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病理醫生做屍體解剖的問題--兼評某老醫生的“誤導問題” |
送交者: Dok_Knife 2011年04月22日11:49:03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發信人: USMedEdu (US_CMGs), 信區: Pre_Resident_Club
標 題: 力刀: 關於病理醫生做屍體解剖的問題--兼評某老醫生的“誤導問題” 發信站: BBS 未名空間站 (Fri Apr 22 14:43:53 2011, 美東) 關於病理醫生做屍體解剖的問題--兼評某老醫生的“誤導問題” 力刀 在麥地4年多,老刀見識了頗有特色的中國醫(學) 生(CMG)中某些“精英”和特“含 蓄和謙虛”的牛X們的那種嘴臉。 最近,醫學職業版(麥地)又來了位自稱10多年行醫的“老醫生資格”--先亮牌子是 告訴眾人,嘿,看俺比這個在麥地活躍的刀客要有資格夠份子多了!然後,上下嘴 皮子一磕,就是跟那幾個在麥地陰影里藏着、一有風吹草動就跳出來攪和啃了俺老 刀4年多腳跟的傢伙們混一堆兒去了,開牙就是“這位力刀誤導CMG、貪天下之功為 己有”、不啦、不啦、閒話不少,博得幾個麥地常駐小丑們的喝彩。 然後,就教師爺一樣宏論大發,開班講學了。。。。。。。 在老刀看來,你可以不服或看不起俺,沒問題,因為我從來不認為我是什麼了不起 的牛人,我一來到麥地盡義務輔導之初就很清楚毫無保留地告訴大家:我是40歲 才開始考版,做過外科不成功轉為病理、快50歲才完成全部訓練成為醫生的艱難經 過。而且,我根據自己的曲折來指出告誡CMG們在申請和經歷住院訓練過程中的注意問 題。老刀的本意是:我走了很多彎路,你們後來人不必再重複和犯我所犯過的錯誤和走 彎路、而且、我能做出來,你們年青的一代比我條件好,更應該能成功。其實,我這4 年多所做的就是這兩點出發點。 但是,這讓一些很牛X和“成功”的CMG精英們很不屑了。他們不是堅持4年多不懈地幫 助CMG來證明他們比我聰明能幹而且他們的說法和做法比我所說的正確。他們只是一而 再、再而三地來啃俺腳跟要徹底證明他們比我能。可是又不做實事來證明和顯擺,只是 陰暗尖酸地風言風語。最近這個病理老醫生也加入了這個合唱幫。 好,他上來對老刀不屑的是我的“誤導”,可不具體指明我哪裡誤導,應該如何去做。 他口若懸河地講了一大通他自己的看法,也來個“一家之言, 難免偏頗”,原來他也還 有那麼一點點自知之明知道他也會“誤導”別人,並不比俺“誤導”差別到哪裡啊。 好,他的一些胡扯八道有別的醫生去批了。俺若有空和看到漏掉的也當然會繼續。 這裡先就此人的關於病理醫生做屍體解剖問題的“誤導”談一下真實和正確全面的 情況。 此人自供以前也對病理醫生要做屍體解剖有心理障礙,然後“打聽”到“ 除第一年要 做滿50個, 以後除非做法醫, 否則再也不用碰屍體了”。。。。。。 這裡,有幾點在誤導那些對病理感興趣但對屍體解剖有疑問甚至心理顧慮的同學, 我一一說明如下: 1。首先,不用打聽,美國病理協會(ABP)明文規定:每個住院醫生在3~4年的訓練期間 必須完成>=50例屍體解剖,才能算在這個項目上合格; 2。這最低限度50例,可以是正常住院死亡病例、包括成人、幼兒甚至大齡胎兒、也可 以是輪轉法醫時的各種死亡屍體解剖案例; 3。 除非是個別很大規模、死亡病例屍體解剖案例足夠多的單位,一般而言,大多 數單位都會分幾個時段讓住院醫生輪轉屍體解剖科目最後完成要求,而很少單位是 讓一年之內完成的; 4。 一般單位都能完成50例以上的屍檢,但有不少小單位很少病例,其往往讓住院 醫生兩人合作完成一例屍檢,分享病例,以達到要求; 5。 輪轉法醫時,尤其在兇殺犯罪率高的地區,一個月的輪轉,常常可以每天1-2例, 甚至更多。故很輕易就能達到ABP要求的50例屍體解剖要求; 6。在住院少,但屍體解剖任務多繁重的單位,常常就是到高年住院快畢業時,仍要承 擔屍檢工作任務,根本不存在什麼第一年後就不碰了這種事情--任何時候,臨床需要你 去完成的,沒有什麼我“做過了、不該或不會去做的了”這種事,臨床需要是任何人都 不能推卸的職責! 7。 工作以後是否還要做屍體解剖?這是個“YES”和“NOT REALY”的事情,而並 非可以絕對說“NO!”的事情:在美國和加拿大很多教學醫院單位,每個ATTENDING必 須承擔輪轉屍體解剖、在有些單位,是你在接受工作OFFER時與雇主談判的結果而定: 你如果知道對方允許選擇,而且對方允許你選擇不做,你當然就可以免了;有的單位是 固定幾個專職醫生做屍體解剖,你不承擔這個職責,當然也就不做了;大多數診斷公司 、一些私人個體承包組不承擔屍體解剖,你進入這種單位當然不做,而有些私人承包組 (private group)承包某幾個醫院包括屍體解剖,那麼,你組內其他人一樣,大家分別 輪轉承擔,除非你接受僱用談判時,確定你可以不做!比如老刀曾經工作的OSU,他們 就是要求新進去的ATTENDING至少要做一年屍體解剖,尤其當時缺乏人手時,而以後由 於人手安排不再緊張,新雇用的也可以談判不承擔屍體解剖了。而我目前的單位,則是 主動徵求你的意見是否願意承擔屍體解剖。而臨近地區的中小醫院,由於就2-3個醫生 ,大家必須做以外,發生法醫刑事案件屍體解剖,病理醫生也要應警方要求去做法醫解 剖鑑定。 所以,從上述第7項而言,根本沒有什麼UNIVERSAL的“再也不用碰屍體”這種信口 開河不負責的誤導的事情。完全要看地點、條件和你個人與雇主對象要求及合同要 求具體情況而言。 在麥地這種愛找俺老刀碴,說俺誤導CMG顯擺自己的,但從來又不拿具體事實來說事的 人其實是一種“隱性”自我顯擺罷了--其潛台詞是:你不行,我比你行!而這類人往往 最後就干出自我矛盾、自打自嘴的事情,他自己最後竟然也要說什麼:“一家之言, 難 免偏頗”這種自我承認也是”誤導“的言論來了。 當一個人心術不正,不是真正去無私做一件事,尤其要做很久時,往往就暴露出來 他潛意識裡的那種非健康的東西了。 關於這個”老醫生“其他不負責的言論觀點,以後會再逐條指出評點。 力刀 於加拿大 4/22/2011 MITBBS_美國醫學教育博客(USMedEdu): http://www./pc/index.php?id=USMedEdu MITBBS美加臨床醫學考版俱樂部(Pre_Resident_Club): http://www./club_bbsdoc/Pre_Resident_Club.html -- ※ 修改:·USMedEdu 於 Apr 22 14:44:46 2011 修改本文·[FROM: 2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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