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改革與國企改革的同質性與差異性 |
| 送交者: 魯寧 2003年07月14日18:01:41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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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領域尤其是高教領域,是中國改革的的“滯後”領地。關注北大改革從很大程度言,就是關注整個國內教育體制的改革,其意義不言而喻。 對北大改革予以支持,對改革的可能結果給出預期,我覺得人們還可以從另一角度———比照國企改革的角度予以分析、梳理和評判。 國有高校:教育領域的“國有企業” 這個比照,有下列一般要素構成。 先看產權結構:現今國有企業的產權或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國有高校(特別是校本級)則是清一式的國有獨資。 再言組織結構:國企內部有兩條“平行線”:書記乃“核心”,管政治方向;老總乃“中心”,負責生產與經營。“平行線”不相交,“核心”與“中心”出現內耗的情形相當普遍。高校內部書記與校長的分工也相似。但黨委的“核心”地位更顯突出。因為,黨委除了要保證辦學的政治方向之外,還負有堅守高校這塊特殊的“思想陣地”的重任。 再看資金保障:計劃經濟時期,二者都享受資金計劃供應———無償撥付使用體制。改革以來,國企採用撥改貸,債轉股等等,但也只是資金獲取渠道形式上的改變,虧損也好、破產也罷,最終都得記入國有的損失帳簿上。高校的資金如今一部分來自於學生家長,但國家的計劃撥款仍然是國有高校的主要辦學經費。 還看自主權。二者原先都根據“計劃”辦企或辦學。現在情況已有所不同。中小國企基本上被逼入了市場,但市場表現普遍不佳;大型國企特別是自然或行政壟斷性國企,則同時吃着市場與計劃“兩碗飯”。而國有高校的計劃色彩則比國有企業更濃烈許多。國有高校的招生計劃至今仍由教育部通盤平衡後下達,國有高校自身尚缺少自我決斷權限。拿此比照國企——國企的生產經營決斷權要高出一截。 從監管的角度,對國企的監管主要着力於國有資產的保值與升值。對國有高校的監管則比監管國企要“嚴肅”許多。第一考核目標是辦學的質量。再一個目標也是監管當局最費心的監管要務是,確保辦學的政治方向。所以,對國有高校的監管比對國企的監管更複雜、更費事。 從二者的產出看,國企產出的是產品或服務,國有高校則產出合格的高素質人才。但無論是產出產品或服務,抑或是產出人才,是否適銷對路——能滿足社會的需要,最終都不由企業或高校自說自話,得經市場與社會的檢驗才算數。 以上所列的同質特性中。產權關係是最主要的。辦企業也好、辦學校也好,產權關係的趨同或不同,將直接決定二者的所有權屬性、資金來源、組織結構、自主權和監管方式的趨同(相似)或不同。通過上述分析,判斷國有高校為教育領域的“國有企業”,並與國企一樣患有相同或相似的“國企病”,大致不會出錯。 國有高校與國有企業的差異性 判斷一個國企的好與壞,只須三個指標就可大致說明問題:資產保值與增值;實際盈利能力與水平;行業內的競爭位置排序(市場占有率)。 判斷一所國有高校的好與壞比前者要複雜的多。培養的人才是否合格、每年有多少技術創新和學術創新、高校內部與高校之間思想自由、學術自由的辦學氛圍是否足夠寬鬆……這一系列的評判對高校來說當然不是可有可無,但高校本身並沒有獨立的決斷權和評判權,校際之間也沒有。這個權限第一來自於市場和社會。第二來自於監管當局的意志與願意。而且,第二種權限的影響力又遠遠高於第一種。 與國企單一產出產品或提供服務不同,國有高校除了增長出人才,還得產出“思想”。這個“思想”就是能夠引領中華民族走向民主與法治———走向政治文明,實現民族復興的“先進思想”,並通過高校與其它社會組織的共同努力,最終將“先進思想”轉化為民族與社會的“先進文化”———既與國際主流文化對接、又保持中華文化特色的本民族的先進主流文化。 對北大的改革作個民間評估 比較了國有高校與國企的同質性與差異性,我們就可以從此處切入,對北大的改革作個民間評估。 還從“同質性”着手。從1984年算起,國企改革剛好經歷20個年頭。可以這樣說,前15年的國企改革就出發點而,是想繞開產權這個“燙手山芋”,企圖通過擴大企業自主權、改善內部管理、剝離輔業、減少冗員、實現有限政企分離(因為國企的產權屬性決定了它與政府之間的密切聯繫是一種天然的聯繫,空談政企分離只是人們的美好願望而已)、授權經營、加強監管等種種辦法,來改善國企的效益。該試的辦法都試了,國企就其整體仍難見起色,適才下決心從解決產權這個根本問題着手。 由於產權關係上的同質性,國有高校真正意義上的改革也該當從產權的多元化着手。離開這個基本的關節點,任何形式與內容的改革(實質是“改良”),都難以從根本上提高國有高校廣義範疇內的“效益”。這個“效益”既是一般意義上的培養合格人才的效益和產生“先進思想”的效益,也包括北大這樣的老牌國內名高校向世界一流高校邁進的“效益”。 我們習慣將高校看成“上層建築”,可是通過20多年的經濟改革,曾經支撐這個“上層建築”的計劃經濟的“經濟基礎”已經不復存在,至少已經崩分析離。所以,我們審視當今國有高校的改革,必須站立於如今市場經濟作為社會的“經濟基礎”已經並繼續處於形成中這樣一個基本的觀察平台。哈佛之類之所以世界聞名?人們從不同的角度可以給出多個答案。但有一條也許否認不了,這就是,哈佛之類作為“上層建築”,生長在一個合適的“經濟基礎”里。所以,國有高校的改革,產權多元化當屬基礎性前提之一(尊重辦學規律、適當放鬆監管也是基礎性前提之一)。 國有高校與國企的改革都需要突破產權瓶頸。但國有高校改革的難度更表現為改革的特殊性。 “北大真勇敢!”這不是廉價的讚美。此話出自中國科技大學校長朱清時之口。朱是當今中國富有改革精神的少數大學校長之一。他在科大發起的人事制度改革遠早於北大,但改革“後來都變了味兒,成為一種新的大鍋飯”。 明知前路多險阻,北大本可以維持現狀,按現行的人事體制運作下去。可北大的當家人放着安穩飯不吃,非得去冒這個險。正因為如是,“北大真勇敢”才更具現實意義。而且,與其說“北大真勇敢”,不如說北大的當家人真勇敢! 作為一個關注中國改革者進程的普通公民,我對北大的改革予以無保留的贊同與支持。但從網上讀到北大的改革方案,我敢斷定,即便北大的改革能夠成功(但願它成功),其效果也具有局限性。人們不可對北大改革的期望值過高。改革的有限度、改革的難度、改革還有更關鍵的突破口…… 所有這些,北大的改革者比外人更心知肚明。對於國有高校的改革——更具震盪力的突破,目前的條件尚不具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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