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前不久正式公布了教師聘任和職務晉升制度改革方案。該方案規定,今後在北京大學任教的教師將面向國內外公開招聘,新聘教師應當具有博士學位(或本學科最高學位);現職教師196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晉升副教授、1958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晉升教授,須有博士學位(或本學科最高學位)。
推行教師崗位聘任制,向舊有的職務晉升制度開刀,北京大學此舉的積極意義不言而喻。然而我覺得,在聘任教師和晉升職稱這兩個環節中,如此片面強調學位(學歷)的重要作用,將博士學位作為教師任聘、職稱晉升的一項“硬指標”,這樣的規定是不合理的。
很明顯,學位的高低,只是表明一個人接受了多少學校教育、接受過什麼層次的學校教育,即便拋開“注水文憑”之類的因素不論,學位也只能表明一個人積累了多少知識,肚子裡裝進了多少墨水。眾所周知的是,知識雖然和能力正相關,但是知識並不等於能力。就教師這個職業來說,所謂“能力”應該首先體現在執教水平上,一名教師擁有較高的學位和較多的知識積累,並不意味着他就具有較高的執教能力,滿腹經綸、學富五車的人,也未必就能講好一堂課。我前不久就聽過一位既是留洋博士、又是大學教授、還是中科院院士的著名學者的講座,毫不誇張地說,他的講解水平遠不及一般的講師、助教,甚至連語句都磕磕巴巴說不利落。
我認為,一些執教能力較強的碩士畢業生甚至本科畢業生,完全可以勝任某一專業層次教師之職,沒必要苛求新聘教師必須具有博士學位。而“一刀切”地規定現職教師晉升副教授、教授必須具有博士學位,將使得那些沒有博士學位的中年教師陷入尷尬境地。這些教師讀書的時候,想拿個碩士、博士學位何其難也,現在回過頭去讀研的可能性又不大,職稱晉升無望會不會影響他們的教學積極性?其中的一些優秀教師無法晉升職稱繼而被淘汰,不僅不合情理,而且對於北大自身也未必有利。
北京大學出台的這個新方案,有可能強化文憑在職稱評聘中的作用,給“惟文憑論”火上澆油,北大的這劑“藥方”恐怕是開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