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房價是絕大多數中國人、一些投資、投機中國的外國人都很關心的問題。過去的十多年,因為中國的經濟發展,由於其獨特的產業政策和投資環境,使得中國的房地產如日中天,房地產的價格更是像喝多了酒的王老二,或者是吸了毒的西皮阿三,興奮得不能再興奮,一直走高,以至於很多平常的老百姓都,不管已經有房子了還是沒有房子,都在高喊買不起房子。連那些部長、廳長們也跟着湊熱鬧,跟着大家高叫:自己也買不起房子,是真是假又有誰知道?
在房地產這個大股民圈中,每個人都在後悔和抱怨。買到的,後悔當年沒有多買,抱怨房價漲得太快,自己的資金無法跟上再次投機欲望的膨脹;沒有買到的後悔當年沒買,今天房價太高,抱怨自己當年辛苦存下來的錢,現在是越來沒有作用。房價的高漲引起了大部分人的憤怒,威脅到國家執政體系的安全,當然就成了頭等大事,於是各類調控的政策和方法相繼出籠,不過至今還沒有明顯的效果,而房產稅的出台則被稱之為房價調控的最後的大棒,希望能夠一步到位,調整房屋的價格,一是平息民怨,二是保障持續發展,三是增加國家收入,一箭三雕,所以這個方法很好。
從需求的角度看,房產稅很重要,很需要,但是結合中國的現實,目前所流傳的上海、重慶兩地的房產稅方案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我們還是挑選幾個來看看吧。
第一是名稱。大家知道,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有房產稅,但是中國的特色是沒有土地的擁有權。也就是說,從嚴格法律意義上說,中國的房地產是70年的租約,而不是財產的終身擁有權。那麼,對租來的東西,收入產稅,是否合理,可能需要法學專家好好界定的東西。與其叫做房產稅,還不如叫做什麼使用增值稅什麼的更加合理一點。或者更加精確一點,將房產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土地的使用增值稅,二是房屋本身的財產稅,這樣,才能從源頭說清楚是什麼回事,否則,70年以後,突然一直以為是自己的東西沒有了,自己交了幾十年房產稅的財產突然不見了,那該是怎樣的結果?
第二是徵收範圍。對於房產稅這個和絕大多數中國人都相關的東西,應該在全國範圍內有一個比較接近的認識。就目前新聞暴露出來的細節,上海的徵收是增量部分,也就是說,從某天開始以後新買的房子要交;而重慶則是一竿子打死,存量增量一起來,所有的房子都納入可能徵收的範圍。這樣的政策更加加劇了區域的不平衡,可能和國家和諧發展的總體執政理念有衝突。
三是稅率計算要合理,需要考慮一般居民的承受能力。就拿重慶的例子來說,假定一個郊縣的農民在自己家的農宅上重建了一棟獨棟樓,300平米,當年大概也就幾萬元的費用。N年以後,城市發展了,他那個地方突然變成了城市的一個部分,那個農戶的房價提高了,每平米1萬(即使在現在的重慶郊縣,1萬一米的獨棟肯定沒有了),按照現在所說的標準,有140萬的超額部分需要交稅,再按2%的稅率計算(傳說的高點),那麼每年就是2.8萬元。試想一想,對於一般的農戶,這樣的稅率是否合理?
重慶房產稅不合理的地方還有按價格分檔收稅,徵收高檔房屋的稅賦。這個思路本身大概就來源於當年的“打土豪、分田地”的想法,對於貌似富裕的,再砍一刀。如果能夠公正地做到合理地分檔,大概也沒有太大的問題,但是,分檔的主要問題是作為房屋市場平均價格的計算問題。說到底,這裡還是政府權力過大的問題。大家知道,中國目前房屋的市場價格統計基本沒準,一家一個數,如果按照價格分檔,問題是按照誰家的價格?這個問題不解決,最後最有可能導致的是,大多數房屋都納入了高檔房屋的範圍,其結果就是住民承擔的加大和政府額外收入的沒有必要的高度增長。
重慶房產稅不合理的來源,我覺得主要是當地領導的問題。我們來看看重慶市長的一個訪談(http://news.hexun.com/2011-01-26/127037306.html),就不難發現為什麼重慶的政策與現實脫節了。
市長說,我們要和台北學。上面已經介紹了中國房地產的特色,市長,重慶的房子只有70年地租啊,你能跟人家台北比?
市長說,“根據經濟學規律,大體房產稅到了3%以上,沒有人炒房。”市長,你的經濟學規律是誰提出的,在哪個國家驗證了?真正的經濟學規律是,房價是供需關係和成本決定的。成本提高了,房價提高;想買的人多了,房價就提高了;購買人的可支配收入多了,房價就提高了。一般的經濟學規律說,在供求均衡的狀態下,房價的增長大約等於GDP增長加上通脹率,這裡的假定是GDP增長和個人收入增長比例接近。房產稅調整的投資者收益的預期,這個需要另外計算,不過按照目前的態勢,就是調整到3%,投資房地產還是比投資股票市場要合適的。更進一步說,如果真的希望是抑制炒房,那麼就應該區分第一套和其他的,第一套的稅率應該免掉或者是很低,這樣讓人民生活安穩;第二套房子可以提高稅率,以後逐步提高,來達到打擊炒房的目的。現在是增量存量一起上,到底是為了增加政府的收入,還是其他目的,很難說的清楚。
目前的世界上,房產稅超過3%的經濟相對發達的國家中,大概只有新加坡了。不過人家新加坡是有兩類房子,一是保障性房屋,這類房子難以交易,但是便宜,另一個才是4%房產稅適用的商品房。重慶難道希望一步到位,進入房產稅率的世界領先地位?
市長說,“炒房的資金成本大致6%左右,物業費大致每年1%左右,加上房產稅,一年就是10%左右的持有成本,7年下來,你原來值100萬的房子,即使你200萬元賣出去,你也基本沒有賺,因為你持有7年的成本也有100萬元,等於是白買了。”市長,你的6%的成本是怎麼算的?如果是銀行利息,這個問題很好解決,不給大家貸款不就行了嗎,或者說,禁止第二套及其以後房子的貸款,問題不就解決了?市長,你的10%怎麼算出來的?6%+1%+?=10%?你希望重慶房產稅的比率是3%?另外,你的1%的物業費是這麼算出來的?重慶咱不熟,但是在北京(貌似物業費應該高點),能夠平均達到1%的小區,你給大家舉幾個例子,看看能否超過所有小區的5%?
看來,重慶房產稅不合理並不是偶然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