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是看岳東曉的文章有感而發,他講了毛時代鬥地主也沒象斗卡扎菲那樣連法律程序都不講了。其實,當年斗劉少奇也在程序上沒有任何問題。當年憲法規定中國要走公有制,任何人都有權利和義務阻止私有制。劉曾拿憲法當面和毛理論,但還是沒辯論過毛。而毛也是靠公開貼大字報來和劉控制的報紙進行辯論,程序上也是合理公平的。
中國人是真正的在人的層次上的文化,中國人很強調合情合理,強調性善之面,對仇敵也寬厚大度,並給予仇敵以向善改正的機會,所以中國人是很有慈悲心的民族。中國以前的法律也是這樣制訂的。比如離婚法就有勸和的條款,而這在西人看起來是干涉人權。西人的離婚法大多是爭利益法,所以即使是很小的鬥氣,也最終被法律放大到離婚。
中國人變壞,實際正是吸收了西方非人性文化的垃圾之後才造成的。西人不重視合情合理,而重視強與勢,所以無論西方的科學多發達,但其文化在本質上還沒有進入高層次的人的文化。西方的法治和民主都是從強與勢的制衡來考慮的,而不是從合理與人性的角度來出發的。所以西方鼓吹自己的法治和民主,可偏偏兩次世界大戰、十字軍東征、對澳美土著的滅絕,以及今天的環境資源危機,都是西方文化造成的,正是因為西方文化中的非人性的一面被普世到全世界。
以岳東曉自己經歷的賀梅官司來說,其中沒有任何所謂人道及合理的考慮--儘管西人嘴巴上這麼講--,而中國人卻從是否符合人性及合理的角度去考慮問題,所以想當然地認為孩子就是應該回到生父母身邊的。這種差別,不是洋奴能夠理解的。洋奴看着洋人殺人都會感動地說:那種殺法好人道呀!好講人權呀!
我不認為悅悅事件說明中國人如何不好,恰恰相反,我認為中國人應當自信起來,恢復自己的優秀文化並引領這個世界走向合理與人性的一面。應當把西人的“強與勢”掃進歷史垃圾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