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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招辦主任一頭撞向《基本法》
送交者: 劉主任 2006年07月28日16:14:5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香港幾大學(以下簡稱“港校”)來內地招生,在北大的九牛上拔了一毛,北大居然就大呼“不公”,很是有點搞笑。

  北大招辦主任劉明利對“不公”的抱怨是:第一,港校在全國統招系統外招生,考生可兼報,北大卻不能;第二,考生若同時考上北大與港校,其放棄北大去港校,北大因得知晚而將浪費一個名額。

  劉主任太不講政治!要不怎麼會連《基本法》都不知道?全國人民都知道,按《基本法》,香港地位是“特別行政區”,制度是“一國兩兩制”,內地咋可與人家攀比?若按劉主任的說法,那麼中央政府不向港府徵稅、駐軍費用由內地承擔,以及對港貿易行特別優惠等等,也都是“不公”了。同理,照劉主任的說法,大陸中央政府對台灣的各種優惠政策,如對台灣水果實行零關稅、給台灣學生予大陸學生相同學費等,也是極大的“不公”。看來,劉主任是替北大太過急得慌,要不怎麼會置《基本法》與“一國兩制”予不顧,向港校索要同等招生權?香港同胞得知北大如此“不公”論,不知當作何感想,搞不好誤以為中央政策“有變”,劉主任可就把事情惹大了。

  再說了,若說招生享有不同政策待遇就“不公”,那北大早就“不公”多年。全國高考同卷時,北京考生比外地考生少考幾十、甚至上百分,北大也可棄外地之優而選當地之劣,如此天下之大不公,北京以外的全國人民鬧了多少年?北大對此聽進去多少?改進了多少?有多少報考北大的外地優秀生,僅以一分之差慘遭掉到差得多的學校的例子,北大年年施之於別人,今天港校施之於他,不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麼?北大咋能弄到自己頭上就喊冤?

  劉主任太不識時務,要不怎麼會挑起這個註定陷己於不利的“抱怨”?若要讓內地千餘大學說“不公”,恐怕北大立馬就得成千夫所指。他每年高考到處“掐尖兒”不說,國家把最大筆的高教經費投向他(以及那個知趣不吱聲的清華),他卻老是只向社會回報“蔡元培”、“胡適”、“李大釗”,以及那曾經的“兼容並包,學術自由”,提及真正世界級的科研和學術成果就說不起話,讓過半的學子成為世上真正一流大學的預備生,他拿了那麼多錢不問心有愧麼?連他幾年前那場夭折的“未名湖風暴”,據他自己解釋,起因之一也是校方感到拿那麼多錢“燙手”。在每年的“兩會”上,高校界的代表或委員,除了來自北大的,哪個不聲討他北大“拿得多、做得少”?老話說“得了便宜不要賣乖”,劉主任竟連這點城府都沒有,多少有些讓人驚訝。

  “不公”是該譴責,但眼下這場由港校內地招生引發的“公”與“不公”爭議,還輪不到北大挑頭。還不要說北大劉主任那譴責,有違《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精神,完全找錯了對象。事實上,近年被港校“掐走”的考生,豈止北大?清華及當今大陸最好的30餘所高“985”校都碰到過。但人家講政治,識時務,知道啥能攀比,啥不能攀比,啥能要,啥不能要。更重要的是,人家知道,競爭就是這樣,“公平”從來就是相對的。遺憾的是,北大竟連這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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