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中國科大的解釋 |
送交者: 野地 2003年02月21日19:05:03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英國的國際權威科學刊物《自然》雜誌今年1月份發表了一封有26位中國青年學者簽名的公開信,這封信不點名地揭露了一位海外留學人員隱瞞其在海外的不光彩經歷,同時揭露了他在中國科大當特聘教授期間沒有執行科大與他簽訂的合同上規定的國內工作時間,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南方周末》13日對這件事作了報道,這位未點名的特聘教授是姚雪彪,現在在國外擁有一份全職工作。教育部和中科院的長江特聘教授和百人計劃均要求入選者的國內在崗時間每年不少於9個月,此人“實際上卻從來沒有超過每年3個月”。 針對26位青年學者揭露的事實,科大生命學院向記者作了解釋。解釋一:姚雪彪對科大“所起的作用,沒有人能替代”,況且他是首批長江特聘教授,在國內上崗“每年6個月就可以了”;解釋二:姚雪彪在美國當助教期間被警方和校方指控有不正當學術行為並遭到解僱,那也是“事出有因,查無實據”。 仔細看了有關方面的資料,再琢磨科大的解釋,突然感到:不是科大被人愚弄了,就是科大在想方設法愚弄記者和讀者,並且是愚弄整個科學界。 一方面,科大強調姚雪彪學術能力“沒有人能替代”,為他在海外還有一份全職工作作掩護;另一方面由於是“沒有人能替代”的人才,姚雪彪被美國威斯康辛大學解僱後又在國外謀到了一份全職差事,可見是“金子”無論在哪裡都會閃光的,可見科大很有“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氣魄”,所以對於這樣的人才,大家又何必在意他在國內不夠合同上規定的工作時間呢?對科大的求才“氣魄”,大家又有什麼可以指責的呢? 讓人不好想的是,既然姚雪彪學術能力“沒有人能替代”且他又在國外另有工作,當初科大與之簽訂合同幹嘛不直接寫每年在國內工作6個月,而偏偏要寫明在崗時間“每年不少於9個月”呢?其實,科大比我們清楚,如果合同寫6個月,會在教育部及中科院那裡通不過。反正人是活的規定是死的,寫上不少於9個月就真的非要干9個月?少工作點時間就不行?科大不說出去,姚雪彪不說出去,上面誰還追究不成? 對於姚雪彪在美國供職時受到蓄意破壞同事實驗的指控一事,科大輕飄飄地解釋說:“我們招聘他的時候就知道了”,但在向教育部及中科院上報時卻對此隻字不提。也許科大擔心的是,向上提了可能得不到批准,科大再到哪裡去找這樣一個“沒有人能替代”的人才呢?而姚雪彪的個人簡歷中也對此作了隱瞞,由此可見,在工作時間與簡歷上弄虛作假,科大和姚雪彪配合得十分地默契。 俗話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科大這樣竭力為姚雪彪打掩護,就沒想到事情有敗露的那一天嗎? 原來姚雪彪能力確實非同一般,他不但身兼數職,而且還同時獲得了國內數項基金資助,科大和他也就有了控制數百萬國家科研經費的機會。試想,當初不弄虛作假,這一大筆經費從何而來呢?看來科大和姚雪彪又一次成功地實施了“不正當學術行為”,搶到了大家羨慕且十分賣力地爭取卻難以獲得的上百萬經費。 經費拿到了手,至於姚雪彪能不能在國內工作9個月,甚至能不能工作6個月,雖然“每一個領導過實驗室的人都知道,用每年6個月的時間讓一個實驗室順利運行,簡直是天方夜譚,尤其是在事業的起步階段”,雖然由於部分海外學者不能保證上崗時間而導致其國內的研究生不知道如何使用實驗設備,那就不是科大關心的事了。 科學精神作為人類崇高的精神,在於它是一種堅持真理的勇氣,在於它求真求實的態度。26位中國青年學者的勇氣值得敬佩,尤其是在如今國內學術腐敗現象愈演愈烈、觸目驚心的時候。說國內學術腐敗現象愈演愈烈一點都不為過,否則他們的公開信為什麼要遠渡重洋到英國的雜誌上去發表去揭露,而不是在國內發表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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