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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望》:哈佛大學在中國基因項目再調查
送交者: beyondfan 2003年09月23日19:35:3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章大牛在那次差點要了他命的“體檢”中死裡逃生,已經8年了。那是他生平第一次,也是迄今唯一的一次“體檢”。但是直到今天,他仍不清楚那次“體檢”的真相。

  這位55歲的安徽樅陽縣農民記得,1995年秋天的一個早上,“上面來人”叫他到鎮衛生院去“體檢”。章大牛的妻子周真梅說,他們放下手裡的活兒,趕到鎮上,因為據稱“體檢”是給農民服務的,“有病給你治病還不要錢”。這對平時“沒錢買藥就望着”,有錢買 藥也得等到喘得受不了時才吃一片的章大牛夫婦來說,真是天大的好事。

  章大牛夫婦有4個兒子。他們按要求帶着兩個兒子去“體檢”。因為沒錢坐車,他們步行十多里地,趕到鎮衛生院,得到一頓免費午餐後,下午開始檢查。他們回憶,同時做檢查的還有來自其他村的二、三十人。

  不過,在章大牛所在的村民組30來戶人家中,他們是唯一被喊去參加“體檢”的。周說,因為都曉得章大牛從20幾歲就患哮喘病,已經多年了。想不到的是,她說,“檢查就差點檢死了。”

  出事之前,他們被量了體溫,抽了血。然後檢查者讓章大牛張開嘴,向他嘴裡噴了一種“霧一樣”的東西,讓他說“啊”。章大牛夫婦不知道那是什麼,也沒有人告訴他們吸入這種化學藥品幹什麼用,可能引起什麼風險。

  那東西“是裝在一個塑料瓶子裡,像打滅蚊劑一樣的,”周回憶說。“‘啊’了三、四下,他就上不來氣了,像死了一樣。”時隔8年,周對當時的情景依然記憶猶新。在場的醫生都怕了,趕緊搶救,“掛水(輸液)”、“灌氧氣”。做檢查的醫生沒有一個是當地的,說話口音就不一樣。但是章大牛夫妻倆都說不上來他們是哪裡來的。

  周說,為搶救章大牛,給了他們不到200元,“別的人就沒有給”。章大牛一直到後半夜“氣才接上來”。這之後,就沒人再管他了。第二天,無人過問的夫妻倆離開了醫院,自己找了輛便車回家,因為“沒有鈔票了”,給他們的錢“搶救就花掉了”。回家的路上,章大牛虛弱得“坐車都坐不住,我得扶住他,”周真梅說,一邊比畫着當時扶他的樣子。

  搶救章大牛的時候,有個大夫答應以後給他們寄藥來,但是他們“到今天也沒有看到藥”。身材瘦小的周真梅嘆着氣說,章大牛的哮喘病現在在霉雨季節和冬天犯得特別厲害,“發得一晚上都不想睡”。

  但是他們好象已經被遺忘了。那之後,他們沒再見過那些做檢查的醫生,也沒有人告訴他們“體檢”的結果。同為文盲的兩夫妻說,無論“體檢”之前還是之後,他們從來沒有看到或聽說過“知情同意書”,更沒有在這樣的文書上籤過名或按過手印。他們更不知道,他們的血樣“貢獻”給了美國哈佛大學群體遺傳學研究計劃在一些中國機構的配合下實施的一個人類基因研究項目。

  哈佛項目

  樅陽縣另一個村子的村醫張復年倒是知道那次“體檢”是“給美國哈佛大學一個基因研究”做的,雖然他說不上項目的名稱。

  52歲的張自1969年初中畢業後經過短期培訓開始當村醫,已經30多年。他說,“當時要我們通知農民去‘檢查身體’,看是什麼原因引起哮喘的。說給你檢查身體,對你們有好處。”他肯定,當時“講了要治療,後來沒有。我們問參加體檢的人員,搞檢查的人是哪兒的都不知道。”

  張復年對這個項目不是沒有疑問。他說,“一聽說這是美國人搞的項目,我心裡就琢磨了一下,怕這裡有什麼名堂。”可是,他“又否定了這個疑問,因為當時它是有政府組織領導的”,所以他沒有把心裡的疑問說出來。

  按照要求,張把村里患有哮喘病的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名單及簡單情況登記造冊,大概“有十幾個”。這就是“基因調查摸底登記”。

  1995年早稻出苗前後的一天,張陪着參加“體檢”的村民到了縣防疫站,“移交”名單之後就走了,所以他不知道“體檢”的過程。沒有人告訴他或者任何受檢農民,檢查有哪些程序,也沒有告訴他們“體檢”的結果。他和這些農民都沒有看到或聽說過“知情同意書”,更不知道血樣會被送往美國。“這個事在1995年以後就沒人提起了,”他說。“不了了之了。”

  但是,哈佛群體遺傳學研究計劃的負責人、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副教授徐希平和他的同事自1995年以來發表的好幾篇論文卻表明,樅陽縣是哈佛大學一系列人類基因研究項目採集基因樣本的現場之一,其中一項就是由美國國家衛生研究所(NIH)和“著名生物藥品公司”千年製藥共同資助的哮喘病基因研究項目,其首席研究員就是徐希平。

  1999年12月一期《美國呼吸及重症保健醫學雜誌》發表了徐希平與哈佛公共衛生學院環境衛生學教授、哈佛醫學院醫學教授兼其教學醫院布里漢女子醫院主任醫生斯考特·韋斯(Scott. T. Weiss)等合寫的論文《一個中國農村社區的肺功能家庭聚集》。他們在論文中聲稱,他們“在中國安慶進行了一項大規模遺傳流行病學研究,檢查環境和遺傳學因素對哮喘病的影響。……調查是從1994年7月1日到1998年1月26日進行的。……對每一個參加調查的家庭都發了一封信,解釋這項調查。從8個縣(樅陽、懷寧、潛山、桐城、太湖、望江、宿松和岳西)招募了1161個有哮喘病患者的指標家庭的成員”。這8個縣都屬於安慶市。文後的一個註腳表明,這項研究的資金分別是NIH麾下的國家心肺血液研究所和千年製藥公司提供的。

  奇怪的更正

  在這篇論文發表兩年之後,該雜誌在2002年的166卷刊登了徐希平和韋斯為他們所發表的總共7篇論文所做的類似更正,稱他們在中國的有關呼吸系統的遺傳學研究是在取得當地中國IRB(即倫理審查委員會)的批准後,“於1995年2月開始的”,“布里漢女子醫院IRB的批準是1995年9月收到的”。

  為什麼要做這樣的更正呢?1999年10月,美國聯邦政府根據一些專家對這個項目提出的疑問,開始了一場為時三年的調查。針對聯邦政府提出的問題,徐希平於1999年12月3日致函當時哈佛大學負責查詢此事考斯基(Greg Koski),稱被質疑的研究是“中國研究人員”在“1994年7月獲得安慶醫學倫理委員會”的IRB批准後開始的“試點研究”。徐在信中說,他1994年10月向布里漢女子醫院人體研究委員會提交人體研究申請,“1995年9月最終獲得批准”,所以“正式的合作研究1995年10月才開始”。

  按照這封信的意思,錯誤是在與哈佛的“正式合作研究”開始之前,中國研究人員在“試點研究”時犯的,與哈佛無關。美國調查者接受了這個解釋。但是,且不說沒有哈佛的招牌及其雇員帶來的資金,中方當時是否可能啟動這樣大規模的基因樣本採集,就是哈佛自己的文件檔案,也在在證明他們早在1994年,就至少已知曉並默許着這個項目的實施。根據美國《信息自由法案》從美國公共衛生服務部獲得的相關文件中,有一份布里漢女子醫院醫學系主任尤金·布朗瓦爾德(Eugene Braunwald)簽署的《哮喘病分子遺傳流行病學研究》項目“在研究中使用人體方案的核准書”的複印件,日期是94年11月15日。這份方案詳細描述了將在樅陽和懷寧進行哮喘病基因研究的程序,包括在招募參加者做研究之前,給他們每人一份知情同意書,並由他們簽名或按手印。但是章大牛夫婦的經歷表明,實際操作違背了這些程序。

  與這份文件一起,還有哈佛這家教學醫院的人體研究委員會開會審查這份方案時,與會和缺席委員的名單,日期也是94年11月15日。會後,委員會在1994年11月23日致函徐希平,通知他,在“1994年11月15日”的會上,“本委員會投票批准了”徐的方案,只是要加以修改,包括“在(知情同意)表中刪去所有提到布里漢女子醫院的地方,加上合適的機構或名稱”。徐將改動意見於1995年1月6日上報給委員會。

  還有其他證據表明,布里漢女子醫院早就捲入了這場獵取中國基因的活動。千年製藥的業務總管斯蒂文·霍孜曼(Steven H. Holtzman)在1999年11月12日給美國聯邦政府調查人員的信中說,“1994年,千年製藥與布里漢女子醫院達成一項《資助研究與合作協議》,資助徐希平博士主持的一個關於哮喘病的遺傳和分子基礎及主要風險因素和伴隨條件的研究項目。這項研究包括從中國採集DNA樣本。”

  另一個佐證是哈佛公共衛生學院自己的刊物《哈佛公共衛生評論》,其1995年春季版刊登的一篇題為《DNA偵探》的文章詳細描述了哈佛在中國進行的人類基因項目,並說,“徐(希平)收穫的受感染的同代同胞對的血樣,現正由布里漢女子醫院的高血壓基因獵取者和千年公司的哮喘病基因獵取者進行分析。”

  1995年7月14日,當時成立才兩年的千年製藥在一份新聞公報中公開宣稱,該公司“一些重大合作的形成,將支持(千年)公司的綜合研究計劃,識別引起哮喘病和其他過敏紊亂的基因並描述出其特性。”公報說,千年公司的第一項哮喘病研究,“將與中國安徽醫科大學的課題組和哈佛醫學院及布里漢女子醫院的一個聯合實驗室……合作完成。該研究的臨床方面以中國安徽省為中心,正在由徐希平博士主持進行。合作者有弗蘭克·斯佩澤(Frank Speizer)和斯考特·韋斯博士,他們都是國際知名的流行病學家,長期以來一直對與肺有關的疾病很有興趣。項目首席研究員徐博士是哈佛醫學院和布里漢女子醫院的醫學助教,也是哈佛公共衛生學院職業流行病學助教。”

  這裡所說的“臨床方面”,就是指在安慶等地以“體檢”為名展開的大規模血樣和基因樣本的採集活動。如果“正式的合作研究1995年10月才開始”,哈佛大學的有關研究機構為什麼沒有及時制止在這之前就以其名義開始進行的這些活動,並允許公開報道?如今發現這些活動違規,又以所謂“正式的合作研究”當時還沒有開始來推卸哈佛大學有關機構應負的責任,這難道是一個世界知名的高等學府對待錯誤的應有態度嗎?

  徐希平向美國聯邦政府的調查機構提交了一份“安慶醫學倫理委員會”主任1994年7月4日簽署並在當日生效的“課題論證報告”,用的是“安慶市衛生局文件”的公文紙。課題名稱是“哮喘的遺傳學研究(協作課題)”,首席專家仍是“哈佛大學徐希平”。但是,截止到2003年9月14日,在安慶市衛生局的網頁上遍查不到這個叫“安慶醫學倫理委員會”的機構。經電話向安慶市衛生局查詢,一位工作人員說,“從來沒聽說過這回事”。安慶市114電話查號台也不知道這個機構,於是提供了安慶醫學會的電話。該學會接電話的一位先生也說,安慶市從來沒有過這麼一個機構。即使在眾多中國人對醫學倫理還十分陌生的1994年,安慶市果真有這樣一個機構批准了這項研究,哈佛大學依然不能逃避它的責任——“課題首席專家”還是它的人。

  哈佛的承諾

  哈佛的研究機構為什麼要花這麼大的力氣,把1995年9月以前為千年公司在中國採集基因資料的工作說成是中國一個地方的“試點研究”?一位美國專家認為,這可能是布里漢女子醫院要洗清自己違反聯邦政府規定的責任。她說,“(美國)聯邦政府規定的監管,對私營公司進行的人體研究,特別是國際研究,要比對美國政府資助的研究松得多。而哮喘病項目最初就是由私營的千年公司資助的,聯邦政府的調查重點,在這個案例中,則是NIH資助的部分。”

  然而,這種做法卻不符合這些哈佛研究機構承諾要遵守的倫理原則。它們在申請研究經費時,已經向美國政府簽署了一份協議,保證在所有涉及人體的研究項目中,都遵循同樣的原則,“無論支持經費來自哪裡”,“在國內還是在國外,都有義務履行至少與(哈佛機構規定)同等的那些倫理原則”。

  這些原則要求以人體為對象的研究項目,必須先取得IRB批准並提供批准文件的複印件,以及每個研究對象簽名的知情同意書。知情同意的內容必須包括,讓每一個研究對象“充分了解研究的目的、方法、資金的來源、任何可能的利益衝突、研究者所屬的機構、預期的受益、潛在的風險和研究可能引起的不適”,知道自己“有權拒絕參加實驗或在實驗過程中有權隨時收回對參加實驗的同意而不遭到報復”。知情同意應是書面的,如果是非書面的同意,“必須有正式的記錄,並有見證”。同時,國際醫藥管理機構和有關專家早就達成共識,並以文件形式規定,“知情同意是一個過程”,是獲得同意的過程,而不是用書面、簽字等形式獲得文書的過程。

  但是在實際中,我們看到美國的調查者強調的卻是書面的文書。只要徐希平提供了所謂中國地方IRB的批准文書和大量有簽名的所謂“知情同意書”,他們就不再深究了。對於中國農民是否真正在“體檢”的當時簽署過這些文件,是否了解知情同意應當涵蓋的所有內容,他們卻沒有核實。農民章大牛和村醫張復年及其他很多被抽過血的安徽農民,連徐希平提交給美國有關方面的“知情同意書”樣本都沒有看到過,更不知道要他們“體檢”的真實目的。事實上,關於這些基因研究項目的研究目的和程序的詳細說明,徐希平和他的哈佛合作者都給了美國的調查者,而沒有給這些農民。安徽農民除了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貢獻”了血樣,什麼也沒有得到,就連徐希平在給NIH的資助申請書中承諾的“免費醫學建議”,他們也沒有得到。

  沒有傷害?

  在一些學者從倫理學的角度對哈佛這些項目提出質疑之後,美國聯邦政府於1999年開始對這些項目進行調查。調查確實發現哈佛這些項目在生命倫理方面存在“廣泛而嚴重的違規”。但是,他們僅僅對哈佛的研究者及其合作者提出質詢,而且基本上依賴於徐希平及其哈佛同事對任何質疑的回應。人體研究保護辦公室沒有派自己的工作人員到中國現場做過調查。沒有調查者訪問過章大牛這樣的農民。美國聯邦政府的調查人員也沒有找任何對這些項目有不同意見的中國人士了解過情況。

  哈佛自己派人到中國調查的結論成了美國政府結束對哈佛項目調查的依據。記者曾通過電子郵件問今年4月來中國調查的哈佛公共衛生學院倫理委員會主任兼布里漢女子醫院醫生特洛嚴·布倫南(Troyen Brennan):他是否講中文?能否用中文與參加過抽血的中國農民直接交流?如果不能,他的翻譯是誰?他在中國的訪問會見是誰安排的?他去過哪些採樣現場?他是如何肯定知情同意書是研究對象在研究進行的當時簽署的?他的調查有多大的獨立性?但是,這些問題都被轉給了哈佛公共衛生學院負責對外宣傳的羅賓·赫曼(Robin Herman),醫生兼律師的布倫南本人則沒有回答。赫曼只轉來哈佛公共衛生學院在美國政府調查結束後,於5月30日發的一份正式聲明,與記者給布倫南提的問題毫不相干。

  儘管章大牛們對哈佛項目一無所知,但是哈佛公共衛生學院的聲明卻說,(中國農民)“參加者給出了自願的知情同意。他們回答了問卷,可能還做了健康日記,或者量了血壓或肺功能。他們給了少量血樣和(或)尿樣,得到了交通費和誤工補償。”

  哈佛公共衛生學院院長柏利·布魯姆(Barry R. Bloom)強調說,“哈佛謀求在其所有的工作中確保對人體研究對象最高水準的保護”,“沒有一個參加者受到了傷害,沒有發生一起有意違反人體研究對象程序的事故”。哈佛大學校長勞倫斯·薩莫斯(Lawrence Summers)2002年5月還曾經在北京大學承認哈佛在中國進行的基因項目“非常糟糕”,但是現在卻為“調查表明我們的研究沒有實質性的傷害”而慶幸。

  且不論章大牛的遭遇是否是“傷害”,是否代表了“對人體研究對象最高水準的保護”,難道對中國農民知情權的不尊重,就不是“傷害”?難道違背生命倫理的準則,不是問題?

  美國聯邦政府結束對哈佛的調查,是因為接受了哈佛對一些違規的“糾正行動”。然而,這些“糾正”似乎只是做在書面,因為在參加“體檢”時知情權被漠視的廣大安徽農民,並不知道哈佛大學實際究竟怎樣糾正了錯誤。他們的知情權依然沒有得到尊重。

  疾病纏身的農民章大牛仍在盼望着給他發藥,那是有人答應過他的。而村醫張復年對哈佛的項目,心中仍然存着疑問,希望能對它們“追根究底”,“讓我們都知道究竟是怎麼回事”。(作者:熊蕾、汪延、文赤樺)

《了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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