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亞十四行詩全集中譯譯者前言(草稿) |
送交者: 沅湘 2010年07月28日13:28:26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雖然已有人翻譯,但我覺得無論在原文理解和中文表達方面都有值得改進的地方,所以最近兩年我利用業餘時間翻譯了莎士比亞十四行詩歌的全集。從現在開始先把我自己寫的譯者前言貼出來,以後再選若干篇翻譯逐一貼出來。敬請關注並提出意見, 以利修改。 沅湘版莎士比亞十四行詩全集中譯譯者前言(草稿) 莎士比亞(1564—1616)是西方文藝復興時期的文學創作巨人。他的作品,主要是戲劇和詩歌,在全世界都有巨大影響。而莎士比亞研究在全世界可以說是高等英語教學中的一門聲譽良好的產業,每年都生產出許多專門從事莎士比亞研究的博士,學者和專家。 文藝復興以前和文藝復興初期的英國,官方語言是拉丁語。不過隨着英國民族精神的形成和崛起,英語也在逐漸興起普及。例如, 1549年 第一本用英文撰寫的禱告書出版後英國人第一次可以用英語在教堂里作禱告,學校也在開始實行拉丁語和英語的雙語教學,許多學者和詩人也在嘗試着用英語進行創 作。在這一過程中,主要靠輔音的變化,如單詞詞頭的輔音相同的押頭韻、輔音爆破和失去爆破等等,表達意思和情感的古英語衰落了;代之而起的是現代英語。現 代英語的突出標誌是元音的興起,或者用專家的行話說“元音革命,”也就是說在表達意思和情感方面,元音大量出現,變得比輔音更為重要。相對於古英語句子讀 起來氣脈不順,現代英語的句子讀起來顯得更為流暢高雅。這當然是借鑑了拉丁語中的元音起主導作用的特點。現代英語的形成和興起是幾代人努力的結果,其中的 集大成者是莎士比亞。在英國,他所創作的戲劇和詩歌在他的晚年就開始被看作是現代英語的典範;在意大利和法國,他的作品在他去世之後開始被看作是現代英語 文學的高峰傳播,然後逐漸傳到全世界。 十四行詩作為一種詩歌的體裁也是起源於用拉丁語寫作的詩人但丁(Dante)和派屈克(Petrach), 並在十六世紀興盛於西方文藝復興運動的發源地意大利,後來很快就傳到法國,然後英國。十四行詩由於篇幅短小,主要用於抒情,因此對格律和韻腳都有嚴格的要 求。西方人寫十四行詩主要用於表達情懷、表現文學修養。在莎士比亞之前就已經有人用現代英語寫十四行詩,比較有名氣的是Sir Phillip Sidney 於1591年出版的十四行詩詩集Astrophil and Stella , 內容主要是借歌頌一位理想化了的美女以表達對宗教信仰的崇拜和奉獻。 莎士比亞所有的十四行詩大約寫於1590到1600這十年之間,並於1609年匯編成集後據說是在沒有得到作者審核的情況下出版;共收集了154首,其中只有兩首,第138和第144首,以前出版過。莎士比亞去世之後,對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的研究逐漸出現了兩大課題:一是當時的詩人寫十四行詩一般是寫好多首,上下銜接,形成詩集,表達詩心的成長和對愛情的詮釋過程。由於莎士比亞的154首 十四行詩歌是在不同時間寫成的,而且他自己沒有編號,是由別人編的,所有每首詩歌的編號的正確順序就成了一個學術研究課題。二是詩歌所歌頌的對象的真實身 份問題。這兩個問題爭來爭去爭了好幾百年,也沒有一個公認是正確的結論。不過其間卻產生了無數的莎學專家或學者,也催生了一些,用Stephen Booth的話來說,“臭名昭著的創造性的學術(some notoriously creative scholarship),” 也就是對詩歌中的某人的真實身份創造性的亂加推測,跟某些紅學人士推測《紅樓夢》中某位人物的在現實生活中的身份一樣。不過,對第一個問題如今已經形成的共識是第1到第126首是寫給一位“俊男(Fair Youth)”的,而且其中的第1到第17首是勸他娶妻生子的;第127到154首是寫出來後在作者的男朋友們之間傳閱,與一位“黑女(Dark Lady)”有關。至於俊男和黑女的真實身份到如今沒有定論。順便提及,也有人認為最後兩首自成一組,甚至不是莎士比亞寫的。 與莎士比亞同時代的詩人,如斯賓塞(Edmund Spencer), 丹尼爾(Samuel Daniel)和萊頓( Michael Drayton)等等,也都寫過十四行詩。其中如斯賓塞(Edmund Spencer)寫的十四行詩歌就很精巧很抒情,而且他也是個多產的優秀詩人。可是為什麼斯賓塞的十四行詩就沒有取得莎士比亞的那麼大的成就和影響呢?個中雖然有許多原因,但我通過翻譯和背景研究覺得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歌有幾個特點使得它們超越國界在全世界流傳。 第一,其他與莎士比亞同時代有名的伊麗莎白時代的詩人,如斯賓塞,丹尼爾,萊頓都是步意大利十四行詩的詩人派屈克的後塵,寫出的十四行詩詩集都是獻給一個理想化了的漂亮的女人,藉此給愛情下各種不同的定義,同時表達自己的堅貞的宗教信仰。莎士比亞的前126首 十四行詩卻是獻給一位英俊的男人的,雖然他也藉此對愛情作出了許多不同的詮釋,但他所愛的對象不是宗教的信仰和教義,而是文藝復興運動所提倡的對真善美的 追求和對理想化了的完美的人格的崇拜。在伊麗莎白時代,英國國教和天主教還有清教徒之間的鬥爭雖然已到晚期,但這三種教派之間的爭論和組織活動仍有動搖國 體的危險。在此之前,政變、流血、屠殺和陰謀屢有發生。斯德尼、斯賓塞、丹尼爾這些詩人當時都是貴族,有的甚至是朝廷的重臣,所以寫詩表達對英國國教的熱 愛既是他們的信仰也是他們的責任。隨着時間的流逝,這些在當時讓英國人讀着熱血沸騰的十四行詩逐漸湮沒了。與他們相比,莎士比亞只是一個演戲的戲子兼劇作 家,雖然他也希望英國的國體能健康確立並和平發展,如在第107首中他寫道:Incertainties now crown themselves assured/And peace proclaims olives of endless age. (不確定的已肯定得自將王冠戴/和平宣告橄欖常青至萬代)。 這兩句詩的潛台詞是說那些不確定的因素(即反對英國國教的因素)已經肯定要自覺地接受(信仰英國國教的)王冠了,橄欖樹所象徵的和平將萬古長青。不過他並 沒有像斯賓塞他們那樣直接在十四行詩中表達自己的宗教信仰,而是選擇了用歌頌理想化了的人的美好的品德代替對宗教信仰的奉獻和崇拜。這大概是莎士比亞的名 聲遠播到如今的原因。因為歌頌理想化了的人並以此指導生活是可以跨越國界和時間的文學創作的主題,在如今對指導文學創作和文學鑑賞方面仍有積極的不可忽略 的重要意義。 第 二,莎士比亞十四行詩中所表達的情感具有非常感人的力量。其特點是他不像與他同時代的那些十四行詩歌的詩人們那樣循序漸進地表達愛情的成長,而是把各種矛 盾又複雜的心情,如熱戀、悔恨、怨恨、失望、欣喜、悲傷、背叛、忠誠、懇求和祈使,交織在一起從而展示愛情發展過程中的各個方面。其結果就像一顆璀璨的鑽 石,每個晶面都閃爍着人性的光輝,同時整體結構也因此顯得宏大又有氣魄,就像阿爾卑斯山脈一樣,既奇峰迭出又深淵交錯。後來的歐洲浪漫主義時期的許多文學 藝術作品的結構都深受其影響,著名的英國浪漫主義詩人如雪萊、科爾律奇和濟慈的作品不用說,就連德國著名的浪漫主義作曲家貝多芬都承認在其交響樂作品中受 到了莎士比亞的影響。西方的文學藝術批評人士有個專門術語稱呼這種藝術創作的模式,叫作Alpine式的(阿爾卑斯山脈式的)。 需要強調的是,正是在這些複雜又尖銳的矛盾發展中莎士比亞所歌頌、所定義的愛情實現了升華,如在第105首 中上升到了信仰的高度。而且正是在這個層面上作者又反覆提出了一個引人深省的問題:所有生命,包括自己和自己所愛的人,無論貴賤都難逃死亡,那麼愛情將如 何得到永生呢?作者的回答是愛情將在他所創作的詩歌中永生。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下說出這樣的話是需要勇氣和自信的。有必要在兩個方面就此作出解釋。首先是在 宗教方面:當時和現在的事實是所有不同類別的基督教的教義都宣稱生命只有在天堂里才會得到永生,而莎士比亞卻說他的詩歌是愛情和他所愛的人的永生之地,這 對篤信基督的權威人士而言簡直就是異端邪說。其次是藝術家在當時有何渠道展示自己的才華的問題。伊麗莎白統治下的英國在政治上採取的是中間路線,既不讓一 般來說受教育程度較高的天主教教徒掌握大權,也不容許清教徒主張的清規戒律抑制經濟、科學和藝術的發展。相反她非常鼓勵這些方面的發展,只不過各種有才能 的人要想展現自己的才華,如開疆拓土,科學研究和考察等等,得遵照法律尋求宮廷或者貴族的贊助,就連莎士比亞的所屬的演出團也得這樣。例如1572年英國國會就頒布了一條法律,所有從事商業活動的演出必須有貴族或者宮廷的贊助否則演員們就會被看作是販賣蹩腳語言才能的販夫走卒、或者被當作流氓、流浪漢或者乞丐抓起來並受到懲罰。 另外從經濟上來說,在版權法出現之前,西方從事文學藝術創作的人士是很難在經濟上自食其力的。莎士比亞告老還鄉時雖然賺了一些錢,但基本上都是他作為他所 屬的演出團的一名小股東的分紅。他的那麼多優秀作品並沒有給他帶來多少經濟收益。這大概也是他不關心自己的十四行詩的手稿,讓別人編號出版的原因。前面已 經提到,從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里我們可以看到他相信自己才華蓋世而且對此充滿自信,那麼在出版業尚不發達著作權沒有法律保障的情況下,他該怎樣向人展示自 己的才華呢?這就是獻詩,把自己寫的詩歌獻給某位愛好藝術愛惜文才的貴族,讓他在社交圈子裡和適當場合向人推薦、宣傳自己的文才。不過獻詩歌的人文章寫得 再好,也不能加官進爵,只能在其藝術領域獲得名聲和經濟利益。這點和中國古代的文人靠科舉考試或者向位高權重的人獻詩改變自己的社會地位是不同的。 也 許有人要問,既然莎士比亞的戲劇作品寫得那麼好,那麼受觀眾的歡迎,他還有什麼必要向貴族獻詩呢?這是因為戲劇和戲劇文學雖然是種面向大眾的娛樂和生活方 式,但是因為它是普通人謀生的商業手段,所以當時的上流社會並不把它看作是高雅的藝術,戲劇演員並沒有多少社會地位。例如在第111首中莎士比亞埋怨道命運沒有給他更好的謀生手段,只讓他有public means which public manners breeds(字 面意思是培育大眾風度的大眾手段)。從這首詩里我們可以看出,莎士比亞是不甘心做一個平庸的人的,他相信自己的才華,希望作出傑出超群的貢獻。他在自己的 十四行詩里多次坦白地表達過這種想法。這就是莎士比亞在演出、編劇的同時還要寫十四行詩的詩集並獻給那位不知名的貴族的社會原因。因為當時在英國,相對於 戲劇是種大眾或者商業化的藝術(public form of art),詩歌、繪畫和音樂被看作是種私下裡的高雅藝術(private form of art),受到皇家或者貴族私下裡的專門欣賞。例如喬叟(Chaucer), 斯德尼(Sidney )和斯賓塞(Spencer)就 是在宮廷里朗誦自己的詩歌,他們都是宮廷詩人。和他們相比,莎士比亞只是把自己寫的十四行詩獻給了一位不知名的貴族青年。雖然莎士比亞的詩歌寫得很好,但 從他的十四行詩里看得出來,那位貴族青年並不是十分看重他的詩歌,似乎更喜歡莎士比亞的另一位競爭對手,而且在感情上對他有所傷害。儘管如此,在遇到種種 挫折時,莎士比亞在十四行詩里既沒有表達因懷才不遇而可能出現的挫折感甚至頹廢,也沒有在命運面前退卻,更沒有持才傲物,而是在向那位貴族青年謙卑地獻詩 的同時有分寸又有體面地表達了自己對語言的教化作用的熱愛;更重要的是他利用柏拉圖的關於理念的學說表達了對理想化了的人的熱愛。他的這種對自己的文學才 華的自信心和不怕挫折始終進取的精神讓我們在這些十四行詩中我們看到了一顆赤裸的詩心在矛盾中痛苦地掙扎,最後成長為一個民族的詩魂的過程。這是他的十四 行詩歌最感人的地方。英國文學中的另一位偉大詩人華茲沃斯就是受莎士比亞的影響寫出了他的巨著《序曲》的。在《序曲》裡,他明確地宣布自己是步莎士比亞的 後塵描寫詩魂的成長的過程。 當 然,在文學創作方面要有所建樹並不能僅靠這種感人的詩意和它具有的力量,還得用卓越的語言技巧把它們表達出來。莎士比亞在這方面可以說是登上了英語文學巔 峰的大宗師。下面我主要從莎士比亞十四行詩中的措辭、修辭手段,和詩歌形式這三個方面簡單介紹一下他的高超的文才。要詳細品味莎士比亞的語言藝術還得請讀 者自己仔細閱讀每一首十四行詩的英文原文,特別是某些關鍵詞彙,即在一首詩歌中起詩眼作用的詞彙。 正確理解莎士比亞十四行詩里的所有詞彙有一定難度,但也不是高不可攀,這是許多西方莎學專家的共識。而且經過許多代學者的努力,這154首詩歌中的每個有爭議的重要單詞的意思基本上已經解釋完畢。我在動筆翻譯前主要是閱讀了Stephen Booth編輯並附有詳細註解的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全集。 和漢語常用單詞的用法和意思比較固定相比,例如《詩經》中的許多詞彙在如今都保持着當時的使用方法和意思, 英語單詞的使用和意思變化比較快。四百多年前常用的的英語單詞有些已經死掉了,也就是說沒收入字典了,有些雖然仍在使用,但是意思已有變化。儘管這樣,此類詞彙在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中出現得不多。如果有,像Booth和其他一些專家都在其編著中有所解釋,所以這對從事翻譯莎士比亞十四行詩歌的有心人來說並不是困難。 難 的是正確理解並翻譯莎士比亞對如今仍常見的普通英語詞彙的藝術處理,使之具有豐富的詩意。例如,莎士比亞和與他同時代其他有名的詩人一樣具有很高的拉丁文 文學修養。他使用了很多拉丁文的修辭手段為他的英文詩歌和戲劇作品增添文采。研究過伊麗莎白時代的英文詩歌的人應該知道拉丁文注重文采,推崇雄辯,有許多 修辭手段,有些似乎也沒有對應的中文名稱。這對翻譯就是種困難和挑戰。比如說,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歌中比較常用的一個拉丁文修辭手段叫作antanaclasis,意思是重複使用某個詞彙或者短語但是在意思上同一詞彙在先後位置上要稍微有所變化。再舉public means which public manners breeds這句話為例。這句話中的前一個public是大眾的、普通的,大家都能看到的意思;後面的這個public雖然也有大眾的、普通的意思,但是它作為重複了的形容詞修飾manners則增加了微妙的貶義的意思。所以如果了解了這一修辭手段,這句話的更深一層的意思就是:謀生的手段是在大庭廣眾之下,言談舉止和風度也就丟人現眼啦。可是我不能這麼翻譯,因為這是作者的言下之意,也就是詩意,只可意會不可言傳。最多就是作點解釋,而且這只是許多可能的解釋中的一種。希望聰明的讀者能夠觸類旁通,注意某些常見詞彙的特殊用法。下面再舉一個莎士比亞喜歡在其十四行詩歌和戲劇作品中使用的拉丁文修辭手段為例,英文名叫antimetabole。這一修辭格特點是一對單詞或者短語在同一詩行的位置上前後對稱但意思相反,用以突出兩種意思的尖銳對立。第129首基本上都是按照此修辭手段寫的。例如在A bliss in proof, and proved, a very woe這行中: A bliss和 a very woe在位置上對稱,但意思對立;in proof和and proved在位置上對稱,但在時態上對立。同樣地,在Before, a joy proposed; behind, a dream這行中,Before 和behind在位置上對稱但意思相反,a joy proposed 和a dream的位置對稱,意思相反。如此看來,所謂powder the face not face the powder這一著名翻譯並不是某人的發明創造,而是照着葫蘆畫瓢。 莎士比亞常用的另一個修辭手段就是雙關。他非常善於而且很喜歡給一個普通詞彙或者短語賦予雙重甚至多重意思,從而讓讀者在明白他的用心之後有拍案叫絕之感。例如第一首詩歌第二行中的“beauty’s rose的字面意思上是指美的玫瑰花;在比喻義上是指那位俊男;可是由於beauty可以看作是抽象名詞,表示美這個概念,根據柏拉圖的美好的實物都是美的最高理念的模擬的觀點,beauty’s rose又可以理解成美的理念通過玫瑰在塵世的體現。理解到這裡,讀者一定會有感慨:在短短的一首小詩中,原來莎士比亞希望多多繁衍的美好事物和思想竟有這麼多啊!正是因為莎士比亞使用了這麼多的修辭手段給他的詩歌中的詞彙增加了文采,所以要理解他的創作對一般讀者來說就有一定的困難。這也是為什麼我在每首詩後面都有些解釋的原因。多了會喧賓奪主,少了又不能幫助不諳英文但又喜歡莎士比亞的讀者正確理解。就作為一種嘗試吧。 莎 士比亞還是運用比喻的巨匠。會用比喻是在西方文學批評史上公認的成為詩人的必要又充分的條件。首先提出這個條件的是柏拉圖。他曾說過,會用比喻也許有可能 造就一個詩人,但不會比喻則不能成為詩人。為什麼呢?繼承並發揚他這一學說的後人們認為比喻是種創造,而詩歌的精髓就是創造。人只有先在精神上崇尚創造,才能在生活中熱愛並進行創造。所以詩人在對社會的貢獻方面高於其他行業的專業人士。詩歌高於科學,這是柏拉圖的後人,從亞里斯多德到莎士比亞、雪萊,華茲沃斯和艾略特的看法。這大概也是西方教育比較崇尚創意而不是要求學生死記硬背的淵源。 比喻分暗喻和明喻。暗喻比明喻要求作者有更高的藝術造詣。不過普通暗喻或者普通明喻都是用一物比另一物。英語文學到了文藝復興時代對比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於是conceit 就應運而生了。Conceit是一種複雜的比喻,它有以下特點;1)它不是一物喻一物,而是用一個事件比喻另一個事件;2)必須有類似的因果、歸納、演繹等邏輯關係,或者相同的經濟、法律、科學常識和生活道理把這兩個事件聯繫起來等等,也就是它要求詩人除了進行想像思維之外還要有理性思維;3)它一般貫穿於整首詩歌之中,有的甚至把好幾首詩歌串聯在一起。比 如說第四首就是把勸那位貴族青年結婚生孩子比作是老天貸款給男人這個經濟活動。放貸的目的是讓錢生錢,結婚的目的是讓子生子,這是通過比喻的把這兩件事情 連接起來的連接點。因此,生兒育女就是比作放貸生利息。這個比喻中的道理是男人的英俊容貌和美好內質並非是老天免費贈送給他的本錢,而是大方送給他的貸 款,他得還利息,就是生孩子。要是他不結婚生孩子,等他死去時老天跟他查賬時他就查不起。請注意,在這首詩歌的比喻中男性是獲得老天大方贈送貸款的人,妻 子樂於替丈夫還利息,而他們生的子女就是還給老天的利息。仔細想來這種構思既巧妙也讓人捧腹大笑。莎士比亞在其十四行詩中使用了許多生活事件和自然現象來 比喻他的百感交集的愛情,如天氣變化、四季變換、繪畫、音樂、看病、染色、官司、箭術、航海、園藝、經濟活動,甚至性愛活動。這些比喻不僅恰當文雅,而且 還揭示出莎士比亞的文學作品具有普遍意義的第二個重要特點。也就是說他選用的題材和處理題材的方式都是和人類的日常生活緊密相關,因此上它們能夠跨越民族 和國界的區別,讓人讀起來感到親切。與之相比,與莎士比亞同時代的主流漢語文學作品中大量充斥帝王將相、才子佳人。這雖然聽起來已成陳詞濫調,卻也是不爭 的事實。 正 是因為莎士比亞在其作品中表現了如此高超的才華,廣闊、高雅並很有學問的生活和知識面,人們對莎士比亞的作品的作者的真實身份提出了疑問。這也是莎學研究 中的一個課題。他們認為一個劇團的演員不可能有那麼多的生活經歷和知識和那麼高的文才。即使有,這個人怎麼會在生前默默無聞呢?因此有人認為是某位受過良 好教育的貴族假莎士比亞之名寫出來的作品。 除 了在內容之外,莎士比亞式的十四行詩在形式上對從意大利傳過來的十四行詩也有翻新。意大利式的十四行詩歌在形式上來說一般是前八行提出一個論點,組成一個 詩意單位,後六行回應上面的論點,組成另一個詩意單位,所以一首意大利式的十四行詩里一般只有兩個詩意單位。這種體裁很適合抒情。現舉一首刻在美國自由女 神像的底座上的十四行詩為例說明。詩人是位女士,名叫Emma Lazarus (1849—1903)出生在紐約的一個猶太人的家庭,受過良好教育,與愛默生有過來往,終身未婚。下面請看英文原文: The New Colossus 再請看我的譯文: 新的巨人 不像那無恥的古希臘的青銅巨人, 這首意大利式的十四行詩要求作者在前八行講出一個意思之後,後六行在意思上出現一個轉折或者進層。在這首詩歌裡面,前八行寫景,後六行寫話,是個明顯的轉折。不過女神是閉着嘴說話。閉着嘴怎能說話?詩人在這裡用的是引起讀者注意力的矛盾修辭格(oxymoron)。目的是告訴讀者,女神是在她內心呼喊:“舊世界,你要面子就給你面子吧。請你把你那些當作廢物扔在海灘上的受苦受難的人們,渴望自由、生活悲慘的人們給我,把這些失去了家園渡海而來的人都給我吧,我為他們舉起通向幸福的明燈。”這顯然是一首主要是訴諸情感的詩歌。 相 比之下,莎士比亞式的十四行詩是前面的十二行中每四行和最後面的兩行各自組成一個詩意單位,所以共有四個詩意單位,而且也是和中文的律詩或者絕句一樣按起 承轉合的順序排列。這種體裁更加適合在抒發情感的同時也表達較為深刻的詩意。在韻腳安排方面,每首意大利式的十四行詩里共有五組由不同韻母組成的韻腳。由 於英文不如拉丁文那麼容易押韻,也就是說有英文中的同韻母的單詞不如拉丁文多,所以莎士比亞式的十四行詩多了兩個韻腳,共有七個韻母不同的韻腳。在這一點 上我們也可以看出,莎士比亞式的十四行詩歌時並沒有生搬硬套外來的形式,而是根據英文的特點賦予十四行詩以新的形式。順便指出,莎士比亞並不是莎士比亞式 的十四行詩歌這一形式的發明者,但是他是把這種形式發揚光大的人,所以後人就以他的名字命名了這種英國式的十四行詩歌。 除韻腳之外,十四行詩歌的每一行,不管單詞的數目,都是十個音節,而且這十個音節必須分成五個音步。每個音步由輕重兩個音節組成。如果用吧代表輕音節,用梆代表重音節,那麼每行十個音節必須合乎/吧梆/吧梆/吧梆/吧梆/吧梆/這 樣的聲音抑揚有致的規律。為了遵循這一抑揚格的詩律,莎士比亞使用了許多變通的方法,如變動句子的正常語序,省略單詞甚至句子成分,甚至將常見的單詞去頭 截尾等等,把普通語序的句子變成了詩句。這些都是詩家創作經驗的靈活變通。我在注釋中一般都有說明,以利讀者讀懂莎士比亞的英文,因為我覺得這是妨礙流暢 閱讀莎士比亞的著作(包括他的戲劇作品因為他的主要戲劇作品都是按照這種抑揚格的詩律創作的)的最大障礙。 下面請容許我用第101 首簡單介紹一下這種莎士比亞式十四行詩的形式與作詩的方法。請先讀原文: Sonnet 101 再看我的譯文: 不負責的繆斯你沒看出真染上 美的顏色你拿什麼彌補這誤差? 真和美都依靠我的愛人生光華, 你也如此,因此上才身份高雅。 繆斯請你快回答,你會不會說: 真理他自有本色,不需色彩加; 美不需要畫筆,美是真的圖畫; 即使永不交雜,絕佳就是絕佳? 因他不需讚揚,所以你不說話? 這沉默藉口你別拿,你得讓他 比鍍金的墳墓更加長久放光華, 世代受人夸,這是你的責任大。 繆斯盡責吧;我教你如何讓他 長遠和當前的模樣兩看似無差。 前已說過,和中文的律詩或者絕句一樣,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也講究起承轉合。例如,在這首詩中,1-4行是起,說的是美麗和真實的榮光還有詩歌的高雅都來自他所愛的那個人,5-8行是承,進一步說明真實和美麗的本質就是善,因此不需要任何裝飾 。9-12行是轉,指出人不能因為真和美不需要修飾就不寫詩讚揚它們,相反要想法讓它們世世代代永放光華。最後13-14行是合,至少有三重意義:1)作者、繆斯,和那位他最終都被整合到同一歌頌真和美的事業中了,這是第一層意思的合;2)第二層意義上的合是指認識過程的終點在新的認識高度上回到了起點,也就是開始時不盡責的繆斯在終點時成為了稱職的繆斯,這合乎黑格爾後來所總結的人類的認識過程和歷史發展呈螺旋形上升的狀態從終點在更高的認識高度上回到起點的規律;3)第三層意思上的合更是讓人拍案驚奇:本來繆斯是教人寫詩的詩神,在這裡變成了詩人教詩神歌頌真和美使之永葆青春! 莎士比亞怎麼教詩神寫詩呢?答案就在這篇詩歌裡面。在這首詩歌裡面有形象思維和抽象思維這兩種思維方式同時進行。形象思維利用詩 神繆斯明指對真和美的錯誤認識和改正錯誤的過程;抽象思維是從美和真這兩個概念中推斷出他堅信他的所愛之人的形象將永不衰敗的這一更高級的理念。讀者雖然 沒有看到他對他的理想化了的所愛之人的外貌的具體描寫,但是能夠根據對真和美還有詩神的描寫想象出那個人的美好又高雅的形象。這樣每一詩行中的每個細節都 有言內和言外之意。達到了像外有像,言外有言之藝術境界。我想在這裡強調一下此篇詩歌中的抽象思維的作用。當人們的認識從真和美這些概念中形成理想化了的 人這一更高級的理念之後,這個理想化了的人的形象就會根據民族或者種族的差異而存在於人們的思維之中,就如同西方人有自己的理想化了的人的形象,中國人也 有自己的理想化了的人的形象一樣。這就是於無像處勝有像的奧妙之所在。必須指出,只有通過抽象思維形成的理念才具有普遍意義,而且只有在這種理念指導下的 文學批評理論才能不分國界、種族、民族、語言等差別而被普遍理解和接受。這也是莎士比亞的詩歌具有普遍性,在全世界都受到人們喜愛的第三個特點,也是最為 重要的一個特點。 順便指出,這 一特點在古代漢語詩歌的創作和批評中也是比較少見的。古典漢語詩歌的批評理論,特別是如今被人倡導的王國維的意境說,基本上是處於形象思維的水準。例如 “獨上高樓,望斷天涯路”,“衣袋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回頭驀見,那人正在,燈火闌珊處”,這些句子都可以看作是對人的美好的品質的追求,但 是它們都是些非常具體的形象描寫,它們的言外之意也只有認識程度上的差別,沒有本質上的區別,也就是沒有從概念上升到理念這一認識論方面的飛躍。 所以,不管意境如何具體、生動,打動感情,它只有特殊性,沒有普遍性。以後有機會我還會更加詳細地討論這個問題。 另外,這首詩採用了一些修辭手段使得它具有在西方文化背景下的深刻又普遍的藝術感染力。例如,莎士比亞在這首詩中是把他的主題,my love (我的愛人,即那個男性的他),當作柏拉圖式的最高理念或者理想來歌頌的;因為詩行中說了美和真的光華和詩歌的高雅都依靠那位他,也就是說那位他是真和美的光華和詩歌的靈感的源泉,這顯然是個複雜的暗喻。再說理解前四句或者第一闋的關鍵是“truth in beauty dyed” 這個短語中的dyed 這個字眼的用法。這個短語的正常語序是truth dyed in beauty, dyed 後置是為了和第四行的dignified 押韻。按字面意思,“dyed(染 色)”這個字眼並不出奇。出奇的是作者採用了這個字眼的引伸意--即通過用美麗給真實染色,使之不斷色彩繽紛而且還曼妙生華--使得主題的提煉和科學常識 還有文學理論這三者巧妙地融為一起。在莎士比亞的時代,科學就已認識到了色彩的美麗來自陽光,莎士比亞顯然知道這一科學常識。所以,我們可以看出,通過染 色這個暗喻,莎士比亞美向我們展示了他對科學常識和文學理論的深刻理解和靈活運用,並間接地說出了他想優雅地說出來的心裡話:美和真都是表象,美和真的最 終實質是“我的愛人”。 還需指出,莎士比亞的每首十四行詩歌都具有卓越的音韻美。不過,這不是我在此能用文字輕易說出來的,得要大聲朗讀。我將要關心的是如何讓我的譯文具有漢語詩歌中的類似的音韻美。 如 果仔細閱讀這部全集,就會認識到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的作詩方法和漢語的律詩或者絕句一樣的確是很注意起承轉合的,這是個很值得進一步探討的課題。我如今只 是指出,莎士比亞式的十四行詩在“起、承、轉”這三個方面的操作空間似乎更大、遣詞造句的規則似乎更加寬鬆,因此合的層次感就更加鮮明。下面請容許我以莎 士比亞的第34首十四行詩為例再次說明這個問題。請先看原文: Sonnet 34 1. Why didst thou promise such a beauteous day, 請再看我的譯文: 怎能許我以美景好天, 讓我旅途上雨衣未帶, 卻放烏雲從背後撲來, 而你驕容藏瘴氣後面? 再從雲縫中露出臉來, 曬乾風暴打臉的雨點, 創傷雖去傷痕去卻難, 這療法怎能叫人開懷? 你後悔可我損失仍在, 你知恥可我悲傷難排, 為人背十字架的禍災, 傷心不過將災禍稍減。 啊,愛之淚的珍珠成串, 那才是你富裕的贖罪錢。 這 首詩歌中的1-4行是起,說的是所愛之人食言讓他蒙受羞辱,5-8行是承,進一步說明在內心承受的傷害難以揮去。9-12行是轉,即所愛之人從傷害他轉折 到對自己的言行後悔了。最後13-14行是合。至少有三重意義上的合:所愛之人流淚贖罪,兩人和好如初,這是第一層意思的合。第二層意思上的合是點題:指 出光悔恨傷心是不夠的,還得有愛,融合前面的矛盾和衝突。第三層意思上的合是通過使用西方文化典故實現的,在《新約》中,彼得因為擔心自己的安全,在官家 面前不承認自己認識耶穌,這叫作抵賴(denial)。後來他經歷了悔過(即承認在道德上犯了罪,這一道德罪英文叫作(offense)、痛哭流淚 (weeping)這三個階段,終於洗清了自己的罪過。 同樣地,詩歌中的你(那位貴族青年)對我(莎士比亞)的認識經歷了抵賴、悔過、和痛哭這三個階段。莎士比亞在這裡使用這個典故並不是宣傳宗教信仰而是借用 文化典故使得他的藝術達到了信仰的高度。需要指出的是,莎士比亞的典故往往和暗喻相互結合在一起,貫穿於整篇詩歌之中。這首詩歌也是一樣。例如:1) 暗喻:如把他之所愛比作是太陽。全篇不見太陽,但處處都有太陽的影響;2)像外有像,言外有言:明指天氣變化,同時暗指所愛之人通過毀約等出賣的行為給作 者造成的傷害和痛苦,這樣每一詩行每個細節都有言外之意,達到了像外有像,言外有言之藝術境界,中英文詩歌都是以這點為優秀詩歌的靈魂;3)妙用典故:這 一點前面已有解釋。 說到這裡,馬上就有兩個問題從腦子裡蹦了出來。第一是貼切的翻譯應該是不 僅要理解目標語言裡說出來的是什麼,更要理解目標語言裡沒有說出來的是什麼。任何一個字眼在本民族的語言裡都有說了出來的和沒有說出來的這兩個方面。詩歌 語言更是如此。一首詩歌的詩意是否豐富,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相對於說了出來的沒有說出來的是什麼。對使用本民族語言的讀者來說,這個沒有說出來的部分是大 家都明白的言外之意;可是對於不使用本民族語言的讀者來說,這個沒有說出來的部分是不理解不懂得說話人的真實的用意的部分。所以,如果譯者不適當加上點補 充或者說解釋,也就是說幫助着把原文中沒有說出來的那部分說出至少一點兒來當作有助於全面理解的觸媒,那麼譯者所服務的對象就會完全不明白這些言外之意的 智趣。所以,決定翻譯好壞的重要標準是目標語言中所沒有直接說出來的部分。淺薄又平庸的翻譯就是按字面意義的直譯或者隨心所欲的意譯。深入又地道的翻譯是 既考慮字面意義(說出來了的那部分)也要照顧引伸意義(沒說出來的那部分)。怎麼把那些沒有說出來的部分貼切地說出來既是學問(因為你得從歷史的縱向說出 人家為什麼有的要說有的不說)也是藝術(因為你得要用同樣優雅的方式說別人所沒說出來的)。詩歌翻譯既不是直譯,也不是意譯,而是字面和引伸意兼顧的翻 譯,更是與研究和表達語言現象有關的學問和藝術。這就是我對詩歌翻譯的理解和定義。這也是為什麼我在翻譯時儘量採取一韻到底的原因。漢語和西方語言在音韻 上有個很重要的形式區別,…. 第 二個問題是文學傳統的繼承和發展的問題。柏拉圖和亞理士多德在西方文學傳統中提出的一個重要命題就是文學作品的主題決定題材的貴賤和藝術創作水平的高下。 主題高尚則作品也有可能高尚;主題不好即使作品的藝術水平再高也不能看作是好作品。所以,好的文學作品必定有一個好的主題和許多巧妙的處理主題的藝術手 法。統而觀之,莎士比亞的全部154首十四行詩和符合這兩條標準。具體而言,這些十四行詩在提煉主題方面都有些類似或者說共同的藝術手法。這裡包括兩個方 面,思想內容和形式美感。西方學界早就有人指出,古往今來西方所有正統的不同流派的文學創作和批評的理論都是柏拉圖的詩歌批評理論的腳註,都是在不同的歷 史時期在各個不同的側面或正或反地演繹或者詮釋他那少而精的文學批評理論。這一理論的核心就是真和美的源泉究竟是什麼這一認識論上的終極問題。柏拉圖認為 它來源於形而上的絕對理念,塵世不過是對這一理念的摹擬,而文學作品不過是對塵世的摹擬,也就是對真理的摹擬的摹擬。根據此理論, 文 學作品與真理之間隔了兩層。柏拉圖雖然在理論上貶低了文學作品,但是他的學生亞里士多德卻把這個理論顛倒了過來:他指出正因為文藝是對塵世的摹擬,所以只 要文藝所追求的是真和美,那麼文藝作品就比生活更加貼近真和美。這也是文學創作源於生活高於生活的先聲。所以,西方文學批評的始祖雖是柏拉圖,但是把他顛 倒過來並發揚光大卻是亞里士多德。莎士比亞在英語文學方面是實踐這一理論的大家,這是他的作品長期受到西方學界推崇的主要原因。這也是莎士比亞的作品在他 生前並不如那些牛津和劍橋的才子們的有名氣,在他去世之後卻成為主流文學作品編選中的翹楚的原因。需要指出的是,西方主流文學作品和文學理論的編選雖然有 政府的財政資助但是並不是行政命令的結果,而是西方學界自文藝復興以來到現在幾百年來的所有學子不因政權或政府的更迭而遵循的共識。這既是種默契,也是種 一以貫之的理論指導。請看莎士比亞在第105首里是如何推崇並實踐西方主流文學批評理論的: 請先看原文: 請再看我的譯文: 請別因我的所有詩歌和讚揚 都唱一人,為一人唱,現在如此,將來一樣, 就說我的愛情是崇拜偶像, 也別說我愛的人是尊偶像供人觀賞。 我的愛情今天和明天一樣善良, 奇妙傑出永葆恆常; 所以我的詩歌一如既往, 只表一事,其它異類不考量。 真、善、美是我的唯一題目作文章, 真、善、美我變着詞兒講, 變換之中我把創作揚, 三合一的主題奇妙又寬廣。 真、善、美以前常各居一方, 到如今這三者才同坐一位上。 到 此,我們可以看出,高超的語言藝術,追求真、善、美的主題以及同時用用感性和理性提煉這一主題的方式,是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超越國界和語言的區別受到人們 歡迎的主要原因。我也藉此機會提出了指導中英文學翻譯的一條理論。最後我還想藉此機會強調,和西方的文學理論比較而言,漢語文學批評的主導理論總是和隨着 政權或者政府的更迭而變化,因此文學傳統的發展和繼承對當代漢語文學來說仍一個尚待解決的問題,也是個即使現在不解決將來必定要解決的問題。如有不妥之 處,希望大家提出理性的批評。 主要參考書目: 1. Stephen Booth, ed. Shakespeare’s Sonnets, Edited with Analytic Commentar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77. 2. Eric Partridge, Shakespeare’s Bawdy, Routeledge, New York, New York, 1968 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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