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相信靈魂是不死的,人死只是肉體的消散,靈魂或者升上天堂,或者墜入地獄。
每個人的生命短到未出生就泯滅了,長不過一百多年。無論怎樣,有限的生命相對於“不死”只是倏忽一瞬間的事情。人們自古以來盼望永生,但人們所留戀的“人世”是肉身和靈魂同在的。從延續個體生命、家族、種族的角度而言,人們真正畏懼的正是肉體的死亡。
稍微了解高等數學的人都會明白,無論N多大,N/∞ = 0。因此,如果靈魂是不死的,那麼靈魂和肉體結合的這段時間(生物存活期,N年),其長度相對整個靈魂存在的過程(無限長,∞)所占的比例是0!而基督教“因信稱義”的教義卻把人間如此無足輕重的部分作為決定靈魂最後審判的唯一依據。難道肉體死亡之後,或者說靈魂脫離肉體之後綿綿無盡的“永續”時間裡,耶和華就都不再給靈魂任何改變命運的機會了?這未免也太不合乎最起碼的邏輯了吧。反過來,如果靈魂還有別的機會改變命運,那人世間的信與不信又有什麼分別呢?從這個意義上講,“靈魂不死”的信仰,必須用複雜的邏輯去反覆包裹原本孱弱的教義,直到把大家都搞暈。暈暈乎乎地才容易上賊船。
基督教雖然給了人所謂救贖(永生)的道路,但卻並沒有真正解決人最核心的期盼。說穿了,在基督教看來,人間的過程只是走了一個“因信稱義”的過場,就像是買了一次彩票。如果買對了,死後就在天堂里永恆,買錯了就在地獄裡永恆。
問題是,既然是來買彩票:而且選擇還很多,大家是不是應該“分散”一些投資組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