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
“1)在群體水平上,生物是可變的(突變)。”其實不需要群體水平,生物在個體水平上在每
一秒的水平上都在改變。但這種改變,除了基因的SNP的發生幾率外,幾乎沒有一種改變
是物種本身基因存在機制所制定的或者說接受的。舉個栗子:
比如放射性引發突變,從本質上講基因組是有一套機制來避免或者清除這種突變的。
什麼意思內?
就好比意外事件,突變絕對不是基因本身所企圖的。
當然,由於DNA合成梅精度引發的SNP引發的產生幾率對於群體的影響和遺傳造成的
“DNA指紋結構”其實正是今天60億人民長的不完全一樣的一個原因。
但這不是:定向突變或者說可定向突變,或者說環境選擇可定話性突變--達爾文
退化論的基礎。
基因的本質是不變或者客服改變。
“2)生物的變化是可以遺傳的,”
目前對於基因改變的遺傳研究都只局限於家族性疾病和一些特殊基因的研究,而一些
腫瘤的研究表明,絕大多數重大改變,甚至還沒有來的及遺傳,母本就已經消失了。
所以,到底是改變被遺傳呢?還是不改變被遺傳?或者說SNP型的指紋隨機組合遺傳呢?
還是表基因型的遺傳呢?
改變的遺傳並不是基因的改變的遺傳。
“3)在自然
選擇的壓力下,這些變化在生物群體中命運(分布和比重)會有相應的改變—即進化。
達爾文之所以把進化論稱為“自然選擇學說”,是因為前兩點(在群體水平上,生物是
可變的(突變),生物的變化是可以遺傳的)在當時就已經被發現並證實了。”
其實正相反,目前的研究發現,功能本身比先於壓力而存在否則這種“預定”
的功能根本來不及被漫長的選擇所決定生物群就已經消失了。
換句話說:動物與其是從無毛大象退化出體毛來禦寒--需要大約30億年吧,因為體毛相關基因大約
有幾千個,每個基因一個氨基酸的突變選擇大約是20萬年,每個基因大約有100-1000個
氨基酸。
到還不如看着陽光向南方移動更為聰明。
其實,體毛這個預定的功能早在天氣沒有句冷之前就已經預定了,平時不長毛,那是
這些基因的預定功能被關閉了--一種對環境改變的表達水瓶或者表基因水平的作用。
當然,關閉體毛基因的基因大約有100個左右,可以開啟這種關閉或者說消除被關閉
的基因大約有20種,其中2-3種是高敏感的,4-5種是中敏感的,而且這些基因在不同哦你
的人群因為環境選擇壓力綜合時效關係,比如歐洲人民和非洲人民,分布被改變了,
這個過程大約和人類遷徙的5000年過程接近。
所以,根本不用推翻推翻達爾文的退化論,因為:以下的三點都已經證明:
1)生物群體是改變的,但改變的基礎不是基因的改變,而是基因表達和表基因的改變
而這種改變其實在基因組被設計時已經寫進其CODE的第8層網絡結構裡面了:一種
非常高效而且可控的預定的改變。胡亂改變通過所謂選擇來實現遺傳的做法是非常愚蠢而且
低效的,時間需要5億億年以上才能形成蚯蚓的機制。
2)生 物群體的變化是可遺傳的,但這種遺傳的本質不是改變生物的基因,而是
保護基因的多樣性,並且是一種“噪音水平上的改變”
3)選擇的壓力能改變可遺傳性狀的在群體中的命運, 分布和比例,但卻不可能創造一種
超級性狀來獲得所謂的:退化。
你再怎麼變,猴子仍然是猴子,人仍然是人,最多是聰明的猴子,愚蠢的人類罷了。
所以,退化論的本質其實是:共同祖先。