 例如,1923年,太陽天體物理學家赫爾(George Ellery Hale) 和德朗達爾(Henri Deslandres)在物理獎評委會的早期討論中是主要候選人。但根據奧斯陸大學的歷史學家Robert Marc Friedman的說法(《卓越的政治:諾貝爾自然科學獎的背後》一書作者,Henry Holt公司出版,紐約,2001),委員會的新成員裁定,天體物理學是天文學的一項分支,而不是物理的分支,因此不合格。 Friedman說,戰略考慮與個人偏見在早期的許多評委會裡普遍存在。“所宣揚的崇高理想與實際行為之間的差距,比我想象的更為顯著。” 物理學家普朗克與愛因斯坦獲獎的延遲,表現了一次有代表性的鬥爭。根據Friedman及其它史學家的說法, 這主要是因為二十世紀早期的瑞典科學界注重實驗物理,而將理論輕視為純粹的猜想。直至1921年,瑞典皇家科學院院士、物理獎評委會成員 BernhardHasselberg還從病床上提出抗議,反對因相對論而授獎給愛因斯坦。他寫道:“將猜想放在授獎對象考慮之列,是極不可能的。” 面對僵局,瑞典皇家科學院推遲頒布1921年的諾貝爾物理獎。次年,評委會成員之一、烏普薩拉大學的Carl Wilhelm Oseen找到了一個解決辦法,提議以光電效應的名義給愛因斯坦授獎。但Oseen 很小心地沒有詳述這一效應如何從經驗上證明了量子論的理念——光既有粒子性,也有波動性。 謠言製造機 評獎委員會及頒獎機構之外的任何人,都不知道這類爭執如今是否還在發生,有關細節仍然是深藏的秘密。在這個信息的真空裡,充滿了候選人及其夥伴、所在機構為使之獲獎而多方遊說的謠言。Carlsson說:“我聽說,有許多科學家和他們身邊的人與卡羅林斯卡研究所有着正常提名渠道之外的接觸。”日本科學促進會要在卡羅林斯卡研究所建一個信息辦公室的決定,也被視作此等行為。 一些觀察家說,公然的遊說不太可能奏效,甚至可能會起反作用。Doherty認為,“委員會並不天真。” Jarlskog 強調說,關於某個人的大量提名湧入評委會辦公室,是沒什麼用處的,最終評獎並不是靠清點提名的數量。 有些科學家說,整個評獎過程應當接受公眾監督。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批評者說:“我認為這是與當前科學形象完全不協調的。如果諾貝爾獎想像過去一樣擁有改寫歷史的能力,這一系統必須負擔某些責任。”但其他人說,一個更透明的過程只會挑起大量紛爭。Carlsson 說:“我可不想看到候選人知道是誰提名了自己。” Jarlskog 說,真正有資格獲獎的人會年復一年地被提名,直到選上為止。“我們覺得,延遲總比犯錯誤要好些。”但由於不可給已故人士頒獎的規則,有些人雖然在生前被提名,但等待證明的過程實在太久了。Carlsson說:“這中間有很多運氣因素。對我來說,就是幸運地活得比較久。” 三人規則 但招致最多議論的,是“三人規則”。這是評獎規章1968年修正案中的一條:“不可以有三個以上的人同時獲一項獎。” 三年前,這一規則引發了極為激烈的爭議。當年醫學獎的頒獎理由是發現一氧化氮是心血管系統的一種信號分子,得主為美國得克薩斯醫學院的Ferid Murad,紐約州立大學的Robert Furchgott 和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Louis Ignarro。使許多科學家發怒的是,倫敦大學學院Wolfson 生物醫學研究所所長Salvador Moncada未被包括在其中。 沒有人懷疑獲獎者們的貢獻,然而由劍橋分子生物實驗室的 Cesar Milstein(1984年因發現單克隆抗體獲獎)為首的一些前任諾貝爾獎得主認為,Moncada在這項研究中起到了與獲獎者們同等重要的作用。現在的Moncada不願描述他極度失望的心情。不過Murad 說,還有“一到兩個人”排在Moncada前面,他對反對意見導致的負面宣傳感到很失望。 關於這件事,爭議也許永遠也不會完全平息。但它突出顯示了三人規則的局限。在許多領域,找出對某一發現做出特殊貢獻的三個及以下的人,變得越來越困難了。在高能物理及基因組學等方面,這更是不可能任務。CERN對撞機研究項目負責人 Roger Cashmore 說:“隨着合作的規模越來越大,實在不容易分辨誰是主要貢獻者。” 分享聲望 Cashmore建議,在這些情況下,獎項可授予某一機構,就像和平獎有時候採取的方法那樣,比如1999年和平獎授給“無國界醫生”組織。他認為,“這不會造成大的影響,卻可以使機構得到巨大的關注與獎賞。”但迄今為止,自然科學獎頒獎機構仍不接受設立機構獎的想法。 儘管這樣的獎項可以緩解由三人規則在高能物理等領域造成的困擾,但三人規則本身可能產生的武斷並未得到解決。Friedman 提出:“我們必須找到某些東西,觸及科學真正的中心。” 但對每一種要求放鬆三人規則的呼籲,總有要求維持傳統的反對意見。Murad 說:“如果三人規則放鬆了,那麼四個、十個、二十個又如何?到什麼程度為止?” 還有人說,放鬆三人規則會讓諾貝爾獎失去神秘感,而正是這種神秘感使獲獎者們成為有影響的科學發言人。Doherty說:“這是一種製造明星的系統。如果把獎發給幾百個人,明星效應很快就沒有了。” Jarlskog對此說法表示同意:“必須非常謹慎。”但她相信,頒獎機構必須重新研究規章,考慮它們是否應當隨着科研方式的改變而變化。“他們非得這麼做不可,最後也肯定要做。” 同時,一些諾貝爾獎獲得者提出了一個法子,認為這可以把有關爭論一股腦兒地解決:乾脆就廢止諾貝爾獎。CERN的Jack Steinberger(因為製造出緻密高能中微子束並發現μ型中微子而分享1988年物理獎)說:“沒有諾貝爾獎,愛因斯坦仍舊是愛因斯坦。” 或許如此罷,然而,若沒有諾貝爾獎,是否Jack Stenberger仍是JackStenberger、Perter Doherty仍是Peter Doherty、Hamilton Smith仍是HamiltonSmith?他們都是傑出的科學家,但諾貝爾獎的確大大提升了他們的聲望。此外,愛因斯坦是個特例——他是一位獨一無二超凡出眾的天才,根本就不需要物理獎評委會的認可。 對那些只能孜孜以求達到更高的普通卓越程度的科學家來說,諾貝爾獎代表着一個無與倫比的機會,能夠把他們喜愛的研究工作推到公眾舞台上,並可能利用他們新獲得的名望來為科學做貢獻。出於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可以打包票,未來幾十年裡的每個十月,全世界的傑出科學家仍要夢想着接到一個從斯德哥爾摩打來的、改變一生的電話。 碧聲譯自NATURE雜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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