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和道德重建 |
送交者: 昨夜星辰 2003年03月21日20:10:07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社會正常秩序的維繫,有賴於兩個重要的因素:法律和道德。 法律是由某些人制定的,由社會政治體系強制性維護的條文。而道德(道德標準)的建立則是社會群體的一種整體的沒有特定條文的契約。 道德的最初確立,遠在法律之前。人是一種社會性動物,人的個體和人群的整體是個有機的結合體。為個體生存和發展,尤其在人類生存條件較為嚴峻的時代,個體必需儘可能更多獲得生存和發展所需的物品。但單憑個體獲得儘量多的生存和發展的物品,並不能保證個體一定能獲得生存和發展。因為作為單獨的個體,其的生存和發展,必需還要依賴他人的存在,否則單獨的個體其結局只有被淘汰。所以,一個個體,在儘量獲得更多的生存發展必需品的同時,又不能危及人群中他生存發展所依靠的其他人的生存和發展。進而,在人群中就形成了一個無形的平衡,這個平衡不是每個個體平均獲得生存發展必需品,而是每個個體為人為己對獲取生存發展必需品的量同其他個體所獲得的量有一個平衡關係。這樣的一種平衡,其內容,是一種無形的契約,也就是道德標準。在對生存發展的必需品上是這樣,在其它的一些方面,其道德標準的形成,也是這樣。 有一個對道德形成的生動的比喻。有一群小刺猥,在一個窩裡生活,它們需要靠得儘量近,以相互取暖。但如靠得太近,它們身上的刺又會彼此扎到對方。於是,它們之間就逐漸找到一個平衡範圍,在這個範圍內,它們既能達到一定的相互取暖效果,又不至於刺到對方。這個平衡範圍,就是道德標準。 道德形成後,對個體的行為有一定的規範作用。但道德是無形的契約,並沒有強制力,無法保證具體的個體不跨越道德的底線。於是,強制執行的律法出現了。律法不單指由社會政治體系形成的法律,它還包括很多如族規,家法,宗教約定和教條等。 道德標準不是一條整齊劃一的線。道德標準是一個寬容範圍,它有其上限和下限(底線)。一個人如果能達到或甚至超過道德的上限,那麼我們說這樣的人是非常有道德的人,高尚的人。如果一個人的行為突破了道德的下限,我們說這樣的人是不道德的。在一群人中,大多數人的道德實踐程度落在道德的上下限之間。如果大多數人的道德實踐達到或突破道德上限,那麼整體的道德標準將會隨之提高。如果大多數人的道德實踐突破道德下限,則整體道德標準降低,我們稱之為道德沉淪。 道德,因為它的形成同其形成之中的人群密切相關,因而道德有其很強的時間性和地方性。在一群人中所形成的道德標準,在過了一段時間後可能會有所改變。一群人所遵循的道德,標準同另一群人所遵循的道德標準,可以有非常大的差別。 在一個社會中,道德同該社會的主流思想和社會的人的素質密切相關。一個社會的主流思想,往往為道德指引方向。如在儒家思想為主的社會中,“禮”就在道德中占了相當大的份量。而一個社會的人的素質高低,則直接關繫到道德的具體定位。 在西方,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宗教將道德包裹在宗教的教義中,道德的契約被定性為人同上帝間的契約。宗教教義中的道德標準,是包裹在其中的道德和宗教教條的混合體。當人類認識發展,突破了宗教的教義後,宗教教義的威信受到動搖,宗教教條受到挑戰,夾裹在宗教教義中的道德也遭到置疑和面臨重新評估。在個人自由至上的口號下,蔑視傳統道德的各種行為,在道德真空下,缺乏應有的限制。這就是“上帝死了”後,西方世界面臨的道德重建問題的實質。 在中國,在傳統的思想體系被拆毀,引進的共產主義思想被拋棄。失去了主流思想支撐,在西方利益至上觀念的衝擊下,沉渣泛起,物慾橫流,社會道德江河日下。如何改變這一狀況,這是中國目前面臨的道德重建的問題。 中國社會的道德重建,從西方社會中是不可能得到最終答案的,因為西方社會也掙扎在道德重建中。道德重建應從兩個關鍵着手,一是思想,二是素質。在傳統上,中國不乏人文思想,而西方的問題恰是,在“上帝死後”找不到相應的人文思想來對上帝取而代之。中國應該從上層做起,繼承和重塑傳統人文思想(當然是優秀部分)。如果不儘早確立中國傳統人文思想的地位,在西方已經半死的上帝將可能在中國還魂,趁虛而入,中國社會將重蹈西方社會的覆輒。同時,提高中國社會的整體素質至關重要。提高整體素質,一靠教育,擴大受教育的人口範圍,同時提高教育質量,二靠政府帶動全社會的努力。同現代中國社會相比,西方社會在整體素質上有一定優勢,中國社會也應該適當借鑑一些西方實用主義的精華,拋棄假,大,空的浮躁之風。 希望有朝一日,我們能着實地為中國的道德水準感到自豪。 |
|
|
|
實用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