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老:和歐陽老師探討:真理絕對和意識自由 |
| 送交者: 職老 2009年09月17日07:14:1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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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倒着來。 [歐老] “很多基督徒在和人討論問題的時候,總是把自己的前提當成大家的前提。這其實是基督教自認為把握“絕對真理”的優越感對教徒思想的嚴重禁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沒有明白歐老師的邏輯起點。到底是基督徒說話是應該順着大家說呢,如果大家根本不知道什麼是真理,還是順着神的意思說,因為神就是真理。 所以我的結論是:歐陽老師自認為自己掌握了絕對的真理,可以和俺們基督徒叫板,嘿嘿,這個詞雖然用的有點俗,但意思到了。 那麼,歐老師,你的真理到底是什麼內?可以說說給我們大家聽。注意噢,只談真理,不要談其他的,以防我們基督徒攻擊你噢,認為你總把自己的前提擋住大家的前提 (汗,前提還分大家的,俺的。。。真累阿),認為你優越感很強(還是汗,掌握真理居然能有優越感,嘿嘿,這是真理麼?這種思路我怎麼老覺得跟當年上馬列主義課的感覺類似阿,嘿嘿,但願歐老師不是受這個毒害忒深的人民,嘿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正因為只存在“具體條件之下的共性”,一切個人所把握的所謂“真理”和“道德”都具有相對性。更因為渺小的人具有“自由意識”,甚至無人誰能夠宣稱自己的認知就是完全符合“共性”的,因此,任何人的任何言論都是可以懷疑和被挑戰的。上面這個結論同樣適用於類似於“《聖經》是神的啟示。”這樣的言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認為這是歐老師對真理的理解產生了錯覺或者說被舞蹈了。真理並不是所謂的人或者自然的共性,那個最多叫做:人理或者自然理。真理是什麼呢?真理其實就是神本身,雖然人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可以了解觀察體驗真理,或者被觀察被了解被體驗人類共性所反應的真理,但不等於這些共性就是真理本身。 這就好比你按照一個藍圖蓋了一萬座房子,然後有人把這一萬座房子拆了研究後得出的結論和總結的一個藍圖和你當初蓋房子的藍圖幾乎一樣,但這人仍然不能CLAIM我手裡面拿的就是真圖--或者說真理,因為真理的作者不屬於他,甚至不屬於你,而屬於那個最初設計這個藍圖的。這個屬於版權的問題。 不知道歐陽老師明白這個邏輯關係了麼有。拿來主義當然可以,但拿來了以後要明白:這是拿來的,不是原創。 這也就是我一致說的:真理是不需要事件檢驗的,凡是通過事件檢驗才被確定的真理,其實肯定不是真理。 這個隱身的邏輯關係也希望歐陽老師明細。 愛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歐老] “再次,每個人所認知的“真理”具有一定的共性。這一點上,基督徒們認為存在“永恆不變的共性”--“獨一真神”,而我只接受“在具體條件之下的共性”。舉一個例子,雖然聖經的《十誡》裡有一條“不可姦淫”,但是舊約里耶和華自己就給亂倫的人以祝福,可謂自相矛盾。我對這件事的看法是,人類早期根本沒有“人倫”和“財產”的概念,姦淫不是一個道德問題,因此也談不上罪與罰,最多是用強者對弱者的暴力來解決問題。後來有了家庭、財產、人倫的概念之後,姦淫的後果會破壞社會秩序,它才成為“不道德”。可見,永恆不變的道德判斷本身就是無稽之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歐老有一點是對的,人類最初是沒有倫的概念的。因為人類是從亞當夏娃兩個人民繁衍來的,甚至夏娃本身就是亞當的變性克隆(這個結論當然是俺的推測,只屬於隨便討論之列,希望不喜歡俺的同學諒解,愛你們)。 但是,這並不等於神沒有最初給我們定下道德的標準,而正是這些神立的標準,最後產生了我們人類倫理的概念。所以我們的道德的建立不是歐老師所說的對不道德的厭倦而產生的所謂道德的升華,因為歷史上我們只看到敗壞,而從來沒有看到所謂的升華;也不是歐老師所謂的對社會秩序的破壞,才產生的不道德,因為:即使有了道德和法律,這些行為仍然是破壞的。換句話說:這些行為的破壞性,並不是因為所謂的道德還是不道德而定義的,而是相對與真理而言的。所以,從人類有以來,任何違背真理的部分,本身就是被定義為不道德的,雖然,是隨着人類的前進而不斷改變的,因為人類的價值觀可以改變,但真理永恆。 人類的道德永遠是這樣的:一旦離開神的真理遠了,其水平就下降了,人類社會就危險了。 舉個栗子。人類的第一宗抹殺岸就是亞當的大兒子宰了二兒子,就因為他獻祭的時候沒有盡心,不得耶和華的喜悅。但上帝對亞當長子的乘法並不是立刻消滅了他,而是保護了他,甚至給他後代生存的權力,直到大洪水。 所以,我們人類目前是亞當第3子賽特的後代,他長的很像他父親。
殺自己的兄弟姊妹,是人類的一個最開始就有的行為,好像跟道德的建立沒有任何關係。但神對人類道德的建立,並不是以此為基點的,也不是我們現在殺人長命的法律標準為基點的。所以說,看到了聖經裡面的描述與現在人民的理解不同,就往下結論,是很危險和不公正的,希望歐亞老師慎重再慎重,嘿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我們聊聊自由: [歐老] “自由”就是每個人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宣稱自己的背後站着絕對真理! “自由”就是每個人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宣稱自己的背後站着神!! “自由”就是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神!!! 換句話說,只要人有自由意識,每個人的神(絕對真理)就都是不一樣的;說的再直白一些:都是相對的!既然如此,我們還有什麼理由要宣稱存在絕對真理(神)呢? 有些人也許會說這是相對主義的不可知論。 首先,每個人都是渺小的,不可能達到絕對真理。這一點,我和基督徒們嘴裡所說的基本沒有區別。 其次,每個人都有“自由意識”,有獨立選擇和判斷,並為自己行為負責任的能力。這一點,我也跟一個典型的基督徒類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實,歐老的自由觀是我們以前知道真理以前的自由觀,有些類似中國古人的:知起不可而為之的感覺,也就是說,我可以隨便的做,雖然我要為我的作為負責。這也就是歐陽老師判斷他的自由觀和我們典型的基督徒類似的判斷的由來。 但事情卻不是歐陽老師想象的那麼簡單,或者說,他CLAIM的那麼簡單。 首先,自由不是一種選擇。只要有選擇,肯定沒有自由。 舉個栗子。比如你走路到一個Y字路口,你如果沒有GPS和地圖,你肯定要做選擇:左還是右。這時,你就沒有自由了。因為選擇的結果可能決定你的生命,或者說:至少是一天的生命--走錯路回來的時間。那麼,什麼樣的情況是自由呢?那就是: 那個路口上帖了一個標籤:歐陽老師,向有走,那裡有真理,那裡有永生,那裡有愛,那裡有天堂,那裡有家人,那裡有愛你的基督徒,那裡有為你每天禱告的職老兄弟姊妹,嘿嘿,路標下的署名是: 主,耶穌基督,並標記:MADE IN HEAVN,所有者:GOD。 這其實就是自由的含義,不知道我講清楚了麼有。 當然,有人要說,俺有GPS和地圖內。但別忘記了,這些東東也都是先人做的,也不一定都精準偶,信那個,危險性也不小的偶,嘿嘿,而且體驗不了兄弟姊妹為你禱告後的愛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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