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非基督教人士會問到類似歐陽所提到的這個問題,他們都會困惑於關於“地獄的存在到底是上帝的愛還是上帝的暴戾”這樣的問題。呵呵,這是一個共性的問題。我一個師弟有一次和我爭論基督教信仰的時候,也曾經詰問過同樣的問題。他說:“上帝愛人,為什麼還要設置地獄,問什麼要讓不信的人下地獄?”對於類似的問題,我的回答通常是直截了當(當然這樣會傷了很多非基督徒朋友的心,呵呵):“問這個問題是因為你還沒有明白‘上帝與罪’和‘上帝與人’這兩個關係!”
1. 上帝與罪的關係。上帝是世界的創造者,他創造了宇宙中一切的秩序,讓日月星辰各自有其運行的規律,這就是自然的法則。同樣,上帝用塵土和自己的靈創造了人,讓人有高貴的形像。基督教中的罪(sin,不等同於 crime)指的是人因為驕傲而不相信上帝的全能,或者相信但還是不願遵守上帝與人之間的律法,希望自己按照自己的意志來區分世間的善惡。人若是真的有這樣的能力,那還是不錯的,但事實上,作為宇宙中微小的人,人不可能明白世界宇宙的運行全部規律;作為一個被創造者,人也不可能真正明白到底什麼是善,什麼是惡。因此,有了罪的念頭,人們就首先希望滿足自己的私慾,為了滿足私慾,便逐漸忽視甚至藐視世間的律法,人間的準則,做出有形的撒謊、偷盜、邪淫、甚至殺人放火等等罪。
總之,上帝創造了完美的宇宙天體,美好的地球環境,和諧的人間及人和神之間的關係。罪破壞了這些。罪讓人脫離,背離上帝,而脫離或悖論上帝的地方就是地獄,或者說,地獄或陰間是指上帝的光沒有照到的地方。人背離的上帝,等着人的自然就是地獄。這與其說是懲罰,不如說是“自然”而成。呵呵。
2. 上帝也人的關係。上帝和人的關係是創造者和被造者的關係,是愛和被愛的關係。明白這層關係,很多問題就會自然明白。上帝告訴人,不信我的話,不遵守我所創造的律法,不遵守人神之間的約,等着你們就是下地獄,對基督徒來說,這簡直就是大愛的表現!打個比方,一個父親對兒子說:“不努力,就考不上大學,你就會回到農村來(大學,對我等時代的農村小孩來說就是天堂,而農村就是地獄,呵呵)!”你說這是父親對小孩的愛還是詛咒?總之,上帝愛世人,不願任何下地獄,因此他不斷的通過律法,通過懲戒,通過勸說,甚至通過十字架的苦難,來勸說人對上帝的回歸,勸說人明白地獄和天堂的關係。這不是愛,難道是詛咒?呵呵。
不明白上述的兩個關係,就不大可能明白聖經的道理,也不大可能讀懂聖經。儘管你能夠認識全部的文字,但明白文字的“睜眼瞎”還是很多啊。或許,你覺得我小看了你,事實上,我認識所有26個字母和十個數字,但我還看不懂很多數學書啊,這不是識字的睜眼瞎是什麼?
不明白上述的兩個關係,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間的很多“探討”,就是各唱各的調,各說各的話,大家對同樣的問題,做着根本不同解讀。爭論的結果也就變成了各持己見的爭吵。
我把上述的關係解釋給我師弟後,他沉默了很久。過了很久,他去了另一個地方,有一天打電話給我說:“我就要受洗了,你可以把我悖逆和得救的經歷作為見證,告訴周圍的人。”呵呵,感謝神,也感謝我那師弟。
當然了,你可能還會說,上帝創造了一切,那也就包含了罪。呵呵,這是另一個問題,不是幾句話可以說的通的。期望你能暫且“真正”的相信這兩個關係,來檢驗一下我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