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邏輯論宗教與科學
The good Christian should beware of mathematicians, and all those who make empty prophecies. The danger already exists that the mathematicians have made a covenant with the devil to darken the spirit and to confine man in the bonds of Hell.
St. Augustine
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卻用它來尋找光明。
-- 顧城
序
在美國,多多少少會有根信基督教的接觸,特別那些“重生”(born again)的,一見面就勸人信神。雖然他們自稱基督教的寬容,但當說到科學,特別跟他們的教義有矛盾,他們就不顯餘力的的攻擊科學。說什麼牛頓、愛恩斯坦都信上帝,但殊不知道牛頓和愛恩斯坦的上帝根基督教的上帝完全不一樣。教會還會扭曲事實來維護他們的利益。本人剛來到美國的時候,也成了一個“重生”的人,有五、六年的時間,每天都讀聖經。全本聖經讀完四、五遍以後,才理解到馬克吐溫的“使我煩惱的不是我不理解聖經的那部分,而是我理解的那部分。”(It ain't those parts of the Bible that I can't understand that bother me, it is the parts that I do understand.)最後還是我思,故我笑,邏輯戰勝了神,本人也成了“第三次再生”( born thrice)。本文的目的是從邏輯的角度來解析一下科學和宗教的不同。因為我和基督教接觸和理解得最多,這裡的宗教很大程度上是指基督教。
本文的題目不是我的獨創,它是一個數學家John Allen Paulos一本書的名字,I Think,Therefore I Laugh,應該是從Descartes的I think, therefore I am (Cogito ergo sum)那兒得到的靈感吧,當然,Descartes 對神的證明存在一個邏輯錯誤。
邏輯
科學的支柱是邏輯,你只需要一點點邏輯來理解這篇文章。
邏輯告訴我們,如果甲,然後乙(甲→乙)。如果知道甲是對的,我們可以推斷乙是對的:
[一] (甲→乙)Λ 甲 →→ 乙 {Λ = 和,→→ = 推斷}
與(甲→乙)相等同的是(不是乙→不是甲):
[二] ┓乙 → ┓甲 {┓= 不是}
一個常見的錯誤是(甲→乙),知道乙,人們就以為甲是對的,用符號代表,
[三] (甲→乙)Λ乙 →→ 甲
正確的是
[四] (甲→乙)Λ 乙→╳→ 甲 {→╳→ = 不能推斷}
另一個常見的錯誤是知道(甲→乙),然後說不是甲,就以為不是乙。
[五] (甲→乙)Λ ┓甲 →╳→ ┓乙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今天是星期一,我就要上班”。今天是星期一,根據[一],那我就得上班。同樣,如果今天我不用上班,根據[二],那我可以說今天不是星期一。但是,如果今天我上班,根據[四],我不可以說今天是星期一。根據[五],如果你認為今天不是星期一,我就不用上班,那就錯了。
如果你能夠理解以上的幾個邏輯,以下的就不難理解了。
科學
科學是實踐得來的智慧。科學的前提是自然界存在一定的規律,人們根據收集到有限的數據,通過邏輯,然後推斷一個推論或者規律。這個推論,根據人的不同經驗,推論有可能不同。
讓我們來看一個數列,1,2,3,4,5,6,哪下一項是什麼?大多數人會說是7,因為這些是自然數a(n) = n。但是,可能有人說是π,他看到的是a(n)= n+[n(n-1)(n-2)(n-3)(n-4)(n-5)(n-6)(π- n)]/7! 。或者也有人說是七進制,下一個是10,或者是其他的數,只要你找到一個公式來支持你的推論。按照以上的邏輯,就是說,如果1,2,3,4,5,6,然後 a(n) (甲→乙)。
要知道誰的推論是對的,我們就要驗證了。驗證的方法是假設 a(n)(例如,是整數),然後我們以後看到的應該是 7,8,9,10,11, 等等(乙→甲)。注意,這裡沒有犯循環驗證(circular argument)的錯誤,因為以後觀察到的不是1,2,3,4,5,6。但是,如果我們觀察到了π,那麼,根據┓甲→ ┓乙,“a(n) 是整數”這個推論/假設是錯的。
我們經常看到科學上有錯誤的推論,好像以前人們就以為精子裡藏着一個小人進到女人的子宮,或者腐肉會自生蒼蠅。但是,推論是人總結出來的,如果不合事實,我們可以承認錯誤,推翻推論
大多數的時候,我們的假設可以直接得到證據而證明,例如,我們觀察到地球和月球的隕石坑,我們推測其他行星也有可能被隕星或其它的天體撞到。早幾年,我們就直接觀察到彗星撞到木星,這是最好的直接證明。
我們也要知道,不管驗證多少次,有時候驗證不能證明推論是對的。這是科學的一個缺陷。但是,驗證的次數越多,推論正確的可能性越大。也有可能是試驗的數據越多,我們使推論更加完整。這根我們用正多邊形去計算π有點相像,當多邊形的邊數越多,計算值越准。(順便提一句,使我們驕傲的祖沖之計算π精確到小數點後的六位數,但他用的方法卻是希臘人很早就發現了,祖沖之的成就只能說是勞力的成就,沒有創意。)科學界很多的假設經過多次驗證而變得完善,最後成了定理。定理的一個特徵是在特定的條件下能夠預言,就好像我們如果知道一個數列a(n)是整數,我們可以知道第二十一項是21或者第一千五百六十二項是1562。
當然,有些科學家為了成名,不惜改數據;或者是因為自己的數據不合當前的假設,而不相信自己,以至錯過了新發現的機會;這些是道德倫理和勇氣的問題,不是邏輯問題。
自然界的規律,是一個神或者是一群神創造出來的,對科學來說,並沒有什麼意義。根據自然觀察出來的數據,不可以得到超自然的結論。就像拿破崙看完了Laplace的書後,拿破崙問,“怎麼沒有提及神?” Laplace的回答是:“我並不需要這個假設。”
宗教就鑽這個空子,說科學不可以證明神的存在,硬說是神在宇宙的開始就把宇宙定向發展。其實,如果自然規律能夠用自然的解釋,為什麼還需要一個超自然的解釋?
宗教
宗教的前提是神的存在,神是萬能的,神創造了世界,神是愛的表現。因此,宗教不需要你證明神的存在,他們只要你信他的存在。你一定要盲信,才可以按照教義去做。這種迷信使很多人喪失了質疑、邏輯的能力,包括一些受過高等教育的人。
雖然宗教的前提是神的存在,但很多信教的人還是不能接受這一點,還是要證明神的存在。結果,邏輯錯誤就重重而來。舉例來說,“因為上帝造了世界,這個世界是美麗的。”我們找到了世界上美麗的東西,就說上帝創造了世界。我們是犯了第[三]點的邏輯錯誤。相反,從這個例子,如果我們找到了醜陋的東西,根據[二],我們則可以邏輯上證明上帝沒有創造這個世界。第[三]種的邏輯錯誤舉不勝舉,“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應該是借吧)給他們。”耶穌來了,也就“證明”了上帝愛世人;“如果你愛耶穌就按喇叭”,有人按了喇叭,就以為那個人愛耶穌。但是因為盲信,很多人看不出這些邏輯錯誤,或者,沒有勇氣站出來說出這個錯誤。第[五]種錯誤的例子是,如果沒有神,就沒有美麗的世界;或者是沒有宗教,人就沒有道德倫理。
宗教和科學不同,就拿上面的數列來舉例,科學是觀察到1,2,3,4,5,然後才推斷 a(n),宗教則先給你a(n)。神先說我給你一個整數的數列,這個數列是完美的,你們不可能看到比整數更完美的數字。當我們觀察到1,2,3,4,5,我們就說上帝多麼偉大,多麼萬能(看到邏輯錯誤沒有?)。但是,當我們觀察到√2,π,γ或者是Φ,問題就來了。邏輯上來說,根據[二],我們應該推翻上帝的數列是完美的,但是,因為要信就要信上帝的數列是美麗的,我們不應該推翻這個美麗的數列。我們也相應的陷入矛盾之中了。
我們應該怎麼辦呢?有幾個可能,(一)不承認這些數字的存在;(二)這些數字不可能推翻這個美麗的數列,它們是神的神秘安排;(三)改定義,神的整數和人的整數定義不同;(四)接受√2,π,γ和Φ,它們也是神創造的,只不過以前我們對神的認識不夠;(五)沒有解釋,不理它們,照信可也;(六)這些數是撒旦那裡來的,來混亂我們的信。
第(一)點最好的例子是“年輕地球說”(Young Earth Theory);第(二)點確實是很神秘,沒人能說清楚;但是,如果神是真的神秘到沒人能說清楚,基督徒為什麼能夠代替神說話呢?第(三)點的例子是上帝的一天是人間的幾萬年;第(四)點是“智慧設計”,但智慧設計者接受進化論時,他們也否定了神是按他的形象來造人的基本聖經常識(哪神應該是單細胞的了?);第(五)點當然是盲信了;(六)大家聽得多了,神最終要消滅撒旦的。
神是萬能的一樣會引向到邏輯錯誤,例如,神能不能夠將自己變成無能?或者我們祈禱時叫神把我們變得比神更萬能。有些人辯護說,神不是不能,而是他不這樣做。那我門外那隻狗也是萬能的,只不過它不做罷了。一個萬能的神就像數學裡的所有集合的集合,最後只有引向羅素悖論(Russell’s paradox)。羅素解決他的悖論方法是theory of types(等同於Tarski的metalanguage),即是說,集合有不同的層次,有一些集合不能在一些層次出現,這些集合只能在高一層次出現,(例如,所有集合的集合不能在第一層次出現),但是,這樣我們一定要承認高一層的還有更高一層的。就是說,我們也得承認還有比神更包含萬有的東西。(這有點像Cantor無窮大的不同級別。)
有些人說,不能用邏輯證明神的存在和不存在。那就是說,以前要證明神存在的人都是錯的了?若果神確實給了我們一份美麗的禮物---邏輯,而我們卻不能百分百利用這份美麗的禮物,那隻證明了神沒有給我們這份禮物。不能用邏輯證明或否定的神只能是一個不可知的神,跟我們的生活沒有什麼關係。
總結一下,從邏輯的角度來說,如果神存在,它不是萬能的,如果它是萬能的,那我們也得承認還有一個比它更萬能的,或者神只能是一個不可知的神。當然,我們還沒有考慮其他的神的存在。
宗教和科學
在歐洲(因為其它的地方的神不同於基督教的神和現代科學發源地是在歐洲),黑暗時代(the Dark Ages)的結束,是因為有一群敢於說出實話的人站出來說了實話。以後的好一段時間,宗教和科學是並存的,雖然矛盾是存在,但很多偉大的科學家同時也是虔誠的信徒,牛頓、帕斯卡、歐拉,是典型的事例。宗教和科學的矛盾是在達爾文的進化論提出以後才成為主要的問題。
達爾文剛提出進化論,St. George Mivart, 一位英國的天主教生物學家,就提出如果教會反對進化論,其結果就像以前反對伽利略一樣。當然,教廷沒有聽取他的忠告,他死的時候,天主教的葬禮都被拒絕了。諷刺的是,Mivart的觀點卻被Pope John Paul II 接納為天主教的官方觀點。
Mivart 的 The Genesis of Species (1871) 觀點現代被 Phillip Johnson 抄集,成了現在的 intelligent design(智慧設計)。智慧設計承認進化,但是進化是由神指導的,但神怎樣指導,他們沒說清楚。Behe 提出不可減少的結構論(irreducible complexity),即細胞的最簡單的結構(Behe的例是flagellum)是靠神設計的,缺少一個元素都不可以,但是這個假設被 Ken Miller 駁回,Miller發現最簡單的結構不完全也一樣可以運作。
那麼,宗教和科學有沒有矛盾呢?
如果神真的是聖經里所描述的神,科學早就找到比它更合理的解釋,否定了它的存在。
現代科學不需要神存在的假設。但是,如果我們一定要擺一個神或群神上去又不引起邏輯的矛盾,我們可以說神在宇宙的開始(大爆炸)就設定了所有的定律,但是以後它再沒有干擾過,以後的事是隨機出現的。這樣,科學不能夠證明神或群神的存在,對科學來說,這樣的神真正的存不存在並不要緊。但這樣一個神絕對不是聖經里所說的神。
或者我們也可以說神造了宇宙和使宇宙按一定的方向發展,人的出現是神預算的,但是,這樣一個宇宙就沒有隨機可說,我們也沒有選擇、自由意志可說,我們觀察到的定律也只是安排的,我在寫這篇文章也是安排的。在這樣的世界,我們只能是木偶。
我們也可以說神造了宇宙,然後需要的時候,它再繼續調整。這一觀點牛頓早就提出了,寫了過一百萬字的文章、書,結果,科學不承認,教廷也批判他的觀點。
現在,科學家信的神可能大多數是第一種,愛恩斯坦是其中一個,和我們說的philosophical theist 差不多。另外一種是信神是心中的需要,即神只能在我們心中存在,和我們的現實世界沒有聯繫。
那麼,如果我們一定要信一個聖經中的神,那世界會是怎麼樣的?黑暗時代(the Dark Ages)是最好的一個例子。牛頓也是一個好例子,大家都知道牛頓對科學的貢獻,但是,後來他沉信上帝,花了大部分時間研究神(和alchemy),結果,以後都沒有新的發現,反而兩面不討好(當我們提到牛頓的時候,有誰會想到他對神的貢獻?)。數學天才帕斯卡沉信上帝,只有牙痛不能忍的時候才做數學來分散精神(神不能幫助,反而數學有幫助,諷刺),即使這樣,他在數學上的建樹遠比很多數學家都偉大,如果他能夠用他所有的精力來研究數學,不知道他的貢獻有多大?
結論
聖經里的神在邏輯上不能成立,如果神存在,它最多是一個不可知的神或者是一個不是萬能的神。盲信會阻擾科學的發展,我們可以創造一個(或多個)和科學沒有矛盾的神,但是這樣的神對我們沒有意義。希望大家不要盲信,多做點有實際意義和有貢獻的事。如果你一定要盲信要上天堂,要按照帕斯卡賭注去做,請相信所有宗教的神,也不要替神說話。那些科學工作者,希望不要把自己套在老套里,相信自己,要有勇氣站出來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