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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基山人:中國是有二千年的封建社會嗎?
送交者: 落基山人 2009年11月06日22:51:38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中國是有二千年的封建社會嗎?


 

筆者很想知道號稱中國有二千年的封建社會這一名稱到底從何而來?大概是從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家那裡來的。如郭沫若他們。他們按照馬克思對西方歷史的分法,即將人類歷史分成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共產主義社會,的分法,套用在中國的歷史中,於是就有了這個中國有二千年封建社會的提法。


馬克思關於封建社會的提法是以歐洲中世紀歷史(5世紀到15世紀)為參照的,馬克思把歐洲中世紀稱為封建社會的提法與西方大多數的歷史學家的提法是一致的,即他們都稱歐洲的中世紀為封建制(feudalism,這是從分封和采邑制的本質來劃分的。



問題是,如果我們套用馬的這一關於封建社會的定義,到中國歷史中,我們會發現,它很適合中國歷史中的周代,包括西周,也可含一部分的春秋和戰國時代(東周),但根本不適用在秦帝國及秦以後的中國社會。因為秦國統一中國後,使用的是中央集權的郡縣制,而不是以前的分封制,即封建制。


封建(feudalism,這個詞當然是翻譯的用法,但中國古代,封建這個詞的含義與馬克思及西方歷史學家的原意是一致的,都是指分封(采邑),因此說翻譯並沒有錯,那問題出在哪呢?


中國古人,也談論過封建制,指的都是西周,東周那個時候的分封制,如唐代柳宗元的《封建論》和宋代蘇東坡的《論封建》,但是為什麼中國的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家就把這個封建的意思給改了呢?既不是馬克思的原意,更不是西方歷史學家的原意,也不是中國古人的原意這些人可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呀,他們就能夠這樣大肆篡改,而且他們的觀點居然能統治人們的思想達數十年之久。



而馬克思在談論歐洲的封建社會時,並不以中國歷史為對象。馬克思也曾談論過中國,但馬克思覺得中國與歐洲中世紀的封建社會不同,因此只是說,那是亞細亞生產方式,只有幾句話,沒有深談。也從未說,中國從秦代開始是什麼封建社會。


因此,現在封建社會這個詞的含義筆者不知道是什麼?是指郡縣制嗎?是指分封制嗎?好像都不是。因此這個詞基本就是一個含義混亂的歧義詞。筆者準備棄之不用。而將中國歷史從秦帝國開始到現在,都稱為中國專制制度。因為,這個制度的核心就是中央集權的,以郡縣制為主體的專制制度。這個制度是中國特有的制度,西方國家現在沒有,在歷史上也沒有。東方國家,日本在歷史上也沒有。印度也不是。也許,只有越南和朝鮮有點像。



也許有人說,那中國以前有二千年皇帝,現在沒有了,其實有沒有皇帝並不重要,我們說,現在的英國還有女王,日本還有天皇,但無論英國還是日本都是民主制度的國家,而不是專制制度的國家,中國雖然現在沒有了皇帝,但中國仍然如二千年以來一樣是一個中央集權的,以郡縣制為主體的專制制度國家,與古代的中國沒有什麼大的區別。所不同的只是,最高領導人不再如皇帝一樣可以世襲罷了。


我們先來看什麼是分封制,再來看什麼是郡縣制,然後可以比較一下,就會明白什麼是中國專制制度了。


中國的分封制是開始於那個著名的周公的時代(前1079年)。周武王伐商紂王之後,並沒有立即分封。周武王死後,成王即位,周公是成王的叔叔,因成王年幼,周公輔佐,權力很大,後來成王的另外三個叔叔反叛,周公用了三年才平定了這次的反叛。然後,周公才覺得必須分封了,因為打了天下,就都是自己的,不分封田地子民給貴族,那這些貴族就要反叛,另外商紂之子等舊商的臣與貴族仍有勢力,因此也必須“封建親戚以藩屏周”。沒有宗親在地方上守着,地方很容易反叛。而且還可以對付很多的蠻夷。


西周時,分封了許多的國家,多達上百個。主要為同姓王族,功臣,古代的先國的後人,其中,主要是分封同姓(姬姓)子弟。《荀子。儒效篇》說,周公“兼制天下,立72國,姬姓獨居53人。”而各國由王以下,有公、侯、伯、子、男等爵位,按爵位分封,卿這一級,只有卿和士,最小分封到士,士還分為上士、中士和下士。所以中國古代的士便是最小的貴族,而西方歐洲中世紀的分封,最小的是騎士,有67戶的采邑。所謂采邑就是你被分封的東西,如田地和人口等。


分封制的特點是,這地和人口就是你的了,不必上交稅收給大的貴族或王。而且封地的財政,治安,訴訟,軍事,都各自獨立,小貴族與大的貴族和王,也沒有明顯的依附關係。各級貴族對於領主或王,有帶兵護衛的義務,而所有的軍費開支及武器裝備都是自理。如歐洲的騎士,馬匹,乾糧,刀劍,護具和隨從都是自己開銷。西周時的中國也是如此,比如有一個很有名的故事叫烽火戲諸侯,就是說的周幽王寵幸褒姒,為了博褒姒的一笑,不惜舉烽火,諸侯見了烽火,就帶兵來護衛周天子,只是那是假的,為了博褒姒一笑而已。


唐代的柳宗元在著名的《封建論》中有精彩的論說:“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設五等,邦群後,步履星羅,四周天下,輪運而輻集。合為朝進會同,離為守城汗城。”這說的是分封有利於拱衛天子。


那麼郡縣制是什麼呢?


郡縣制的特點是皇帝獨大,皇帝可以世襲,或皇族可以世襲,而其他人不可以。皇帝要委派官員,其實就是僱傭,因為皇帝要給這些官員發薪水,去幫助皇帝來治理地方。官員只對皇帝負責,官員負責收稅,而稅收要交中央,交給皇帝。這些官員不能世襲,自己幹完了就完了,不能將自己的官位傳給後代。


因此在郡縣制下,權力歸皇帝,皇帝有官員的任免權,皇帝的權力基本不能制衡,主要靠皇帝本人的覺悟,看皇帝讀了多少聖賢書,也不能分權。中國在明代以前還有宰相,官員還有一定的權力,但明代的朱元璋廢了宰相這一職位,集權於自身。清代也沒有宰相這一說法。郡縣制的核心是中央集權制,也是專制制度。


但在現實中,也有點奇怪的是,一般來說,一個朝代開始,即開國,都不是哪個皇帝一個或一家人的功勞,皇帝周圍應該有很多的人輔佐,或是貴族,或是文士,或是驕兵悍將,開國元勛。這些人一般不會滿足於在朝中當一個官就完了,因為皇帝或皇族會世襲,這些人當然也要世襲,因為他們幾乎就是皇帝的哥們兒,打天下時幾乎是不分你我的。如漢代的劉邦就有許多沛縣的老哥們兒,唐李世民也有許多戰場上的哥們兒,朱元璋更有許多打天下的鳳陽窮哥們兒,因此,一開始,皇帝也會封一些的王、公、卿的世襲的爵位給這些哥們兒。有的甚至有封地。但皇帝畢竟要一家獨大,獨大的方法很普通,幾成慣例,就是要殺功臣,然後削藩,派自己的官員去地方任職。殺功臣與削藩,幾乎是每個朝代必經的過程。漢唐明清,一直到毛,都如此。大概只有宋代例外,杯酒釋兵權,用了和平的手段。


有很多人就迷惑也在這裡,以為中國從秦帝國開始,其實秦帝國還真是徹底的郡縣制。分天下為36郡。但是從漢代開始,又有了分封,或同姓王,或異姓王。漢代有很多的封地給漢室宗親,唐代也如此,明代更如此,那個朱棣就是從燕王的封地中起家,最後奪得皇位的。因此有人說中國有二千年的封建制度,如同西周或歐洲中世紀一樣。


其實,非常的不一樣。漢代初年因為汲取秦帝國二世而亡的教訓,秦帝國只有16年就亡了,因此漢初,採用了分封與郡縣的雙軌制。然後,當然先是殺掉異姓王,如韓信他們,同姓王還保留。皇帝的封地是最大的,其他同姓王也有一定的封地,但任何一個單獨的王根本不能與皇帝抗衡。關鍵是,這種雙軌制很快就開始改變了,皇帝就開始削藩。漢景帝時削藩便削出了八王反叛。皇帝勝利後,將那些王的封地都變成自己的,用郡縣制來管理。漢武帝時,用推恩令的手段,將剩下的那些王再均分封地,封地更小了。後來幾乎就沒有了,都變為皇帝獨大的郡縣制了。



明代朱元璋殺功臣殺得性起,在他那一代中,功臣幾乎就被殺光了,功臣的世襲爵位都被剝奪了。然後在朱棣篡位後,又殺了一批,還削了一批藩王。幾乎就沒什麼了,都成為中央集權的郡縣制了。


清代,康熙當然要先平三藩,將異姓王一網打盡。然後,雖然封了同姓王,但根本沒有封地,只有名號。將中央集權的郡縣制的專制制度進行到底了。


所以我們說,從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各朝代開國時的分封都是權宜之計,很快帝國就以中央集權的郡縣制來管理天下了。這便是中國二千年中國專制制度的真實面目。


很有意思的是,秦國在吞併六國後,曾經有過一個討論,即以什麼方式來統治這萬里之大國。丞相王綰等向秦始皇建議分封諸子,說“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無以填之。”秦始皇讓群臣討論,大多數人都贊同王綰的意見。可見開國時,文臣武將都希望分封。廷尉李斯反對,說周分封子弟同姓,後來疏遠了,互相攻伐引起天下紛爭。因此建議實行在秦國內已實行多年的郡縣制來治理萬里之帝國。秦始皇同意了,於是分天下為36郡,由中央派員管理。中國專制制度從此開始統治萬里之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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