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代的大學學費 |
送交者: 陳明遠 2004年01月08日19:49:21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1930年6月6—10日的魯迅日記。這一天,魯迅拿到北新書局的版稅1500元,托人買了一打含藥魚肝油,花了28元,在內山書店買了一本日文書,花了三元……從中約略可見當時的物價水平
1930年代的大學學費 1930年代,國立大學的學費占平民百姓家庭生活費的份額大約為5%-10%,相當於普通工人一兩個月的工資;教會大學的學費特別昂貴,相當於一個工人年工資的2/3 1930年代,我國的大學分為三大類:國立大學,私立大學,還有教會大學。學費最便宜但是也最難考取的,是清華、北大、北師大、交通大學、中山大學這樣一些主要由國家教育專款支撐的國立大學;而被稱為“貴族大學”的協和、燕京、輔仁和上海聖約翰、滬江等等,這些具有西方特別是美國背景的非常洋氣的教會大學,近乎外國大學的分部,學費特別昂貴;另外一些藉助捐贈和基金會補貼的私立大學,如天津南開大學、北平朝陽大學、中國大學、中法大學以及上海的復旦、大同、大夏、光華大學等,學費介於兩者之間。 30年代國立大學的學費 1932年修訂的《國立北京大學入學考試簡章》第14條明文規定:北京大學學費每年銀元20元,分兩期,於每學期開學前交納:第一期自9月至次年1月,交10元;第二期自2月至6月交10元。又,體育費每學期銀元1元。這就是說,北大學生每年交費共22塊銀元。宿費全免。 30年代清華大學以及北平醫學院、工學院、法商學院等等的學費跟北大基本一樣。全國各地的師範學校一律不收學宿費。 30年代教會大學的學費 1934年修訂的《燕京大學本科教務通則》中關於納費的規定如下:“本大學學生,每學期須於註冊時,依照下列費用表納費——本科正式生學費55元;特別生及附習生學費每學分5元(學生以學分為交學費標準者,每學期至少需交學費15元);宿舍費(電,爐,水等)20元;醫術費(藥費另計)2元;體育費2元;雜費2元。” 這就是說,1930年代燕京大學本科正式生的學費每學期銀洋81元,每年162元。此外一些著名的教會大學,如北平輔仁大學、上海聖約翰大學、滬江大學,以及廣州嶺南大學的學費,跟燕京基本一樣,每年大約160銀元。 30年代私立大學的學費 據吳大猷教授回憶:“南開的經費,學宿費為一主要來源。學費每年60元,宿費兩學期30元(每年共須交費90元),這與國立大學(如北大)之學費每年約20元錢相比,自是很高的;但與教會大學(如燕京嶺南等)比較,則是平民化的了。” 北平市私立平民大學學費第一學期26銀元,第二學期25銀元,每年共51銀元;私立北平鐵路大學(私立鐵道學院)學費每學期29元,每年58元。又,1934年制定的《私立中法大學組織大綱》規定:“本大學本科學生每年應該納下列各費:(甲)學費全年30元,分兩學期交納,每學期各15元;(乙)實驗費每學期5元,不足補交,有餘退還。此外,須交納保證金10元。”這個學校是由留法預科改辦的,不必住宿,所以學費比較低,合計大約45元。 1934—1936年上海市最著名的4所私立大學,復旦、光華、大同、大夏,被公認為學費比較昂貴———當時上海市生活程度為全國最高,所收學費如下:復旦大學每年學費100銀元;光華大學每學期學費50銀元,每年100銀元;大同大學每學期學費60銀元,每年120銀元;大夏大學每學期學費45銀元,每年90銀元(以上如住校另收宿費)。 總之,在1930年代我國的大學收費情況大致分為3種:國立大學每年約22-40銀元,師範類甚至不收學費;私立大學每年約45-120銀元不等,中間數約為90銀元;教會大學每年約160銀元。 30年代學費占平民家庭收入的份額 1930年代我國民眾各階層的收入情況又是如何呢?根據1929-1930年進行的社會調查“上海市工人生活程度”所提供的數據,30年代初,一個典型的工人四口之家每年平均生活費為454銀元。當時普通工人的月工資通常為16-33銀元之間,平均約為22銀元;每個家庭必須有兩個人同時做工方能維持生計。所以,一般勞動人民家庭若要供一個孩子上大學,只能是國立大學或免費的師範院校。當時北京大學、交通大學、清華大學和北師大有許多大學生來自勞動人民和小市民家庭,這是眾所周知的史實。而私立大學或“貴族化”的教會大學,對於工農子弟來說確實是上不起的。特殊情況如清貧青年周恩來能上天津南開大學,是因為減免學費的緣故。30年代,國立大學的學費占平民百姓家庭生活費的份額大約5%-10%,相當於一個工人一兩個月的平均工資。而貴族化的“教會大學”的學費占平民家庭生活費的份額為35%,即1/3;或者說,教會大學的昂貴學費相當於一個普通工人年工資的2/3。怪不得當時有人說,教會學校是培養“高等華人”和“精神貴族”的溫房,而北大、北師大則洋溢着“平民意識”。 30年代大學畢業生的月薪起點一般為50銀元;待遇高的可以拿到80銀元。一般從事腦力勞動自食其力的知識階層,如中學教員、工程師、記者、編輯等等,月薪在100-200銀元之間。大學教授平均月薪為350銀元;一級教授最高月薪可達500-600銀元。這些人群組成社會的“中間階層”或者“中產階級”,是勞動人民的重要組成部分。當時我國的大學生多數來自這樣的中間階層。原因之一,是這個階層熱愛知識,並且以他們所掌握的知識為社會服務;原因之二,是他們的勞動所得能夠保障子女從小學到大學的全部學費,一般說來,大學學費不高於他們一個月的薪金。他們中間,收入稍低的可以把子女送入國立大學,收入較高的可以把子女送入私立大學。 相比而言,1930年代的貨幣購買力又如何呢? 為了便於將不同歷史時期的社會經濟生活作定量的比較分析,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們早就提出了“生活費指數”、“生活程度”、“物價指數”和“貨幣購買力”等科學概念。我在前些年所做的“文化人的經濟生活”專題研究中,由統計數據計算出:1930年代銀元1元對於日常生活用品的購買力,約相當於1997年的人民幣30元。 如此說來,在1930年代國立大學每年約22銀元的學費,相當於1997的人民幣660元;私立大學每年約90銀元的學費,相當於1997的人民幣2700元;“貴族大學”每年約160銀元的學費,相當於1997的人民幣4800元。 南方周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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