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北卡時,一天公司廣播呼叫,"Scotts, please come to the front desk. Someone is here waiting for you.".
Scotts 是我的摯友,哈佛畢業後又在本校做了一年多博士後,剛到公司不到一年。我的另一個摯友叫Phil,Boston大學博士,他的辦公室跟我的隔三四個門。Phil 聽到呼叫後急步來到我的辦公室,不無生氣地說,"Come on, again?" 隨後 Phil和我到二樓叫上Scotts, 三人下到一樓的Front Desk. 鄭重地要求在計算機里我們三人的名字前加上Dr. Scotts末了還嚴肅微笑地告訴在場的二名工作人員,"Our PhDs were hard earned."
可能出於東方式的謙遜,我隱隱地感到有點過分。誰知哪個計算機前工作人員誠懇地道歉說,"We apologize for the neglectance. Thanks for coming to correct it."
(二)
Dr. 在西方社會中是專列一類的稱呼。有此類學歷的人是不應以Mr. 或 Ms.相稱,也不能直呼其名的。否則,會被認為不敬。記得有一次,我親耳聽到一個教授很不滿地在大學專利辦公室大聲抱怨的一位辦事員說,"He called me Mr.!".
(三)
還有不到半年,就要論文答辯了。可是周圍的人們和電視台已開始以Dr.相稱了。受敬之餘,總覺得有點榮譽的透支。但同辦公室的英國博士後Linda和西德訪問教授von Bauer卻認為這是應該的。在他們的國家裡,也都是如此。對具知識夠資格有奉獻的人的社會尊重是自然和合理的。Linda 說,這是你應有的榮譽感。她甚至還抱怨,在北美人們對博士的敬重遠不如在英國。沒有正式拿到博士學位的人已經被敬稱了,就可理解為何上述教授大發雷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