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學術腐敗”還是“不良行為”呢? |
| 送交者: 王克安 2003年02月13日23:26:39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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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人民網·科教頻道刊發了中國新聞社記者的一篇報道,題目是《科協吁改“學術腐敗”為學術不端或不良行為》。報道說,中國科協科技工作者道德與權益工作委員會認為,把學術界存在的一些不良現象籠統稱為“學術腐敗”並不科學,學風問題與腐敗問題不宜混為一談。該委員會委員和專家們呼籲,中國對學術界存在的不良現象,可按國際通行的說法,稱之為學術界的“不端行為”或“不良行為”比較恰當。 剛開始初讀報道中的上述這樣一段話,我很不理解:中國科協的“道德與權益委員會”(既不是社科院的“語言研究所”,也不是高等院校的“語言教研室”),何以對“學術腐敗”這一提法科學不科學、準確不準確這麼感興趣呢?為什麼非要把“學術腐敗”更改為學術界的“不端行為”或“不良行為”呢?——問題的實質或要害在哪裡呢?往下一看,茅塞大開,思路清楚了: “專家警告說,學術界、科技界本是公認的一方淨土,……在發展市場經濟的過程中,這方淨土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因此備受關注。但是,誇大這一問題的嚴重性,不利於學術界、科技界的健康發展。” ——原來如此!在科協看來,學術界本是“一片淨土”,並且是“公認”的,只是“出了一些問題”而已,你們卻說成“學術腐敗”,這不就明顯地“誇大了問題的嚴重性”、犯了擴大化的錯誤嗎?既然如此,“學術腐敗”的提法自然也就“不利於學術界、科技界的健康發展”,即使不是罪莫大焉,至少也該是“改邪歸正”了,所以立意要將“學術腐敗”改成為學術界之“不端行為”或“不良行為”不可。這就是問題的癥結所在,也正是科協專家們的基本思路和基本觀念。 首先我想說,科協“專家警告”中存在一些小小的矛盾或者說是邏輯上的紕漏:其一,“學風問題”與“腐敗問題”的確不可完全“混為一談”,兩者有所區別,否則從古至今發明出“學風”與“腐敗”這樣兩個詞語幹什麼?然而,誰人能夠說“學風”與“腐敗”沒有關係呢?難道“腐敗”問題不可以表現在“學風”方面嗎?或者說,當“學風”壞到相當程度,不就是“腐敗”的表現嗎?其二,學術界既然只是出了並不很嚴重的“一些”(不是“很多”)問題,那怎麼又因此而“備受關注”呢?備,“完全”之意也。奇怪的是,人們偏偏不是一般地注意、而是“關注”,同時也不是一般地“關注”,而是“備受”關注,與“高度關注”相近。這就有問題了:對於學術界出現的"一些"問題,人們為什麼這麼杞人憂天或煩人自擾呢?豈不是吃飽了飯沒事幹嗎? 在並不太重要的個別詞語上糾纏當然不能解決問題。還是讓我們“言歸正傳”,在實質性問題上討論一番吧。 (一)腐敗行為一定與“權力”聯繫在一起嗎? 科協的專家們覺得用“學術腐敗”來說明當今學術界存在的問題不合適。其理由是什麼呢?他們聲稱,不使用“學術腐敗”一詞,並不是否認學術界中存在的某些腐敗現象,而是為了區別於利用公共權力或公共資源謀取個人私利和小團體利益的腐敗行為。 看來,科協的專家們“並不否認”學術界存在着“腐敗現象”,他們似乎只是要人們注意把學術界的“腐敗”行為與“不端(不良)行為”二者“區別”開來。那麼,這“區別”到底在哪裡呢?他們認為,二者的區別就在行為主體是否掌握“公共權力”上。就是說,“利用公共權力”做壞事者,才可以成為“腐敗”,而學術界似乎沒有“公共權力”可以利用,所以也就談不上腐敗,而只能稱之為“不端(不良)行為”,僅此而已。 事實上,社會生活中的種種腐敗行為並不一定總是同權力聯繫在一起。手中沒有任何公共權力的群眾當中就沒有腐敗分子嗎?掌握公共權力的腐敗官員,其形形色色的腐敗行為,是否一定都是因為或者依靠他們手中的權力才發生的呢?顯然不能這麼說。為節省篇幅起見,這裡就不舉例了吧。 (二)學術界的腐敗問題與“權力”沒有關係嗎? 什麼叫“權力”?漢語辭典上有兩種簡明的解釋:一是“能產生效果之力量”,二是“能操縱指揮之威力”。我看,這個問題還是讓那些有足夠時間和精力的專家們去研究討論吧,反正咱們老百姓大體都曉得“權力”是很管用的,就可以了。 的確,學術界的某些腐敗現象與權力無關。然而,不可否認的事實是,學術界的不少腐敗問題又的的確確與“權力”有或直接或間接的關係。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 2002年3月“兩會”(人代會、政協)期間,學術界的腐敗問題已經引起與會代表的高度重視。領導幹部大搞“權力-學歷”交易,靠手中權力換取高學位、高學歷,這是關繫到領導幹部的道德品質問題。希望人大、政協重視這個關係國家存亡的大問題。(人民網“2002年兩會專題”)從現象看,是官場用“權力”為自己換得了“學歷”和“學位”。 然而,權力,不僅存在於“官場”。學界本身也有某種“權力”,只是其具體內容及表現形式有所不同罷了。全國人大九屆五次會議上,有一個很好的提案,即《關於儘快制定的議案》,其中就專門談到“學術賄賂”、“文憑腐敗”的問題(中國人大新聞網/“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2002年3月8日)。那麼,按照科協專家們的邏輯,“學術”也好,“文憑”也好,其本身既不會搞什麼“賄賂”、也不會搞什麼“腐敗”,所以“學術賄賂”、“文憑腐敗”也就不成立了,似乎都是“無稽之談”。其實呢,在這個領域,學界自身所具有“權力”並不比“官場”的權力遜色多少。“賄賂”依然是權力的“奴僕”,“腐敗”照舊是權力的“孽種”。 殊不知,“清水衙門”里的生活也是豐富多彩的:你給我贈送足夠份量的“紅包”、我就批准你的子女“入學”;你慷慨解囊給我大筆“贊助”、我義無反顧地給你發金字“文憑”;你在“科研立項”上為我說過好話,我就在日後聘請你當“兼職教授”或“博導”;我去你那裡作“考研輔導”時你為我的參觀旅遊等活動精心安排、多方照顧,我就可以把“試題”透露給你、回來之後當然還會向有關判卷人員“打招呼”、以示“關照”;……請問:這些能夠左右他人前途和命運的教授或“博導”(尤其是身兼某種職務者)手中到底有沒有某種“權力”?天真與善良的人們不可不察也。 “導師”與研究生之間,也會有某種“權力”在暗中運行。從某種意義上說,研究生的命運掌握在“導師”手中。因此,研究生的文章,導師可以心安理得地“掛名”(當然要放在學生前面,成為“第一作者”)。不過,“掛名”還算是好的。更為惡劣的是“獨吞”研究生的成果。 談到“捂蓋子”問題,北大中文系教授陳平原先生三年前在《南方周末》上就發出中國學界“日風世下”的感慨,提出“誰來監督中國學界”這樣一個尖銳的問題。他指出,更要命的是,迫於輿論的巨大壓力,為“維”本單位的榮譽,面對媒體批評事件,有的單位領導既有“捂蓋子”的,也有“平民憤”的,卻很少考慮學術公正問題(《北大中文系教授陳平原:誰來監督中國學界》,人民網·科教/“教育時評”,2002/01/25)。須知,“捂蓋子”的方法多種多樣,“平民憤”的手段也是形形色色。請問:這裡的“維護榮譽”、“捂蓋子”是什麼問題?這不也就是依仗某種權力為有關當事人“打掩護”、欺騙輿論,最終達到往往與學者中的腐敗之人在思想上和“業務”上有種種“牽連”(有的既是學者的“同學”,又是讀“在職碩士”的導師)的領導者維護自己“領導形象”、保住自己“領導地位”之目的嗎? (三)能夠這樣“與國際接軌”嗎? 科協的專家們之所以不同意用“學術腐敗”來表達學術界的面貌還言稱這樣一個“理由”,就是為了“與國際接軌”,人家國外稱之為“不端行為”或“不良行為”嘛。 其實,只要是有一點實事求是的精神,就不得不承認,國外學術界固然也有問題,但那情形顯然要比我們好得多。 請聽一聽人家外國人的說法。以瑞典為例。新華社記者就學術腐敗問題走訪了瑞典的政府部門、學術機構和高等學府,從中了解到,瑞典學術界的風氣還是比較正的,弄虛作假等學術醜聞很少發生。據皇家工學院紀律委員會介紹,它每年查處的弄虛作假案件也只有很少的幾起。斯德哥爾摩大學專門負責處理這方面問題的瑪麗卡女士說,在她任職的12年裡,斯德哥爾摩大學僅處理過一起屬於學術欺騙行為的案件。由此可見,瑞典學術界基本上還算得上是“一片淨土”。(新華網斯德哥爾摩2002年2月27日電) 在德國,科研界在嚴格的法律約束下,普遍嚴格自律,作風嚴謹,科研自律意識已在德國科研人員腦海里深深紮根(新華網柏林2002年2月25日電)。 其他國家,大體如此。 那麼,我們的情形如何呢?如果把我們那些各式各樣的腐敗行為拿出去和人家“接軌”,不讓人家笑掉大牙才怪呢! (四)到底可不可以講“學術腐敗”? “學術腐敗”這一概念,新聞媒體上早就廣泛使用了。“搜索”結果,如下:人民網370條(2003年2月3日上午9時);新華網90篇(2003年2月3日下午4時);新浪網212條(2003年2月3日清晨6時);網易192條(2003年2月3日清晨6時15分)。 “兼聽則明”。在這個問題上,我想,還是請我們科協的專家們聽一聽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眾多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專家、學者們是怎麼說的吧: 新華社2002年3月5日報道,全國政協九屆五次會議上,政協委員痛斥這“學術腐敗”現象,呼籲懲治學術腐敗絕不能手軟!(《學術殿堂不容玷污 政協委員痛斥學術腐敗》,人民網·科教頻道,2002/03/05) 針對不斷曝出的“學術腐敗”醜聞,全國人大常委、南京大學校長蔣樹聲1月22日在接受央視《東方時空》記者白岩松和揚子晚報記者專訪時,希望通過媒體向科研工作者發出呼籲:自覺維護科學尊嚴,淨化學術環境,撻伐“學術泡沫”。(《南大校長蔣樹聲呼籲:撻伐學術泡沫》,光明網,2002/01/25) 兩院院士、北京理工大學名譽校長王越教授在接受《光明日報》記者的採訪時說,不論中國和世界,學術界和技術界目前都存在“學術腐敗”的問題,並列出學術腐敗的三個主要表現,他希望藉助於媒體向全社會呼籲:應當儘快建立有效的學術規範。(《學術批評網》,2002/03/19) 陳家興評論員在《人民日報》“人民論壇”專欄上發表文章《清除學術腐敗》,嚴肅指出:媒體對學術腐敗現象已多有披露。從幾年前影響甚大的某大學教授博士論文抄襲事件,到某大學原法學院院長靠剽竊以及利用職務巧取豪奪出版近十部法學著作,再到如今一些研究生論文答辯走過場,學位論文水分增多,都表明學術界遠非“淨土”。這些腐敗現象影響極為惡劣。它危害的不僅是健康的學術氛圍和學術創新環境,也影響到一代或幾代人學術人格的構建,甚至與科教興國戰略能否保質保量地實施都緊密關聯。(《人民日報》,2001年10月15日第四版) 中國人民大學部分專家學者於2002年3月7日專門舉行座談會,探討根治學術腐敗的途徑和方法。人民大學黨委書記程天權、校長紀寶成及十餘名知名教授在會上發言。他們就學術腐敗的成因、學術腐敗泛濫的惡果以及抑制和根治“學術腐敗”的辦法進行探討。與會人員表示,要從貫徹實踐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來認識根治“學術腐敗”的重要性(光明日報,2002/03/07) 當然了,我這裡引述有關“學術腐敗”的一些言論,並不是說要“法不責眾”,因為在學術問題上是不可以搞“少數服從多數”的。我只是說,既然大多數人都“認同”這樣用了,橫必有它的道理在。 譬如,人民網一位網友介紹說,英文中常用“scientific misconduct”或“research misconduct”來表示科研工作當中的不端、不軌和不法行為,例如剽竊、偽造數據等等。目前所採用的“學術腐敗”一詞比較傳神,較有中國特色,我贊成應當繼續使用。(網友:chen xi:《借鑑國際經驗對付中國的“學術腐敗”》,人民網/網友說話,2003/01/31) ——依我看,這裡的“不端”、“不良”、“不軌”、“不法”等,顯然有個“程度”問題,輕微者可以,嚴重者稱之為“腐”不是更切合實際嗎?從漢語詞義上講,用“腐敗”一詞來表達時下某些學界中人,其含義更準確些,否則,那真可謂“用詞不當”,頗有“避重就輕”之嫌了。 況且,換個角度說,在日常用語中,類似的情形很多很多。譬如說,“學術泡沫”、“泡沫經濟”、“眼球經濟”、“注意力經濟”等等,都不過是某種象徵或形容罷了,只要人們都曉得是怎麼回事,就行了。還有,最近新聞報道中之“簽證腐敗”問題,實際上,當然不是說“簽證”這個事物本身腐敗,而是說辦理簽證的“簽證官”搞腐敗(中國青年報,2003年1月28日)。 (五)學術界“腐敗”問題難道是被“誇大”了嗎? 這是問題的要害,不能含糊。 新華社記者在一篇報道中這樣寫道:從科技界到新聞界,從中科院學部到廣大院士和科學家,這樣的呼聲越來越強烈,一場前所未有的“反腐風暴”席捲整個中國科技界。其中談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提供的材料表明,申請項目過程中弄虛作假、剽竊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濫用科學基金等事例的“絕對量在增加”。(新華社記者李斌、張景勇:《遏制學術腐敗,還科研一片淨土》,新華社,2001/09/09) 記者談到“申報項目”中“弄虛作假”的問題,不妨再補充幾句。這個問題太普遍了。例如,某高校一個頗負盛名的研究所,在申報“博士點”過程中,特意開“黑會”(晚上),所長主持,專門研究如何“填表”的問題。譬如,教授“數量”不夠,怎麼辦?現有的教授(“博導”)“年齡”偏大,怎麼辦?——作“技術性處理”!邊議邊改。結果:申報成功,“博士點”拿到手了,已經開始招生了。或問:未來的某一天,萬一查出來怎麼辦?——查?誰去查?難!即使查出來,中國有一個“經驗”,叫作“下不為例”,僅此而已。 再看,人民網特別拿出網頁開闢專欄,設“學術腐敗不容忽視”專題,大力討伐學術腐敗。“編輯手記”指出:“近幾年來,學術腐敗之風日漸昌盛,着實令人擔憂!面對因媒體披露而頻繁爆光的種種學術抄襲剽竊事件,越來越多有良知的知識分子紛紛反思:究竟是誰玷污了學術的象牙塔,讓學界這塊淨土蒙塵?”(人民網/人民書城,2003/01/30) 請聽,中國科技大學校長朱清時代表說,王銘銘抄襲事件,只是“冰山的一角”,中國大學“學術道德水準下降”是不爭的事實。提出要有效地制止學術抄襲、剽竊、假造數據等欺詐行為。(原載中國教育報:《代表委員提醒:一流大學建設謹防3大誤區》,見光明網,2002/03/14) 還有,北京師範大學教授黃安年指出,在各種學術評獎活動中(包括教學評獎、職稱和學位評定、各類“工程”評審各類申報基金的審批等),很“多非學術因素”影響了評獎結果(原載《學術權力與民主--“長江〈讀書〉獎論爭備忘”》,鷺江出版社。見《學術評獎中的非學術因素》,光明網,2000/10/15) 北京大學濟寬先生認為,學術腐敗的問題不僅是大事,說是“大案”也不為過。(濟寬:《關於學術腐敗的幾點想法》,南方周末,2001/08/02) 全國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北京大學教授張恭慶指出,他說,教授多了,有人不幹活了,我們這才想起了競爭,並以薪水、房子做鼓勵。有些人有定力,你競爭你的,我研究我的,有不少人就在那裡湊論文,一篇論文拆成幾篇來發表,再不成就“抄襲”,“學術腐敗”產生了。(原載《北京晨報》,2002/03/05) 華中師範大學前任校長章開沅教授不無感概地說,現在的研究生“答辯”,就很難說是嚴格的答辯。往往是互相包涵,流於形式,“真正去摳論文的已經很少”。因為學生論文不能通過,導師也有麻煩,下一屆或許就不能再招。(《浮躁:學術創新的大敵》,光明網,2002/03/22)[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中的問題,三言兩語是說不清楚的,容筆者日後另文陳述。] 李文海先生(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指出,“泡沫學術”太多。現在每年出版的專著、論文真可以說是“汗牛充棟”,但真正有學術價值的到底有多少,值得研究。有些所謂專著、論文,“毫無學術價值”可言。(《浮躁:學術創新的大敵》,光明網,2002/03/22) “導師掛名”是一大“公害”。有同志指出,我們從刊物上經常可以看到兩人署名的文章,前者多為導師,後者則為碩士或博士研究生,其中奧妙想必大家都心知肚明——學生為文,導師掛名。這一現象人們見怪不怪、習以為常,甚至於還有“代代傳承、爭相效仿”之勢。而以學術品格論,對此則不可不怪。(高宇翾:《導師掛名使學術衰頹》,2002年6月25日《中國青年報》) 2002年3月“九屆人大、政協”開會期間,學者抄襲事件為何屢屢發生的問題,已經成為全國政協社會科學界小組討論會上的話題。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龔育之委員說,現在引用別人的成果不講規範,拿來就用,不說出處,小抄襲最後就會變成大抄襲。(《中國青年報》,2002/03/14)還有必要引證下去嗎?夠了!現實已經夠殘酷的了! 這裡,我還想強調指出的是,目前中國學術界腐敗現象有一個特點,即:越來越具有“公開化”的性質。譬如,花花綠綠的“槍手”廣告公開地在校園裡到處張貼(有的竟公然貼到“公告欄”上,聯繫電話、手機號碼,清清楚楚);學位論文,有專門的“網站”經營之(不同論文規格,價格各異);每逢考試,“代考”現象絕非僅有。 當然,腐敗的“公開化”,不僅存在於單個人的身上,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某些組織也是這樣。例如,有那麼一個單位,為了能夠順利通過教育部某個“項目”的評審,遂特事特辦:校方撥出專款,突擊裝修辦公場所;電腦,數量不夠,——到外單位“借”;資料室,圖書品種及數量不夠,——到圖書館去“搬”。這一切似乎都不值得大驚小怪,平常。問題在公開化。上級檢查評審過去之後,有關領導在全體會議上公開“表揚”青年教師和研究生們,因為,他們在“借電腦”、“搬圖書”過程中,“時間緊”、“任務重”,搬過來、送回去,辛苦。完全公開化了!沒有一點“不好意思”的味道! ——科協的專家們,聽到這樣的情況,你們臉上感到有“光彩”嗎? 令人痛心的是,學術腐敗已經影響到國外。一位署名“星際浪子”的留學海外學子講述了他回國後的一段痛苦經歷,並再次出國,他說,“學術腐敗使我不再想回國”了(《學術腐敗使我不再想回國》,《木子網》,2000/09/14)。當然,過於悲觀是有傷身心健康的,可是,面對種種學術界的腐敗現象,我們能夠責怪這位海外學子的不夠樂觀嗎? 馬德祥網友剛剛在人民網上說道:學術界有沒有腐敗已經是明擺的事實,分歧只是提法問題,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想通過變換提法來否定學術腐敗倒是個“原則問題”;對存在的“學術腐敗”問題想通過變換提法來加以否定,我認為這本身就是一種“腐敗的表現”。(人民網/網友說話,2003/01/31)對於其中的前一句話,我完全贊同;後一句,儘管說得尖銳了一點,實不相瞞,我也能夠接受。 (六)我的意見學術腐敗是科研領域的一顆毒瘤,它玷污學術界的純潔,使公眾失去對科學研究的信任,最終阻礙科學和整個社會的進步。根治這顆毒瘤需要整個學術界乃至整個社會的艱苦搏鬥。治理學術腐敗,當然要“綜合治理”、“標本兼治”,既要靠“自律”,更要靠“他律”(法治)。 面臨着日益嚴重的形勢,教育部已經制訂出《關於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2002/02/27)。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科學院、中國科技大學等教育與科研單位先後制定了學術道德規範。我認為,在治理學術腐敗這個問題上,國外的經驗,可資借鑑: 在美國。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下屬的研究誠實辦公室(ORI)副主任、社會學博士羅茲談到,自律和同行間的彼此監督固然重要,但由於學術腐敗一旦被戳穿,往往就意味着身敗名裂、在科學界難以再呆下去,因此,當事人在同行對其研究數據、方法和實驗等提出質疑時,一般是聽不進去的,而且傾向於採取不友好的"敵對"態度。因此,調查與處理學術腐敗,不能只靠科學界和科學家本身的自律,必須要有完善的法律手段作後盾。根據方舟子的統計,研究誠實辦公室2001年處理了11起。其中,有的雖然此前已經獲得終身教授職位,但還是被迫從現任大學辭職(《美國學術如何“打假”》,新華網北京2002年2月23日電)。 在英國。據英國皇家學會的官員介紹,英國目前並沒有像美國“研究誠實辦公室”(ORI)那樣專門負責處理不正當學術行為的全國性官方機構。通常資助科研的基金會和各研究機構會制訂內部準則,自行調查不正當學術行為並作內部處理,此外,學術雜誌也會參與對過錯方的處罰。學術造假者被揭露後不僅會在同行間聲譽大跌,其科研資金來源更會成為嚴重問題,有可能其學術生涯就此完結。(新華網倫敦2002年2月26日電) 在法國。專門成立有國家科研中心科學倫理委員會。對於學術腐敗,法國科技界的態度是:加強管理和法律制裁只是一種手段,提高研究人員的整體素質和自律性是解決問題的關鍵。他們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該委員會的主要任務就是教育研究人員尊重科學倫理,正確處理個人研究自由和對社會義務的關係,從而增強他們的責任感。(《法國打擊學術腐敗標本兼治》,新華網,2002/02/27)) 在德國。學術腐敗事件在法制健全的德國實屬罕見。一旦出現,不但媒體猛追不舍,法律也決不輕饒。1997年,兩名德國醫學家被揭發在論文中多處偽造數據,一時間,德國輿論譁然,媒體猛追不舍。德國研究學會為此專門成立了特別調查小組,公布了幾十頁的調查報告,偽造數據的情況徹底曝光。最終他們被送上了法庭,聲名狼藉。(潘治:《德國:用法律嚴懲學術腐敗》,人民網·國際/“博覽全球”,2002/03/07) 看來,治理學術界的腐敗問題,無非是兩個方面:一靠“道德教化”(“道德自律”),二靠“法制約束”。“‘軟’‘硬’兼施”,不可偏廢。 遺憾的是,科協的態度令人憂慮。他們這麼說呢?中國科協“科技工作者道德與權益工作委員會”表示,將組織召開科學道德建設專題論壇,深入研討在科研領域加強科學道德建設的途徑和方法;積極開展科研工作中的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的研究,推動相關學科領域道德規範和自律準則的制定和實施,推動科學道德建設逐步規範化、制度化,以制度建設促進科技工作者職業道德水平的提高。 ——嗚呼!別的不說,單是北京大學的“王銘銘剽竊事件”已經過去一周年了,可至今,你們專門負責捍衛“科學道德”和保護知識“權益”的部門似乎還是處於“務虛”階段,“道德論壇”還是“將”要“組織”,讓人們等待你們“深入研究”。要知道,學術界的良知正在迫切地期待你們真正“積極”地“推動”學術界反腐敗鬥爭能夠開展起來,不要讓人們失望了。 (七)我期望“那一天”的到來 我想到《學術批評網》創始人楊玉聖先生說過的一段話:如果,哪一天“學術腐敗”一詞再也沒有人提起;如果,今天的“學術打假”者終於有一天全部“失業下崗”;如果,和風細雨、實事求是的學術批評和反批評再也不需要有人為之奔走呼號;那麼,中國學術界燦爛的春天就一定會不期而至了,中國學術共同體就一定可以昂首屹立於國際學壇了;作為中國學術界的一分子,包括你、我、他,人人也就可以光榮、自豪、自信而無愧於天下了。(楊玉聖:《學術腐敗、學術打假與學術批評》,中華讀書報,2001/05/23。見人民網·觀點/學者論壇,2001/05/23) 是的,作為中國學術界的一個小小的“分子”,我無條件地期待着“那一天”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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