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方舟子支持者的一個疑問 |
送交者: -YDX- 2010年10月10日10:35:49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方舟子的支持者在XYS網站質問到,有個人威脅要殺害兒童(沒有行動)判了兩年,為何肖傳國打人只判5個月拘役?這個區別在於有沒有犯罪意識(mens rea)。威脅殺人放火犯罪意識不言自明,你都已經說了,自成證據。肖傳國只是想教訓一下方舟子(但其手下如何行動他並無直接控制),但從其作案時間、地點,也沒有嚴重犯罪的意圖。所以光發出威脅判的刑完全可能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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