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與罪,與歐陽老師共談 |
送交者: 職老 2009年09月15日09:39:27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其實罪,並不是歐陽老師理解的所謂的他隱身的奧古斯丁的其實奧古斯丁並不是這樣說的罪。 看下面,這是歐陽老師的原文: “所謂罪,按照Aurelius Augustinus的說法就是(上帝)給你自由意志,你可選擇遵從上帝,也可選擇背叛上帝,而你如果自己選擇了背叛上帝,死就是這原罪的代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由意識不是選擇,沒有一種自由意識是可以在選擇下進行的。只要有選擇,就不是自由意識。 所以,罪不是自由意識的結果。如果我們仔細閱讀聖經第一部創世紀我們就發現,上帝其實在人類犯罪這件事情上並沒有給人類任何的選擇,因為上帝對亞當說了:唯獨這樹上的果子你不能吃,吃了你必死。 其實,這就是自由意識。 換個角度。比如你養孩子,你肯定會對孩子說:玩的時候小心一點阿,XX有危險的。然後,你肯定讓孩子去玩了。 孩子的長大其實和人類的成長一樣,是要靠自己的判斷和錯誤訓練的結果得到的世界,這就是自由意識。也就是說:家長不能因為危險或者危險的可能就把孩子捆起來,這樣孩子就成廢物了。 而且家長有時候開始會給孩子們一些選擇:你玩30分鐘後回來噢。我想,家長大約需要一段時間的敲打,才能讓孩子自覺的30分鐘後回來,從而行程了自由意識。 而最開始的選擇,或者30分鐘的立約,就不是自由意識。 同時,我們回來看亞當,他當初是否有自由意識呢?沒有。他聽了老婆轉達的蛇的話,就把父親的戒命,也就是建立其第一個自由意識的約定給忘到了腦後。 於是,人類從此就被乘法了。 當上帝的乘法,與我們人類父母對孩子的乘法有些類似:墓地都不是乘法,而是對自由意識的建立,都是雖行公義,卻本着良善和親情。 因為,最後,其實是神自己道成肉身,接受並消去了這個乘法。 其實上帝自乘法亞當到我們今天,離開過我們的前進的每一步麼?我們桌上的飲食,有那個不是他提供的呢?只不過他說了:你們必辛苦一生,卻不能果腹。你們出自塵土,必歸於泥土。 所以,歐陽老師,人的罪不是上帝因為亞當的過錯而受的乘法,而是亞當與神阿爸父的隔離。 與神的隔離,才是罪阿,這其實也是魔鬼的本性。受罰的雖然是人類,但其實是其源頭魔鬼阿。 而耶穌的到來,就好比黑暗中的一盞燈,因為他說了:凡勞苦大眾者,到我這裡得安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記得耶穌在約翰福音9章3-5節治療一個從小眼瞎的,門徒問他:夫子,這人的罪來自何處? 耶穌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這句回答的含義其實很深刻,既包括了耶穌在安息日摸泥治好了這個瞎子,也包括他馬上緊接的教訓:世人都在靈性裡面瞎了眼睛,看不到神的光,虧欠了神的榮耀。 同時,也解答了歐陽老師原話的問題:
如果沒有神自己,也就是主耶穌自己,為我們的罪而死,我們的悲慘肯定遠遠的勝過這個瞎子,更勝過那承擔各種疾病的人,那些殘疾的孩子,那些生下來就沒有選擇權力的孩子,因為我們無論怎麼掙扎,都是無望,都是短暫的生死,如同草芥。這種絕望的痛苦,難道不是靈性上的瞎眼麼? 記得海倫-凱樂,一個生下來就沒有視力和聽力的阿拉巴馬的小女孩,寫過一篇:如果給我三天。忘記了她具體寫的什麼了,但每次聽黑人老音樂家RAY彈唱的藍調:I SEE 。。。。就能想起來她。 RAY在4歲的時候失去了視力卻能彈奏歌唱如此美麗的歌曲。其實,神的愛不就造就了我們關心別人的愛麼?神給我們的自由意識不遠超過了我們先祖亞當與神隔離時的罪麼?我們如果能得到了他的愛,也就能給出去了。 自由意識真好,感謝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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