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龜和海關的故事 |
送交者: 佚名 2003年12月11日20:24:02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老實話,中國政府對留學人員回歸,是很支持的,政策上也給予了很多優惠,意在吸引留學人員回歸。但是下面執行部門才不管那一套。所以在廣州留學人員科交會上,有人把這稱為“上面很好,下面好狠”。他們大聲疾呼,要裁撤政府部門權限,讓這些“路障”都通通滾蛋。 在創業園裡,午飯時留學生們喜歡聚在一起聊天。話題之一是海關。不少人真是吃足海關苦頭。 樓下我的那個貼子提到的王文明博士,他是做包裝材料的,當年騎自行車的他,現在已經發展到七個工廠,總資產7000多萬元。前兩年他進口了一批材料,當時照章納了關稅。結果兩年後海關換了人,人家找到他,說當年繳的稅低了,讓補。結果人家產品都已經賣出去了,而且是按照當時的成本定的價格,這樣一補稅,他就成了虧本。但是海關不管你這些。讓你補,你就老老實實地補吧。不罰你已經是天大的恩情了。 我自己早期在深圳入關的時候,老老實實地申報自己帶了一個傻瓜相機,還是比較便宜那種,大概幾十美金(當時還是學生,還比較窮)。結果深圳羅湖海關的關員給扣下了,說相機不能帶進。我指着那些脖子上掛着相機的老外說:他們怎麼可以帶?答:他們是旅遊,還會帶出去的。我說我只是回家探親,申報就是自帶用品,同樣會帶出去啊!惡狠狠地答:你們是留學生,回來就不應該再出去了! 找他們頭交涉的結果:東西“保管”在海關,出境時再領回,按天繳納保管費。好在我那時還是學生,只是暑假回家。如果是象現在這樣“在沙家浜紮下來”,那大概只好把相機送他們算了。我就見過有人當場憤而把東西摔碎,結果人家還要他打掃乾淨。 創業園裡另外一個哥們的遭遇就更為悲慘了。 在國內設立公司需要註冊資金,於是有“驗資”的手續。最低的註冊資金是50萬元人民幣。為求有進出口權,他註冊的是外資公司。國內會計師行有辦這種“業務”的。你給他們按比例交錢,萬兒八千的,他們幫你把驗資手續搞定。這哥們不想出這血,東拼西湊地把註冊資金湊齊。其中最後一筆是自帶的現金回去的。於是他的霉運就開始了。 進入深圳海關的時候,為了證明這錢確實是從國外帶進去,而非國內黑市上炒來的,他要求申報外匯並取得報關單。過X-光機的時候那海關關員很不耐煩地讓他快滾,見他還羅羅嗦嗦地要報關單,便找起他麻煩來了:你帶了什麼?哦,舊傳真機和掃描儀(他把家裡的帶回去作公司用)?照章納稅!多少稅?一查,讓他倒吸一口冷氣:那稅比在國內買新的還高。剛好當時是深圳的高交會,對參展的留學生有許多優惠,其中之一就是帶入的設備可以辦海關監管手續免關稅進關,然後再帶出去。可是他又沒有高交會的邀請函。沒有辦法,只好把東西保管在海關,出關打的去找高交會組委會想辦法。高交會的人也算幫忙,給他開了個證明。他回去後,交了一筆保管費(還好,只算一天),還有一大筆押金,把東西領出來了。等他回美國的時候,出關報關時,再把東西帶出去,領回押金。他當時想,剛好他父母過些天要到歐洲探望妹妹,行李很重,需要他送行到香港。這樣問題還不大。 可是他這一送行父母出境,給他帶來了慘重的損失。 回國後,他就趕忙將美金想存進公司的賬戶,然後把驗資手續辦完。不料銀行告訴他說:你這是現鈔,而公司的資本金賬戶是匯戶,現鈔不能存進匯戶,因而驗資手續無法完成。他跟驗資的會計事務所商量,能不能用把現金來驗資,因為他有進關時海關的報關單,回答說不行。總之,他削尖腦袋想進一切辦法,就是不行。有一哥們從新加坡回來,也是同樣的情形,他帶進來好像50多萬美元創業,結果也是因為“現金不能驗資”,卡在那裡大半年。他被告知:唯一的辦法就是把這些美金重新帶出境,然後再從境外匯入。 沒辦法,他只好把錢以個人名義,在中國銀行開了個戶頭,暫存了起來,等他回米國時再帶出去,然後電匯回來。 但是這畢竟是回去創業,而不是出差,哪能說回就回。半年後,他終於必須回美國一趟了(否則綠卡會有問題,甚至進關都有危險),他於是把錢從銀行賬戶裡面拿出來,並另外從公司賬戶中領取了9900美元作為差旅費。根據規定,出國出差每次只能帶出去10000美元以下差旅費(不管你公司出去多少人),否則要向外管局申請和審批,而那個極其麻煩。而且,回來後要向銀行憑單據核銷。 銀行要求他公司寫個出差申領外匯的申請書(那都是他自己從國外匯進來的美金!),然後將護照複印,審批通過,從他公司賬戶上領取了9900美元。加上他從自己個人賬戶上暫存起來驗資的美金,揣到“防盜褲”里,坐上廣州到香港機場的直達大巴,就準備回米國去也。 車到深圳皇崗口岸過關。所有的行李必須從車上拿下,拎過關後再上車(香港那邊不必拿行李)。他帶了四個箱子,搬得滿頭大汗(海關當然不允許搬運工進海關來掙錢)。過了邊防以後,人們川流不息地過海關。一個翹着二郎腿的海關大爺坐在X光機旁,指示人們把行李放到X光機上。當他滿頭大汗地把他那四個箱子放到X光機上過完時,海關那松注意上了他,於是盤問道: “你怎麼帶這麼多東西?裡面都是什麼?” “都是樣品”。他心裡嘀咕:“別開箱檢查。檢查不要緊,要重新把東西塞回去可費老鼻子勁了”。 海關那松因為看了X光機,知道其實裡面也沒有什麼。但是他還不想放過,又問: “你帶了多少錢?” “X萬吧”。他覺得那錢都是自己帶進或者匯進來的,從銀行取出來的時候也經過了審批,不會有什麼問題,於是老老實實地答道。 那小子馬上眼睛放光。“什麼幣?” “美金”。 那松興奮了起來:“掏出來掏出來!” 於是他只好跟他到房間裡面去,從“防盜褲”裡面艱難地把錢掏了出來。他還沒有意識到倒了大霉,以為只是核查一下數目。 “你有外匯攜帶證嗎?” 他大驚。什麼外匯攜帶證?怎麼沒聽說過? “沒有外匯攜帶證,你不能帶這筆錢出國”。 他跟那關爺解釋,這錢是他進關的時候帶進來的。於是被要求拿出進關時的報關單來。他根本沒有意識到這報關單還有用,早不知弄哪兒去了。正翻箱倒櫃找中間,那人一看他護照,便說,你也不用找了,你中間出去過一次(就是他送父母到香港上飛機那次),再入境時這張報關單就作廢了,所以你找出來也沒有用。 他又解釋,那些錢經過銀行審批,是作為差旅費和驗資資金帶出去再匯回來的。 “那你應該有銀行給你的外匯攜帶證”。 但是銀行並沒有給他。銀行失職,這可把他給坑死了。“我能不能先把錢帶出去,然後讓銀行給你們補手續?”他天真地要求。 “那不行。你可以把錢存在這裡,然後回去讓銀行補開手續,再回來補領”。 這怎麼行?他這正要到香港趕飛機,飛機在兩個小時內就要起飛。 “你可以讓你公司的其它人到深圳來領嘛!” 這可是驗資的錢!領出來以後怎麼帶出去?根據規定,這錢根本無法匯出去。而驗資的最後期限在兩個星期內就要到了,已經延期了一次,無法再延了,到時候,公司將成為非法存在。 如果打道回府,但是機票已經確認,這樣這張機票就廢掉了。而且因為是旅遊旺季,再買機票座位就很難定,而他距美國綠卡離境半年的時間限制還差兩天。他將面臨綠卡被吊銷的危險。 他想打個電話給航空公司,了解一下座位的情況。結果西北航空公司的電話星期天休息,只有錄音。在皇崗海關的那些小販那裡撥了無數電話,香港查號台、香港機場、香港機場西北航空公司。。。終於打通的時候,那邊的電話卻禮貌地說現在公司職員正在電話上,請耐心等候。。。然後是沒完沒了的美妙音樂。那些小販的“公用電話”收的“國際長途”都是天價,這時候卻也顧不得許多了。可是架不住旅行社的人在旁邊一個勁地催,一邊說他怎麼這麼傻跟人家老老實實地說自己帶了多少錢。可不是嗎,一車的人都在等你一個呢!只好讓人家先走了。 怎麼辦?他急得團團轉,進退兩難。最後他決定放棄機票,打道回府。他原來還以為就把錢帶回去,補開外匯攜帶證就行了。但是對不起,錢得扣下。 “扣下就扣下吧,反正到時候我肯定能補出外匯攜帶證來”。儘管這樣就夠倒霉的了,但是即使這樣他也沒有意識到事情要比這嚴重得多。事情的荒謬程度,要遠遠超出他的想像。 就這樣,他在折騰了一個上午半個下午以後,坐上了回廣州的大巴,精疲力盡地回到了廣州。等待他的將是另外一場磨難。 他回到廣州後,便開展了緊張的活動。這時候他才知道他作了一個英名的決定。如果他登機離去,那麼大概他的那些美金肯定就全打水飄了。因為事情要比他所想像的要嚴重的多,如果不是他自己親自出馬,他手下的那些員工,肯定都搞不定。 星期一一上班,他首先就去找中國銀行,質問他們為什麼明知他提款是出境用的(因為銀行要審批),也明知帶這麼多現金出去一定要外匯攜帶證,卻不給他開證,導致了他嚴重的損失。中行的人辯解說:因為他沒要,而他們很多客戶提款出境的時候都沒用要求開證,照樣沒事。這個理由簡直近乎強詞奪理。這麼說醫生開錯藥很多人吃了沒死也成了這個醫生可以繼續開錯藥給人吃的理由了。但是他還不敢過分得罪他們。因為他還得中行幫忙補開外匯攜帶證。而他差旅費那筆錢,雖然中行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他從國外帶回來驗資的那筆錢,就不關銀行事了。那要憑進關的報關單,而非外匯攜帶證。但是他因為送父母到香港上飛機,報關單按規定已經失效。 果然,銀行只答應給他開一張攜帶證。另外那筆錢的,銀行“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任你說破嘴皮也沒用。按說這幫人因為失職使人遭受這麼大損失,心裡應該感到歉疚並儘量彌補才對。他沒辦法,只好動用私人關係,找了一個其它銀行的行長朋友,搭上這家銀行的線,讓他們盡力幫忙,但是也是說不好辦。沒辦法,他只好去找開發區科技局的局長劉閱倫,那也是個海歸,據說從英國什麼牛校拿了個博士回來的。海龜在廣州當官當的最大可能就是他了(現在好像升了什麼主任了)。劉局長確實比較幫忙,電話到時,他正要上飛機,交代了石處長(現在好像也升局座了)辦此事。開發區的領導們找到中行的行長,曉以大義,動之以情,終於把兩張攜帶證請到了。但是他們強調:超過一萬美元以上的外匯攜帶證需要省外管局審批,否則無效。 他打電話給外管局,得到的答覆是,超過一萬美元的外匯要到北京批,而且北京不可能批。因為上頭三令五申,嚴禁補開外匯攜帶證。 兵分兩路。他同時聯繫了廣東省政府和廣州市政府,希望能夠幫忙。但是答覆是愛莫能助。因為海關是垂直管理,只聽海關總署的,地方政府不能干涉。他們只能給深圳海關去文,把他的 申訴轉去,要求調查。 另外一條線卻積極得多。以前廣東省僑聯的主任,一個老太太曾經到創業園看望回國創業的留學生們,問大家有沒有什麼困難。大家大吐苦水。結果他們寫了報告向上反映時,新聞報道卻是一片欣欣向榮。搞得老太太很生氣,說你們跟我說的是一回事,跟報紙電視說的卻是另外一回事,這讓他們在省領導那裡很難看。其實這個並不矛盾。回國創業一定會碰到很多不如意的地方,有很多困難,而這些困難,很多是因為“下面好狠”造成的。但是留學生裡面當然會有人成功。媒體報道,當然只報道這些成功者。 他的一個朋友是廣州的一個建設銀行的行長,聽說此事後很幫忙,親自開車跟他一起到省外匯管理處,希望外管處能夠開恩蓋章。結果外管處那幫孫子當着行長大人的面就罵了起來:“中國銀行膽子也太大了,上面三令五申不讓補開外匯攜帶證,他們居然敢開,還拿到我們這裡來蓋章!” 他們堅持不給蓋,要辦只能上北京,而且上了北京也絕對不會給開。 那個行長是從中國銀行剛調過去的,她身上還穿着中國銀行的行服。可見這幫孫子囂張到什麼程度。回去的路上,她跟他說:廣東省外管局是標兵,鐵閘,因為也是受國家外管局垂直管理,誰都不敢得罪他們。 他原來還以為那僑辦只是 一個花瓶,沒有任何實際權力。但創業園的一個姐們告訴他:僑辦的路子其實很野,不少事情都可以到僑辦得到解決。於是他在市府和省府那裡的路沒走通以後,就只剩下僑辦給他使勁了。 僑辦的人跟他說,其實海外華僑遇到這類事情很多。上一次是一個港商,情況跟他的一樣,拿了兩百萬港幣回來。但是因為他來往港粵兩地頻繁,第一次出境的時候沒帶出去,結果他從香港回來以後再帶出去就給全扣了,當時也是弄的意見非常大。他們說:深圳僑辦跟海關關係比較熟,他們將派一個處長陪他一起到海關,深圳僑辦也會派人去。 第二天他們就去了。到了皇崗海關,見了那個深圳僑辦的處長,說,現在事情不好辦了。因為他們很熟的那位深圳海關關長涉嫌貪污走私,已經被抓了起來。現在跟誰說都是公事公辦。沒辦法,只好硬着頭皮上去。 出來個科長,僑辦的人把省政府的介紹信遞上,彼此客氣了一番。讓他說情況,然後呈驗補開的外匯攜帶證。科長大人也不多話,把所有證明文件(進關時的報關單,中國銀行的證明,外匯攜帶證,創業園的證明,驗資的會計事務所的證明等)拿走。半個小時後回來說:本來這件事情很嚴重,應該按外匯走私論處。但是現在既然省政府出面,我們也體諒你們的困難,所以罰款XX萬元。說着,便把已經開好的處罰決定書拿出來。 這些老油條簡直是迅雷不及掩耳。處罰決定書一出,華陀再世也難扳回了。事後他再找了好幾個朋友想花錢擺平此事(海關外圍有專門吃這碗飯的人群),但人家一聽說處罰決定書已經下了, 就連連擺手說:你只能認了。 可是他怎能咽下這口氣?他回到美國以後,寫信去申請行政訴訟。理由如下: 1) 海關以“未申報”為由進行處罰,但報關卻不是旅客過境的必須手續,絕大多數旅客過關都無須報關,而且他們對什麼東西需要申報並不清楚。皇崗海關過關處,只有浩蕩的人流,報關台不在過關的必經之路,報關台上空無一人,也找不到報關單。只憑海關人員從側門中突然殺出,揪住旅客人流中的某人抽檢。而這個時候,即使他如實說他帶了多少錢出去,都不被視為申報了。在這種情形下,不知情的旅客就很容易落入陷阱。 2) 中國銀行在審查顧客的提匯申請時,明知旅客將攜外匯出境的數目必須有外匯攜帶證,卻沒有履行自己的職責,開出攜帶證。這是中國銀行的失職。海關報關手續的失當和中國銀行的失職,卻要旅客去承擔損失,這是不公平的。 3) 有所有文件證明這筆錢是因為帶回來驗資(進關報關單),由於中國不合理的驗資手續而導致現金無法驗資,投資者被迫暫時存入銀行(銀行存款證明,在出境時重新帶出境(銀行的審批證明和外匯攜帶證),出境後又將同一筆錢重新匯回中國進行驗資(電匯證明,中國銀行入帳證明和驗資證明),所以,這筆錢最終並沒有出去,而是兜了一大圈重新回到了中國。以此重罰回國投資人,影響很壞。 如果深圳海關駁回行政複議,他準備向深圳法院正式起訴深圳海關。但是深圳海關在兩個月後向他的公司發出“事實清楚,處理得當”的通知後,他的那位秘書小姐把通知往抽屜一鎖,竟忘了告訴他,以致於過了訴訟期限,回天乏力了。 此事後來被新華社寫成內參報道過。 我們看一看一頭一尾就知道了。那位深圳海關的關長,因貪污和協助巨額走私,被判處重刑。涉案的深圳海關的一個打字員,分得的好處費就達200萬。我所知道的幾個朋友的在深圳海關的朋友,他們的身家都在千萬以上,光房子就值200萬以上。我認識的一個朋友,他的哥哥是一個北方小關的關員,他以L-1到美國辦公司,錢全是他哥哥那裡來的,多達數百萬美元。他們的工資獎金有那麼多嗎?沒有。那麼這些錢從哪裡來的,不就一目了然了嗎? 敲了這麼多,不在普通旅客身上表示一下執法嚴格,公正清廉,怎麼交代得過去呢?於是有關係的人便交“買路錢”(落入海關官員個人的口袋),沒有關係的人便被罰“買路錢”――錢交了但此路不通。 中國海關的高關稅,是腐敗之源。中國產品進入美國,大部分只有百分之幾的關稅,很多甚至是零關稅。而國外產品進入中國,且不說很多至少都是百分之十幾,甚至高達百分之幾十、百分之一百多,就只算那無人能倖免的17%的增值稅,就使利潤空間拉開了巨大的距離,使得無數英雄,如賴昌星流,利用權錢交易,為之鋌而走險。中國的漫長的邊境、巨大的市場,使得海關“反腐”根本就不可能。數以萬計的大小海關,數十萬計的海關關員,總會有出現漏洞的地方,而這種地方在巨大的利潤吸引下,漏洞簡直是多不勝數。這個情形就象是落差極大而漫長,中間有着無數漏洞的堤壩。沒有海關的這種“路子”的公司,就只能在市場中落敗。所以,純粹的市場競爭,在這裡是根本不存在的。這樣一種畸形的“市場”,實際上是對正常的市場發育和競爭的殘酷絞殺。於是人們就不得不把資源投向這種腐敗而黑暗的的關卡,在這裡進行權錢交換。否則,只有那些憑籍產品、資金和技術等壟斷的公司,才能憑籍其它的壟斷手段,維持住超額利潤,並且依靠這種超額壟斷利潤來抵消掉關稅和增值稅的盤剝。 數年前,我所經營的一種設備被上面發文禁止進口了。我於是金盆洗手。一年後我的一個客戶,原來是一個公司的西北地區經理,非常能幹,設法跟我聯繫上,說她現在出來單幹了,想繼續跟我手裡買設備。因為他現在從一個“後起之秀”那裡進貨,她是看着這個人發起來的。她說那哥們原來一文不名,窮的叮噹。但上一年做了100多台設備,就跟吹氣球一樣發起來了。我們做這一行的都知道100多台是什麼概念。原來一台設備在國內的市場價就是100萬以上,100台就過億了,不發也難。她知道我在國外是一手貨源,價格便宜,有經驗,講信譽,所以希望從我這裡進。但我只能告訴她,我沒有這種進關的路子。所以,公平的市場競爭在這裡看不到了。能夠搞定海關,跟海關“有關係”的人,不管多次,都能在競爭者輕而易舉地獲勝。 除了海關,還有其它大大小小眾多的吸血鬼吸附在企業的身上,貪婪地吸允着企業的血液。一個設備進口,除了要經過地方管理部門審查外,還得經外經貿部機電產品進口辦批准, 而許多設備,在外經貿批准之前,還須經其它部門批准,如衛生部、建設部、新聞出版署等。於是,各地和北京就活躍着這麼一大批形形色色靠“批文”,“許可證”等吃飯的寄生蟲們。一個批文,他們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數百萬,口大心黑,令人視為畏途。此外,凡被海關、工商、稅務部門查到你企業進口的設備沒有正當的進口審批手續,一律沒收,甚至要追加罰款。 這樣, 企業就面臨這樣的困境:你要經正常途徑進關,那你就要承受遠高於市場價格的成本,這樣你已經不戰自敗;而你要經非正常途徑進關,那你就要沒完沒了地給數不清的菩薩們磕頭燒香,忍受他們貪得無厭的敲詐。而且,你時刻在刀口上覓食,“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不知道什麼時候就“進去”了。所以,我在“《一個海歸的土鱉難友》裡面講的那個哥們,一旦撈着了,就馬上將資產轉移國外,在國外買了大房子,從此洗手不干。他是共產黨的高級官員,正是對我黨有了這種深刻的認識以後才這麼幹的。 其實不僅僅是海關,這也是當今中國企業的普遍困境。政府給大大小小的部門機關以諸多的權限, 有着數不清的條條框框去限制企業,使得企業的“合法經營”基本上不可能,全部都得打“擦邊球”,在灰色地帶玩遊戲,也就是刀口上舔血。這樣法律的制約和懲罰,就有着高度的取向性。說你違法,你就違法;說你守法,你就守法。這就相對於在高速公路上設置了數不清的關卡,汽車要通過,就要一個一個地給這些關卡付買路錢。企業辛辛苦苦掙來的錢,流進了“把關”的官員們的口袋,養肥了大大小小的官員們。 附錄的黑龍江省暗訪的執法情況對於“外人”來說是觸目驚心,而對於企業來說,是“司空見慣”。真是“司空見慣尋常事,斷盡江南刺史腸”啊! 春節時我的妹夫從國外回來,離開前給我妹妹的企業介紹一個他以前的朋友(他是醫生),原來當老師,現在是稅局的局長,我們請他吃飯,希望以後他能多多關照,或者高抬貴手。局長大人把一瓶888元“五糧液”干光了後,大談企業的苦經:因為他自己也開有個公司,同樣要應付來自工商、衛生、環保、公安等部門的騷擾。他打了個比喻:企業就象是被強姦的母雞:腦袋被叮着,身子被騎着,屁股被插着(sorry),然後還要被不斷拍打着,告誡說:慢點走,慢點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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