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到底存在不存在,並不是宗教的核心價值,而不過是宗教的外衣或進入宗教的途徑。神存在不存在,是人能說了算的嗎?對於教內人士來說,他們當然必然要說有神,儘管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都並不真信。因為如果神不存在,他們也就不存在了。聖經新約中保羅把它說成是“因信稱義”。中文的不太容易懂,英文說得更直白一些:“Qualified By Faith”,要是更準確點的中文翻譯應該是:“信則有不信則無”。
聖經舊約中,神的代言人就是那些所謂的先知,整個聖經中只有摩西在西奈山上見過神,所有其它的先知都是被神指點而已。所以正本聖經就是先知們講的故事而已。我這樣說有點大不敬,但事實就是這樣。
到了新約時代,再用先知講故事就不好使了,因為人這東西忒“聰明”,先知又沒有資質證明,即不需要考試也無法證明,於是自稱是先知的人越來越多,龍多了就亂了。大家搞不清誰是真先知,誰是假的。於是新約就到了必須換種方式傳遞神意了,於是啟示就成了新約的神意來源。只要你好好讀神經,到了融會貫通(不是A8對英語的那種融會貫通)的程度,神就會主動和你交流。
這種隨着人的智慧而改變神意來源的過程,說明了一個問題,那就是神是人造的,是人類智慧的產物。那麼人類為什麼需要神呢?
馬克思主義認為,宗教是迷信的產物,是人類對自然知之甚少時的一種自我解脫。其實,馬克思這人挺聰明的,就是太喜歡說實話。結果聰明反被聰明誤,他少繞了個彎,就成了人類思想史的垃圾。因為對思想家們來說,他們多數時間並不說“真話(Truth)”,而是說“理想(Wannabes)”。照紅樓夢裡的話說,就是將真事隱而借賈雨村言,說點瘋瘋顛顛的話而已。畢竟社會科學的研究對象是人和人類社會,不是自然界,所以不能像自然科學家那樣總說真話Truth,而必須面對語言的社會效果(我好像把自己繞進去了,嘿。。)。因為自然科學是發明規律,而社會科學更多的時候是建立規則,建立人類社會運行的規則。
其實人類的思維能力再發展,也有解不開的謎,也有繞不過去的坎,有個神在必要的時候替你解脫解脫,總比沒有強。俗話說得好:“心病還需心藥治”,人類總有很多“心病”的,比如:怕死,想富,想不開,命不好,總倒霉,鑽牛角尖,。。。,還有更高級的心病:諸如:世俗權力,社會道德,哲學思想上的死循環,。。。也都需要心藥去治。
馬克思看問題就太固化了,也太直白簡單。人類還在樹上的時候需要神,因為我們不知道雷電風雨是怎麼回事,現在人類用上了計算機,仍有很多想不透的心病,恐怕人類永遠也跳不出自己的語言給自己挖的坑。如果瞧着人類這種孜孜不倦向前的勁頭,人類很像是頭磨坊里的驢。鼻子前面吊着的那根胡蘿蔔就是人類的好奇心,它驅使人類不停地往前走。而眼上蒙的那塊布,就是宗教,它的功能是可以防止頭暈。嘿。。。各有各的功能。
人類畢竟比以前聰明了,再用“迷信”是拴不住了,所以現代宗教在充分地借用人類的智慧,更多的時候是在推理。不信,你可以去個美國人的教堂,牧師在那裡扒拉扒拉地猛講,等你回家一琢磨,其實他們都在用自己的智慧編制着神聖的話語來滿足不同聽眾(教徒)的某種思維欲望。
現代宗教早就不再關注神了,神存不存在,人說了不算。現代宗教更關注社會,更關注人類,它在充分發揮這“夢眼布”的功能。宗教的最大社會政治功效,是將行政權力和道德權威分離。否則,世俗的權力如果再加上道德權威,那才是災難。中國現在就是如此,中共不僅黨政軍三足鼎立,還攜有社會價值審判的權威。這世上的種種“對錯”都它說了算,你說這王道不王道?
用漢字的中國人很難信神,因為他們缺乏抽象思維能力,神在中國人的腦子裡都非常具體,有黑臉的,有紅臉的,有大耳朵的,有躺着的,有坐着的,有千手千眼的,。。。,它們可以具體到必須天天佛掃,三天不掃就蓬頭灰腦的程度。這樣具體的神,他們只能住在寺廟裡,永遠也住不進信徒的心裡。中國人對神的認知非常現實,現實到有求必應的地步,否則誰來給你燒香?
總之,宗教並不因為人類的智慧而消失,但宗教關於神的那種迷信卻隨着人類的智慧越來越淡漠了。再用神來嚇唬人,恐怕不行了。美國的教堂現在越變越像個社交場所了,裡面有辦各種講座的,有兒童教育,有婦女聚會,有唱歌的,有跳舞的,。。。。,神的家也越來越世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